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创新)现持有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普股份或公司)股份22,5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4.38%;北京国投协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协力基金)现持有亚普股份22,5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4.3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国投创新与协力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国投创新本次计划减持不超过10,2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协力基金本次计划减持不超过10,2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国投创新及协力基金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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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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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东持有股份于2021年5月10日解除限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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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以上不超过指小于或等于。
2、减持股份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国投创新、协力基金所作承诺:
自亚普股份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以下简称上市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截至上市日持有的亚普股份的股票,也不由亚普股份回购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该部分股票。国投创新、协力基金所持亚普股份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股份总额的100%。减持价格不低于亚普股份最新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亚普股份净资产或者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并由亚普股份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相关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及自身资金规划等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公司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存在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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