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1年06月08日 05:2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下简称“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133,36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672,000.00元,占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3.79%,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100%。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26,672,000股。在权益分派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3,3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33,36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60,032,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6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1年6月1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6月2日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1年6月17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60,032,000股摊薄计算,2020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49元。

  2、公司控股股东慈溪市耀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章国耀及章恩友、股东宁波杭州湾新区鼎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杭州湾新区东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杭州湾新区泽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元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袁旭东、王立明、倪海峰、马益平、龙翔林、蒋卫平、李楠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若减持股份,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古塘街道科技路711号

  咨询联系人:李楠

  咨询电话:0574-63080571

  传真号码:0574-63080569

  十、备查文件

  1、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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