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21年06月15日 05:2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下发的《关于对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20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组织各相关方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报告期内,你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1.44亿元,对当期净利润贡献显著。请你公司:

  (1)列示主要补助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收到时间、发放主体、发放原因、相关补助是否附生效条件等,并说明与资产相关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何有效区分归集,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回复:

  报告期内新增政府补助金额1,188,858,786.72元,计入当期损益金额1,143,969,331.85元。报告期内单笔新增并计入当期损益金额大于500.00万元以上的政府补助合计金额1,104,000,000.00元,占计入当期损益政府补助总额的96.51%。

  报告期内单笔新增并计入损益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政府补助明细及其账务处理情况如下:

  ■

  对于政府补助的分类,如公司取得的政府补助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直接相关,则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否则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与资产相关以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账务处理如下: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年审会计师意见:经核查,公司相关政府补助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

  (2)根据年报,你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和2020年12月收到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专项扶持奖励资金第七期7亿元和第八期2亿元的批复文件。报告期内,你公司还收到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国显光电2019年下半年成本费用及新产品销售奖励补贴申请3.09亿元的批复文件。截止2020年12月31日,你公司累计收到上述政府补助金额1亿元。报告期,你公司就上述补贴,根据弥补的已发生亏损和经营成本费用开支金额确认递延收益和其他损益10.84亿元。请说明在固安云谷产业扶持补贴的部分补贴款尚无明确支付计划情况下确认递延收益、以及仅将弥补的已发生亏损和经营成本费用开支金额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合规性,针对上述两项补贴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回复:

  根据证监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1-23政府补贴收入的性质和确认条件中:

  政府补助以应收金额计量的条件:

  政府补助通常在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以及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才能予以确认。判断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应着眼于分析和落实企业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确凿证据”,例如,关注政府补助的发放主体是否具备相应的权力和资质,补助文件中索引的政策依据是否适用,申请政府补助的流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已经履行完毕补助文件中的要求,实际收取资金前是否需要政府部门的实质性审核,同类型政府补助过往实际发放情况,补助文件是否有明确的支付时间,政府是否具备履行支付义务的能力等因素。

  公司政府补助应收情况如下:

  ■

  1)针对固安云谷产业扶持补贴第七批7亿元及第八批2亿元,根据《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项目扶持资金拨付计划的说明》,第七批7亿元产业扶持补贴已全部明确付款计划,第八批2亿元产业扶持补贴已明确0.75亿元付款计划,剩余1.25亿元尚未明确支付计划,将根据县财政预算情况拨付。对于尚未明确支付计划的第八批1.25亿元产业扶持补贴,公司未确认政府补助。

  2)针对将弥补的已发生亏损和经营成本费用开支金额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合规性,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九条: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公司收到的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专项扶持奖励资金第七期7亿元和第八期2亿元批复,其资金用途为弥补已发生亏损和经营成本费用开支金额。虽然其资金用途为弥补已发生亏损和经营成本费用开支金额,但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认为该项补助应以历史实际发生的亏损及经营成本费用减去历史已被前期专项扶持奖励资金弥补的金额为限,第七期和第八期专项扶持奖励资金冲减历史发生的剩余亏损及经营成本费用后的剩余部分,应用于弥补以后期间发生的亏损及经营成本费用。因此公司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再根据历史剩余可冲抵亏损及经营成本费用情况确认其他收益金额。

  年审会计师意见: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固安云谷产业扶持补贴的部分补贴款存在明确支付计划的部分确认为递延收益、以及仅将弥补的已发生亏损和经营成本费用开支金额确认为递延收益具备合理性,上述两项补贴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3)自查对于单笔大额政府补助,你公司是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公司对于达到披露标准的政府补助,均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及时披露的情况,详见问题1、(1)信息披露索引。

  (4)2018年至2020年,你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中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20.31亿元、10.56亿元、11.44亿元,请说明你公司经营成果对政府补助是否存在严重依赖,以及政府补助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回复:

  公司主营业务为AMOLED新型显示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AMOLED产业属于新型显示行业,涉及半导体、微电子、光电子、材料加工制造、装备制造等多个领域,产业链关联范围广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近年来,包含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等政府部门一直在推动中国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在政府部门的号召与引领下,各地方通过招商引资、资金扶持、人才引进等政策力争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新型显示产业集群。各地政府通过各类鼓励政策,为企业经营发展减轻负担,企业可以更专注于前沿技术的研发制造。面板行业生产工艺复杂,精密度高,投资周期长且投资巨大,建设一条完整生产线需巨额资金投入,且随着技术更新及世代线的升级,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企业需要具备很强的技术能力与资金实力以支持持续发展。地方政府对落地在本地区的面板生产厂也多在培育期内会从资本投入、长期低息借款、补贴、税收优惠等各个政策层面给予扶持,缓解企业运营初期的经营压力,积累核心竞争力。

  2018年至2020年,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分别为21.41亿元、11.23亿元和11.89亿元,确认在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20.31亿元、10.56亿元和11.44亿元。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保证了下属产线在建设及爬坡阶段的生产运营,对当期业绩产生较大影响,也是面板生产企业在产线建设运营初期阶段共有的行业特征。

  公司2018年至2020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近三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主要为固安云谷产业扶持补贴和国显光电成本费用及新产品销售奖励补贴。上述补贴非公司日常经营收入,为公司在项目特定发展阶段收到的政府补助,随着公司产能的逐步提升,以及各项技术的成熟稳定,从公司长远发展来看,此项政府补助将不具有可持续性。

  公司固安第6代AMOLED柔性产线2020年处于产线调测、良率产能提升的爬坡期,产线测试工作进展顺利,产能以及良率稳定提升,并持续对一线品牌客户供货。随着固安产线良率提升,产能释放,产品销售回流资金将进一步缓解固安产线的运营和经营压力。

  公司昆山第5.5代AMOLED产线在完成升级改造后,产能以及良率稳定提升,在报告期内向国内外多家知名品牌客户供货,运营水平持续提升。

  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在公司产线建设以及产能爬坡过程中对缓解公司运营压力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公司固安产线及昆山产线产能的逐步释放,未来公司业绩将逐步改善,并逐渐减少对政府补助的依赖,进入健康良性的可持续发展状态。

  问题2、报告期,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34亿元,同比增长27.6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2.04亿元,同比增长217.93%;扣非后净利润为-7.39亿元,公司自2014年起扣非后净利润均为负值;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55亿元,同比减少37.54%。请你公司说明:

  (1)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情况、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核心竞争力及毛利率变化情况等,说明扣非后净利润连续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回复:

  1)扣非后净利润连续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

  a. 公司业务及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AMOLED新型显示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主要产品为中小尺寸AMOLED显示器件,应用领域主要涵盖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车载显示等方面。

  受益于中小尺寸智能移动显示终端市场的持续增长,近年来各大主要手机厂商所生产的高端手机机型逐渐采用AMOLED显示屏幕,AMOLED产品市场迅速发展。根据OMDIA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显示面板市场规模约1,060亿美元,AMOLED显示面板占比达27.5%,为291亿美元;预计2021年,在全球显示面板市场达到1,170亿美元规模的基础上,AMOLED 的占比将进一步提升到33.7%,达394亿美元。

  目前,公司昆山第5.5代AMOLED生产线、固安第6代柔性AMOLED生产线产能持续释放,良率、稼动率进一步提升,运营水平持续精进,随着产能释放将进一步提升对一线品牌客户的响应能力,实现更高效能的终端交付。公司在技术、产品创新层面坚持投入,实现屏下摄像技术解决方案、144Hz刷新率AMOLED产品方案在全球首发并量产交付;同时,公司继续主导修订行业标准助力产业发展。截至2020年底,公司已参与制/修订4项国际标准、6项国家标准和4项行业标准。根据群智咨询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OLED智能手机面板出货4.9亿片(open cell口径),分区域来看,随着国内OLED面板厂产能的逐步释放,国内OLED面板厂的市场份额也逐步提升,2020年出货0.88亿片,同比提升60%,市场份额接近20%。其中维信诺出货位居全球第四,国内第二。

  AMOLED新型显示是资本技术双密集型产业,且具备非常强的外部性,对产业链上下游拉动比分别为1:5与1:6。全球来看,韩国在 OLED 市场占据领先优势,一方面其积累了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另一方面,韩国国内在新型显示面板领域产业链配套完整,政府对于产业发展也给予了相当的支持。中国虽在 OLED 领域尚处于赶追阶段,但从产业链下游终端需求看,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智能手机 OLED 面板购买市场,对OLED面板的供给与自主可控性有极强需求。同时,因生产工艺复杂,精密度要求高,且产业链上游领域材料和设备国产化程度仍亟待提升,需要产业链中游的面板企业通过规模投资来推动产品技术的提升和成本降低,投资周期长且投资额巨大,所以就目前产业发展阶段,全行业及公司的重心仍在快速提升营业收入和资产规模水平来获得长期价值成长,产业投资者及国家相关政策也基于产业发展规律给与行业及公司投资与支持。

  近年来,随着国产面板企业的产能布局与技术创新的加速提升,未来全球OLED产业链有望进一步向国内转移,加速中国建立并巩固在AMOLED显示全球产业链优势地位。

  b. 公司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国内首批从事AMOLED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科技企业,在技术自主研发、产业化,以及行业标准化等方面一直走在国内前列。

  公司长期以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从基础研究到中试到量产的实践路径是公司的创新发展模式,实现了从“科学”到“技术”再到“产业”的转化,并最终实现大规模量产。维信诺在AMOLED显示技术方面始终走在行业前沿,多次实现AMOLED关键技术的创新突破和全球应用首发。近年来,公司先后通过技术创新实现了全球首款屏下摄像技术头智能手机、全球AMOLED显示最高刷新率165Hz智能手机、全球首款环绕屏智能手机、全球首款柔性穿戴手机等行业里程碑产品的量产供货。随着公司推进产业链协同合作的进一步加深,公司也从传统的制造厂商转变为创新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实现了技术创新到商用落地的高效转化和产业化。

  公司积极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维护,助力产业快速发展。截至目前,公司已参与制/修订4项国际标准、7项国家标准和4项行业标准。此外,荣获由国务院颁发的“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和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颁发的“中国专利金奖”等重要奖项,在器件结构技术、新型阴极技术、蒸镀封装技术、彩色化技术、柔性模组贴合技术等AMOLED产业化所需的关键技术、工艺、材料方面拥有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专利。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共申请专利7,393件,其中有3,450项发明专利,33项实用新型专利,以及5项外观设计专利在申请中。本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已授权发明专利632项,实用新型专利144项,外观设计专利26项。

  目前,公司已获得了较高的品牌认知度与市场认可度,是众多品牌客户的主要供应商,实现了同战略客户的深度合作,以良好的信誉和口碑助力客户的成功。近年来,公司在智能手机领域供货荣耀、中兴、努比亚、小米、联想等多家品牌客户主力机型。在智能穿戴领域供货OPPO、华米等客户柔性定制产品。

  此外,公司始终如一的重视人才的培养和人才体系的建设,以人才为核心驱动企业长久发展。通过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和激励措施,提升对行业人才的吸引力,坚持适才适用原则,通过持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完善绩效考核、岗位晋升、薪酬调配等激励机制与措施,构建“引才、育才、用才、留才”的人才发展体系,促进人才队伍的不断壮大。此外,通过团队不断迭代学习,制定合适的人才培养和人才成长方案,实现人力价值增值,打造公司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考虑到行业整体市场空间及公司的市场地位,公司现有业务存在较为广阔的市场空间。随着产能的不断提升,公司AMOLED产品的毛利率将逐步提升,扣非后净利润将逐步转正。

  c. 近年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为优化业务结构,加强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2016年以来,公司进行了一系列资产调整、重组。截至2020年末,公司主营业务为AMOLED新型显示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主要产品为中小尺寸AMOLED显示器件。具体如下。

  a) 近年主营业务变化情况:

  2016年,公司完成对原食品饮料业务和资产的剥离,投资设立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及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公司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面板产线以及模组产线处于建设期。

  2018年3月末,公司完成对国显光电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国显光电及其下属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公司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集中发展AMOLED产业,分别于2018年11月剥离了原有的PMOLED业务,于2019年12月处置昆山维信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电子)51%的股权,自处置日起昆山电子及其子公司北京维信诺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光电”)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17年至2020年,公司固安产线处于产线建设和爬坡期,产线日常运转发生的运营管理费用,以及为量产和技术储备进行的持续高额的研发投入,以及融资相关的成本费用,是导致近年来公司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连续亏损的主要原因。

  b)近年财务状况

  公司2017年-2020年收入、成本费用等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公司2017年-2020年OLED产品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

  2017年公司处于建厂初期,当年实现营业收入3,173万元,收入规模较小;AMOLED产线尚处在建设期,无营收贡献;但公司为维持固安产线建设的运营及管理成本列入期间损益,对公司的盈利产生较大影响。随着固安产线良率逐步提升,以及产能逐步释放,固安产线产品销售收入将有效的弥补公司的成本费用开支。

  至2020年末,公司主营业务为AMOLED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从2018年至2020年OLED产品的毛利率以及各项成本费用开支变化看,2020年OLED产品毛利率,受产能爬坡影响仍为负值。

  2018年,国显光电第5.5代AMOLED生产线尚处于产能爬坡期,实际产能尚未达到设计产能,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相比较低;2019年初,为适应市场环境、技术趋势、客户需求的变化,满足未来长远发展需要,国显光电积极布局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并加大在量产线上的研发试验流片,同时2019年国显光电积极布局可穿戴设备等新兴领域,但产品切换以及客户导入等需要时间,产销量有一定滞后影响,以上因素综合导致国显光电第5.5代AMOLED生产线2019年全年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造成OLED产品毛利率为负数。

  2018年度,公司为集中精力发展AMOLED业务,精准对接消费品显示市场,专业定位市场需求,加速完成产业升级,提升产品优势,出售了昆山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处置了市场规模及成长性较小的PMOLED业务。2018年度PMOLED业务的收入为28,542.81万元,毛利率为27%,由于PMOLED业务对2018年度毛利的贡献,使2019年较2018年OLED产品毛利率略有降低。

  2020年上半年,由于季节性因素以及新冠疫情影响,客户提货计划较少且提货周期延长,公司相应调整生产计划并主动控制产能利用率,导致OLED产品毛利率下降为-16.57%;2020年下半年,随着新冠疫情的缓解,消费市场逐步回温,以及公司产线运营水平和产能的进一步提升,公司OLED产品毛利率提升至-5.98%,环比增加10.59个百分点。

  2018年至2020年,各项成本费用占营收比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而逐年下降。2018年以来公司对于量产技术的持续研发投入,以及精细化管理,对于公司持续优化成本结构,降低成本费用开支,提高盈利水平等措施在2020年成果逐步显现。

  2)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分析

  公司认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主要原因为:

  a. 公司存在技术优势

  公司是国内较早专业从事OLED研发、生产、销售的高科技企业之一,自2001年公司化运营以来,维信诺始终致力于OLED技术的自主创新,坚持以产业化为导向,开展从基础研究、中试到量产的技术发展路线。公司UDC(屏下摄像头)技术、高刷新率技术、窄边框技术、直角贴合技术、On-cell柔性触控技术等优势技术均已量产。针对未来行业发展趋势积极拓展与储备新技术,并在部分领域取得重大成果及突破,如环绕屏技术、180度对折柔性显示技术等等。

  b. 具有优质的终端客户及充足的订单

  公司在与大客户等建立长期稳定供应关系的同时,积极培育国内潜在战略客户和高附加值细分市场客户,目前已与国内多家终端品牌厂商建立了合作关系,且具有充足的订单量。

  c. 公司生产经营效率提高

  随着公司生产逐步进入正轨,管理效率逐步提高,公司现金周期逐步缩短,变现能力加强。公司2020年度及2019年度相关现金周转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天

  ■

  公司将会持续采取有效措施,优化生产经营周期和应付账款周期,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营运资金周转期,提升企业效益。

  d. 公司融资渠道畅通

  截止2021年5月27日,公司仍在不断获得授信额度及收到借款,2021年1月1日-5月27日融资情况对比2020年1-5月获取的授信额度涨幅显著,获取放款金额也有较大增加,公司获取融资渠道持续畅通。

  e. 现金流结构持续改善

  随着公司产线进入试产期,良率及产能利用率的持续提升,公司销售回款现金流逐步提升;同时公司前期产线投资已基本接近尾声,购置长期资产的现金流出大量减少,虽然目前公司的扣非后净利润为负,但随着现金流结构持续改善,未来的扣非后净利润也将逐步转向盈利。

  f.国家政策扶持

  显示器件制造产业的产业链长,对上下游产业具有很强的拉动作用且辐射范围广,对区域产业结构提升、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都具有重要意义,因而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发展规划和行业政策,支持该产业的发展。地方政府对落地在本地区的面板生产厂也多在培育期内会从资本投入、长期低息借款、补贴、税收优惠等各个政策层面给予扶持,缓解企业运营初期的经营压力,积累核心竞争力。

  g.公司针对持续经营采取的措施

  (1)积极推进一线品牌客户导入,协同终端客户完成产品上市应用,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增强与品牌客户的黏性和客户稳定性;培育潜在战略客户和高附加值细分市场客户。

  (2)持续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的发展战略,重点在柔性显示量产方面实现突破,确保柔性高端柔性AMOLED、柔性可折叠显示器件等新型显示产品顺利推向市场,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3)进一步完善公司自主创新的专利体系建设,加强专利布局,提升公司技术核心竞争力。

  (4)加强与上游厂商的合作,建立可靠稳定的供应链保障体系,力争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公司竞争力。

  (5)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积极把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政策红利,加快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融资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持续精细化成本管理,将资源聚焦核心发展产业;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和储备,持续降本增效。

  2021年3月,公司原控股股东西藏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建曙”)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向合肥建曙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6亿股,合肥建曙与公司股东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前述股权转让已于2021年3月29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合肥国资与昆山国资联合体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国资股东的进入优化了公司股东结构,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治理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股东结构调整后,公司相应进行了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调整,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完成了董事会换届,于2021年5月20日新一届董事会新选举了董事长、并聘任了原核心业务团队为管理层,此后公司将更加聚焦OLED业务发展,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产业优势,带领公司在OLED行业的高速发展和持续创新中继续保持领先地位。

  年审会计师意见: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趋势相背离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活动现金流明细对比2019年年度数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如上表所示,公司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357.10万元,同比增长217.9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5,538.95万元,同比减少37.54%,其中2020年收到的政府补贴为50,191.44万元,同比减少54.73%,2020年收到的税费返还18,507.56万元(主要为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及增值税留抵退税),同比减少51.03%。2020年,因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及税费返还金额减少导致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减少,并最终导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趋势相背离。

  2019年,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0.56亿元,政府补助现金流入金额为11.09亿元;2020年,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1.44亿元,政府补助现金流入金额为5.02亿元。如本问询函回复第1题回复中所述,2020年计入当期损益但尚未收到现金的政府补助,已全部明确付款计划且政府具备履行支付义务的能力。

  2020年度,公司与境内客户的合作更加深入,联合进行新技术研发,并独供中兴Axon20 5G、努比亚红魔5G游戏手机、OPPO首款柔性屏智能手表OPPO Watch的曲面柔性屏幕、华米Amazfit X智能手表。通过领先的技术和产品,公司为客户创造更多的价值,使境内销售额较2019年提升24.24%。随着境内销售收入的增加,公司销项税额也随之增加,并导致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及增值税留抵退税金额减少,公司收到的税费返还金额减少。

  2020年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3.17亿元,同比增加17.14%,主要原因为产品销售增加以及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随着公司产能逐步释放,产品收入持续增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将逐步改善。

  年审会计师意见:综上所述,我们认为2020年度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及税费返还金额减少导致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减少,并最终导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趋势相背离,对比2019年度主要为政府补助资金拨付时点及2020年度境内销售额增长的影响,其原因具有合理性。

  问题3、根据年报,你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34.67亿元,其中12.11亿元存在权利受限情形;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有息负债期末余额合计50.07亿元,长期借款23.47亿元;报告期产生利息费用7.08亿元,利息收入0.55亿元。2018年至2020年各期末流动比率分别为1.39、0.70、0.58,呈现下降趋势。你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期末所持股份质押比例为38.78%。请你公司说明:

  (1)报告期末及截至回函日货币资金的存放地点、类型、是否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请会计师结合银行函证、资金流水等核查程序,说明公司账面货币资金是否真实存在,权利受限情况的披露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存在资金被挪用或占用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5月27日的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5月27日,公司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汇总如下:

  单位:元

  ■

  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5月27日,公司的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年审会计师发表专业意见:

  1) 会计师核查程序:

  针对2020年12月31日的货币资金,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

  a. 了解、测试并评价货币资金相关的内部控制;

  b. 核对现金日记账,对现金进行盘点,对大额现金收支进行细节测试;

  c. 针对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进行函证,对定期存单进行监盘,以确认期末余额的真实性。截止2020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及货币资金余额为3,463,808,851.49元,会计师通过亲往函证或通过工商查询验证过的地址快递发函的方式发函3,463,808,851.49元,取得回函金额3,463,808,851.49元,回函占期末余额的比例为100.00%;

  d. 取得公司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与公司账目银行账户清单进行比较,检查银行账户的完整性;

  e. 针对货币资金受限情况,通过对比银行回函中的受限资金情况、获取的企业信用报告以及企业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中的账户类型,判断受限情况是否披露完整、准确;

  f. 对大额银行存款账户进行双向核对测试,检查是否存在银行对账单、网银流水记录存在但账目不存在或账面存在但银行对账单、网银流水记录不存在或信息不一致的情况,我们还对银行存款实施了细节测试;

  g. 通过分析利息收入,匹配货币资金余额规模的合理性;

  h. 检查期末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否存在未达账项及对货币资金余额进行截止测试。

  2) 会计师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账面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货币资金真实存在,权利受限情况的披露完整准确,未发现存在公司资金被挪用或占用的情形。

  (2)你公司在应付关联方债务中,银行借款利率为8.5%-9.7%。请你公司对比同期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利率,说明关联借款利率是否公允。同时,结合报告期银行存款利率、委托理财收益率水平等,说明你公司资金收益率水平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情形。

  1) 关于公司应付关联方债务中银行借款利率公允性的说明

  公司应付关联方债务主要为应付廊坊银行借款利息,其中涉及借款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截止2021年5月27日,公司应付关联方未到期借款47,943.46万元。

  廊坊银行贷款利率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对于资产类业务贷款利率是在综合考虑资产业务成本、收益、风险等因素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执行利率。经公司向廊坊银行征询,廊坊银行对于公司执行的贷款利率定价规则主要参考以下内容:

  a.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越长,定价越高,中长期贷款定价高于短期贷款定价水平。

  b. 贷款产品:固定资产类贷款、项目类贷款的定价水平高于流动资产贷款产品。

  c. 担保强度:依据担保强度不同,贷款定价不同,其中保证类贷款定价水平要高于抵质押类贷款定价水平。

  公司相关贷款以中长期项目贷款及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为主,期限较长,因此贷款定价水平要高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水平;同时担保方式主要为保证担保,因此要高于抵质押类担保业务;从贷款性质看,项目类贷款的利率通常高于流动资金贷款,因此公司项目类贷款定价为年化9.7%,高于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年化8.5%的水平。

  廊坊银行为地方性商业银行,资金成本高于国有银行及股份制银行,因此无法直接与国有银行及股份制银行进行价格比对。从廊坊银行自身情况来看,公司在廊坊银行相关贷款业务与廊坊银行其他贷款客户同类贷款定价水平相当,未明显高于或低于其同类型企业客户贷款定价。同时,依据银行业监管机构的要求,廊坊银行为关联企业发放的贷款定价水平应与其同类型客户定价水平相当,廊坊银行始终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要求。

  综上所述,公司应付关联方贷款利率定价公允。

  2) 公司资金收益率水平的合理性说明和不存在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情形的说明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委托理财情况,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构成及存款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余额34.67亿元。其中,银行存款余额22.53亿元,受限资金余额12.11亿元,为用于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的保证金款项和保证金存款等。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表:

  ■

  公司2020年资金平均收益率为1.40%,其中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平均为0.77%、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平均为2.75%。公司资金收益率主要受银行活期、定期存款利率及其相对应存款金额影响,根据上表中金融机构存款指导利率,公司资金收益率具有合理性。

  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中,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以及河北显示产业基金余额,约计4.69亿元,因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仅可用于支付产线设备购置款,河北显示产业基金仅可用于支付固安第6代面板生产线设备购置款和工程款,剔除前述有指定用途的款项,公司银行存款余额约17.84亿元。

  AMOLED产业因属于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具有产线投资规模大、周期长的特点,且产线建成投产后需要一定的爬坡时间,主营业务对公司资金供给规模及灵活周转均有较高的要求,因此公司需保有一定额度能够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以及贷款到期能够及时还款,符合公司行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存在合理的商业背景,不存在资金效率使用低下的情形。

  (3)截至目前有息负债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借款)方式、融出方、借款日、还款日、融资(借款)金额等,是否存在逾期或者违约的情况;如存在,请充分提示风险;并结合目前的融资环境、公司融资渠道和融资能力,以及公司流动资产、现金流量状况等,量化分析你公司短期和长期偿债能力。

  1)截至目前公司有息负债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1年5月27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有息负债明细如下:

  ■

  公司已到期负债均已及时还本付息,未发生逾期或违约情况。

  2)短期和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a. 融资环境

  目前,国家对信息技术和显示技术的发展高度重视。随着平板显示产业的快速发展,公司所处的OLED行业已被国家列为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等重要文件中进一步强调。随着供给侧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作为改革重要工具的信息技术和显示技术,也备受金融机构的关注。国家层面成立了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等机构,地方层面也根据发展需要成立专业基金,支持信息技术和显示技术发展。商业银行也在根据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逐步转变传统经营模式,加大对实体项目的资金引导,配合信贷政策,加大对信息和显示产业的支持力度。

  b. 融资渠道和融资能力

  a) 公司根据项目需求与金融机构共同搭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融资性售后租回、保理、债券、供应链金融等多渠道融资体系,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不断丰富融资方式与渠道。

  b)截止2021年5月27日,公司融资业务对比2020年1-5月的融资情况如下:

  ■

  目前,公司融资业务正常推进,并根据项目需求进行了结构调整。随着产品升级及项目产能进一步拔高,公司的融资结构会根据业务情况作进一步优化。

  3)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偿债能力主要财务指标:

  ■

  a. 资产负债率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8.07%、48.29%、49.43%,资产负债率较低,且保持相对稳定。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情况:

  ■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定期报告。

  近三年,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总体上,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且保持相对稳定,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b. 速动比率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速动比率(倍)情况

  ■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定期报告。

  公司速动比率有所变化的原因:按照新产线建设需要,公司持续加大了对产线建设的资金投入。随着公司新产线进入试产期,良率及产能利用率的持续提升,销售收入稳步增长,公司的速动资产将逐步上升;同时公司已投产线保持稳定出货,固定资产投入进入稳定回报期,公司资产结构将进一步完善,速动比率根据业务发展逐步回升,短期偿债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c. 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银行资信状况良好,报告期内所有银行借款、融资性售后租回应付款等融资款项均按期归还,无重大不良记录;公司也不存在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或有负债和表外融资的情况。

  近三年来,公司主营业务稳步提升,经营情况良好。2021年1-4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0亿元,同比增加266.86%,为公司偿还到期债务提供了资金保障。公司利息保障倍数逐年上升,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综上,公司资产结构合理、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与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利息保障倍数逐年上升,总体上偿债能力良好。此外,公司持续动态监测融资情况,并与金融机构保持良好互动,有效保障融资业务满足公司经营需求并有序开展。

  问题4、根据年报,你公司境内收入占比50.41%,金额同比增长24.24%,毛利率为65.68%;境外收入占比49.59%,金额同比增长31.40%,毛利率为-12.17%。请你公司说明:

  (1)本期境外销售占比提高的原因,并具体说明国外收入主要客户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客户名称、所属国家及地区、主营业务、与你公司开展业务的时间、近三年交易金额、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账龄、截至目前回款情况等。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国外营业收入所执行的审计程序与获取的审计证据,并对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本期前五大境外收入客户近三年的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本期前五大外销客户2018年度实现外销收入660,457,440.68元,2019年度实现外销收入1,111,966,776.82元,2020年度实现外销收入1,188,169,580.01元,分别占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外销收入总额的53.42%、85.79%、69.76%。

  公司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

  2020年度外销收入增加,主要系新增客户SDU HK LIMITED收入增加所致。境外客户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受全球疫情影响,远程办公、远程教学、远程医疗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用户对包括手机、平板、笔记本在内的移动终端的需求大幅增加。2020年公司境外客户对AMOLED显示模组的需求也大幅增加。

  年审会计师发表专业意见:

  1) 会计师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收入,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

  a. 通过查阅相关文件、执行穿行测试等方式,了解公司具体业务流程及内部控制制度,对销售与收款业务流程的风险进行评估,对销售与收款业务流程相关的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测试;

  b. 获取维信诺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对合同关键条款进行核实,如①发货及验收;②付款及结算;③完成履约义务条款等;

  c. 对确认的销售收入毛利率进行分析,与历史和同行业进行对比,结合维信诺实际经营情况,判断毛利率的合理性,以证实收入的真实性;

  d. 对主要客户进行函证,询证交易金额及往来账项情况;

  e. 对公司的境外销售收入情况与获取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出口报关资料进行核对;

  f. 根据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测试结果,结合收入确认原则,以销售明细账为起点,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提单、销售发票、出库单等支持性文件进行细节测试,以证实销售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

  g. 检查客户当期及期后回款记录,以证实收入的真实性;

  h. 执行截止性测试,将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产品销售收入与交易中的销售合同、销货单、销售发票、报关单、提单等支持性文件进行核对,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正确的期间确认。

  2)会计师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营业收入真实和准确。

  (2)说明境内外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分地区营业收入及毛利情况,按产品、地区及业务结构划分后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如上表所示,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中包含公司对合肥维信诺、广州国显的技术许可及服务收入11.11亿元,分地区列报为“境内”收入,该交易事项导致公司2020年度境内毛利率较高,为65.68%。

  如本问询函回复第8题第(1)问中所解释的原因,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系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行业,行业对研发技术和生产工艺等要求较高,固定资产投入较大,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厂商从项目建设到达成规划产能、完成良率爬坡、实现规模效益需要较长的时间周期,一般前期固定成本分摊较大,单位成本较高,导致毛利率为负数,由于公司境内外客户、产品结构存在差异,毛利率相应有所差异。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2020年度境外毛利率较低,为-12.17%。

  2020年度,公司境内外产品收入毛利率差异较大,主要原因为销售的产品类型不同。2020年度,公司与境内客户的合作更加深入,联合进行新技术研发,并独供中兴Axon20 5G,该机搭载6.92英寸OLED屏幕,通过公司独创的屏下技术,避免在屏幕开孔或增加机械结构,达到了20.5:9的全面屏显示效果;独供努比亚红魔5G游戏手机,采用全球首款144Hz超高刷新率AMOLED屏幕,首次将手机屏幕的刷新率标准提升至专业PC电竞显示器级别。

  在智能穿戴领域,独供OPPO首款柔性屏智能手表OPPO Watch的曲面柔性屏幕,首次利用Pad Bending技术和3D贴合工艺打造了极窄边框,并完成了更大曲率的时尚设计,实现了双曲面柔性屏在智能手表上的首次应用;独供华米Amazfit X智能手表,该款产品通过2.07英寸的3D AMOLED柔性曲面屏,将手表的显示区域从手腕表面延伸到两端曲面,与手腕完美贴合。通过领先的技术和产品,为客户创造更多的价值,同时也提升了产品的盈利水平。

  2020年度,境外客户的产品需求持续增加,但是以5.x寸的显示模组为主。而5.x的显示模组市场,工艺成熟,竞争激烈,导致产品毛利率较低。

  2021年度,公司将继续加大与终端客户的战略合作,持续进行产品和技术创新,优化产品组合,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和技术附加值。

  综上,受境内外客户、产品结构差异的影响,公司2020年度境内外毛利率差异较大,其原因具有合理性。

  问题5、根据年报,你公司其他产品或服务收入12.39亿元,营业成本为1.14亿元,毛利率为90.77%。其他应收款-技术许可费及服务期末余额为7.38亿元。请你公司说明:

  (1)上述产品或服务的具体内容、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主要客户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定价是否公允、成本构成明细、收入成本核算方式和确认/结转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其他产品或服务收入明细如下:

  单位:元

  ■

  其中技术许可及服务收入金额11.11亿元,占2020年度其他产品或服务收入金额的89.70%。技术许可及服务收入具体包括公司对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维信诺”)的技术许可及服务收入7.43亿元以及对广州国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国显”)的技术许可收入3.68亿元。合肥维信诺、广州国显均为公司的联营企业。

  1) 对合肥维信诺技术许可及服务收入

  a. 交易基本情况

  2019年公司与合肥维信诺签订了《技术许可与咨询及管理服务合同》。该合同涉及的交易内容包括授权合肥维信诺使用AMOLED专利及非专利技术以及在合肥维信诺产线项目从桩基施工开始到项目量产期间,由公司提供从工艺产线布局、设备采购与调试、良率提升等相应的技术服务,以确保合肥维信诺产线建设顺利推利。

  b. 商业实质

  合肥维信诺主营业务为生产第6代全柔性AMOLED显示面板,合肥维信诺成立之初,无任何AMOLED面板技术基础,而公司以其多年研发的技术基础、厂房建设经验为合肥维信诺提供技术许可和服务,能大大加快合肥维信诺产线建设周期及调试周期,此笔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c. 定价公允性

  上述交易内容经过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同致信德评报字(2019)050009、010号评估报告,其定价以评估报告为基础,具备合理性。

  d. 收入核算方式及合理性

  由于提供技术许可后,公司仍需继续提供与技术有关的技术服务,在合同签订时亦未单独约定交易价格,且评估时未单独评估其公允价值,因此公司在2019年度出于谨慎性的原则,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2006)中的五、(七)“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视同技术服务为技术许可的后续服务,在提供技术服务的期间内摊销确认收入。

  2020年度,公司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 年修订)第三十六条“企业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的,应当按照本准则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评估该知识产权许可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应当进一步确定其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参考《技术许可与咨询及管理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公司在完成技术许可后,仍继续提供与技术有关的技术服务,且交易价格无法在技术许可及技术服务之间进行合理分摊,因此仍将技术服务与技术许可视为一项履约义务,在提供技术服务期限内摊销确认收入。

  因此收入准则的变化未对公司确认合肥维信诺相关技术许可及技术服务收入产生影响,2020年度按照履约期间确认不含税收入7.43亿元。

  e. 成本核算

  公司针对合肥维信诺《技术许可与咨询及管理服务合同》收入相关的成本主要为专利或非专利技术对应的成本费用,以及为向合肥维信诺提供技术服务发生的人工、差旅等相关费用。

  a)合同涉及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公司已经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部分,其相应摊销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单独归集至营业成本进行核算。主要原因为该合同是授权使用许可而非资产转让合同,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相应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还应用于公司日常生产、运营及研发,难以合理划分与合同匹配的费用。

  b)公司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支持合肥维信诺产线建设提供技术支持或管理服务的人员涉及厂务、基建、工艺、管理、技术等各专业人员,区分相关人员为合肥维信诺项目所耗的工时或差旅等相关费用比较困难,因而对该部分公司未单独区分,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因上述原因,公司未再单独列示与《技术许可与咨询及管理服务合同》有关的成本。

  2) 对广州国显技术许可收入

  a. 交易基本情况

  2020年公司与广州国显签订了《技术许可及服务合同》,向参股公司广州国显提供第6代AMOLED模组技术相关的技术许可及服务,许可期限为永久许可。相关专有技术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国显光电和霸州云谷所持有的第6代柔性AMOLED模组生产线相关的专有技术,包含技术路线、工艺设备、产品规划、良率提升、产线运营等一系列AMOLED生产运营相关的专有技术,涉及的技术类别(方向)主要包括模组工艺流程及新产品导入、模组邦定技术、模组贴合技术、模组组立技术、模组检测技术及生产质量管理。

  基于广州国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技术需求,公司与广州国显同时约定,若广州国显存在产品检测及解决方案服务、额外的技术升级或维护服务需求,可书面向公司提出,双方将遵守合同中对服务项目对应的人员安排、工时及收费标准的相关条款。服务期限为自广州国显书面提出技术服务需求起一年。

  b. 商业实质

  广州国显主营业务为提供第6代全柔性AMOLED显示面板的配套模组服务。本次交易相关的专有技术是处于保密状态的、能够解决特定实际问题的技术诀窍,是只有在处于保密状态才有价值的相关技术知识、资料、数值、图纸、设计和其它技术信息。公司根据相关技术的特性,采取了不同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本次交易与2019年度的专利转让交易不存在重复授权的情形,上述交易能够使广州国显充分借助公司先进的生产经验及技术优势缩短产线达产时间并快速提升产品良率,同时有助于公司完善产业布局,把握行业及市场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影响力,交易进一步提升公司为品牌客户供货的能力,具有商业交易实质。

  c. 定价公允性

  广州国显委托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方对上述专有技术的价值进行了专业评估,并由评估方出具了文号为“中广信评报字(2020)第335号”的《广州国显科技有限公司拟购买资产涉及的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拟对外许可的第6代柔性AMOLED模组生产线相关专有技术使用权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值为人民币48,228.95万元;公司委托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方对上述专有技术的价值进行了专业评估,并由评估方出具了文号为“天兴评报字(2020)第1452号”的《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拟对外许可第6代柔性AMOLED模组生产线所涉及的相关专有技术使用权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值为人民币47,790.51万元。

  根据评估结果,交易各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本次技术许可费用为人民币47,500万元,具备公允性。

  d. 收入核算方式及合理性

  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三十六条:

  “企业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的,应当按照本准则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评估该知识产权许可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应当进一步确定其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企业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应当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否则,应当作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

  (一)合同要求或客户能够合理预期企业将从事对该项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

  (二)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

  (三)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转让某项商品。”

  根据合同判断公司授予技术许可后,不会从事对技术许可相关技术有重大影响的活动,故该项交易应该作为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由于合同约定技术许可使用方式为广州国显使用合同技术的全部资料并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合同产品,广州国显设立了工艺技术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公司将技术资料交接广州国显后,广州国显即已取得技术使用权,运用于目前的产线建设、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活动中。且广州国显在使用合同技术的基础上所形成的产品和利益归其所有,广州国显能主导其在合同技术基础上所形成的全部经济利益,公司将技术资料交接视为完成履约义务,在合同标的控制权交接时点确认收入。因此,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在2020年度按时点法一次确认不含税技术许可收入3.68亿元。

  e. 成本核算

  公司未单独归集合同涉及的专有技术成本至营业成本进行核算。主要原因为该合同是授权使用许可而非资产转让合同,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相应的专有技术还应用于公司日常生产、运营及研发,难以合理划分与合同匹配的费用。

  年审会计师意见: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收入成本核算方式和确认/结转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前述相关服务是否属于你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并对比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毛利率高的原因和合理性。

  回复:

  2020年度,公司其他产品或服务收入12.39亿元,其中技术许可及服务收入11.11亿元,具体包括公司对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的技术许可及服务收入7.43亿元及对广州国显科技有限公司的技术许可收入3.68亿元。

  合肥维信诺和广州国显是公司的联营企业,且都属于平板显示行业,该行业生产工艺复杂,精密度高,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对生产企业有较高的技术和工艺要求,同时相应技术形成过程中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研发资源,经历较长的研发周期,产生高额费用。

  合肥维信诺和广州国显在生产方面欠缺技术能力、相关运营管理经验以及研发能力等,由公司为其提供AMOLED相关的知识产权支持、技术服务并约定技术许可费用,具有商业合理性且符合行业惯例,如彩虹股份子公司咸阳光电为建设8.6代TFT-LCD面板生产线项目与关联方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签署相关技术支持合同并分期向中电熊猫液晶显示支付技术支持费,华东科技控股子公司中电熊猫平板显示向华东科技参股子公司成都中电熊猫显示提供提升产品品质、提升生产线运营效率、提升产品良率的技术支持并收取相应技术服务费,华映科技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中华映管向华映科技子公司福建华佳彩授权相应TFT-LCD技术的使用并取得相应技术许可费等。

  综上所述,上述技术许可及服务业务为公司的特定发展阶段对联营企业的技术支持,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关技术支持结束后将不再对以上联营企业产生收入。

  1) 对合肥维信诺技术许可及服务收入

  2019年公司与合肥维信诺签订了《技术许可与咨询及管理服务合同》,公司按合同约定在2020年确认营业收入7.43亿元。

  该合同涉及两部分内容,其一是授权合肥维信诺使用AMOLED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其二是合肥维信诺产线项目从桩基施工开始到项目量产期间,由公司提供从工艺产线布局、设备采购与调试、良率提升等相应的技术服务,以确保合肥维信诺产线建设顺利推利。因而与该合同收入相关的成本主要为专利或非专利技术对应的成本费用,以及为向合肥维信诺提供技术服务发生的人工、差旅等相关费用。

  a. 合同涉及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公司已经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部分,其相应摊销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单独归集至营业成本进行核算。主要原因为该合同是授权使用许可而非资产转让合同,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相应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还应用于公司日常生产、运营及研发,难以合理划分与本合同匹配的费用。

  b. 公司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支持合肥维信诺产线建设提供技术支持或管理服务的人员涉及厂务、基建、工艺、管理、技术等各专业人员,区分相关人员为合肥维信诺项目所耗的工时或差旅等相关费用比较困难,因而对该部分成公司未单独区分,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综上所述,公司对合肥维信诺的技术许可及服务收入毛利率较高,具有合理性。

  2) 对广州国显技术许可收入

  2020年公司与广州国显签订了《技术许可及服务合同》,公司按合同约定在2020年确认营业收入3.68亿元。

  2020年公司确认的收入为授权广州国显使用AMOLED专有技术收入。公司未单独归集合同涉及的专有技术成本至营业成本进行核算。主要原因为该合同是授权使用许可而非资产转让合同,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相应的专有技术还应用于公司日常生产、运营及研发,难以合理划分与合同匹配的费用。

  综上所述,公司对广州国显的技术许可收入毛利率较高,具有合理性。

  (3)结合其他应收款项的账龄、期后收款情况,说明款项回收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技术许可费及服务期末余额为7.38亿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元

  ■

  年审会计师意见:参考上表,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的收款均参照合同执行,无逾期情况,款项回收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期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点收到相关款项,同时公司已参考预期信用损失情况计提相应坏账准备。

  问题6、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57.67%,其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33.34%。请你公司说明:

  (1)前五名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成立时间、主营业务、与你公司开展业务的时间、交易内容等情况;前五名客户较上年度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回复:

  近两年公司前五名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6-17 宁波色母 301019 28.94
  • 06-17 工大高科 688367 --
  • 06-16 嘉益股份 301004 7.81
  • 06-16 力芯微 688601 36.48
  • 06-15 百克生物 688276 36.35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