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1年05月22日 05:3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5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13:00-14:00在机会宝网上路演中心(www.jhbshow.com)以网络远程互动的方式召开了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进行了在线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就广大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曹克波先生、独立董事祝梅红女士、财务总监钱建芬女士、董事会秘书单琛雁女士出席了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对投资者关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答复。

  二、本次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答复情况

  公司就投资者在业绩说明会上提出的普遍关心的问题给予了回答,相关主要问题及答复整理如下:

  【问题1】请问公司2020年经营情况如何?

  回复: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2,445.26万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7.87万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88.08万元。

  【问题2】请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情况如何?

  回复: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21年一季度营业收入17.3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489.23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926元。

  【问题3】请问公司对未来发展的展望如何?

  回复: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未来发展主要着重于汽车零部件领域和民营医院领域,对未来的展望分别为,

  【汽车零部件领域】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跨国公司合作,学习其先进的设计理念、制造技术和管理方法,不断加强技术积累和成本控制,不断提高产品的系列化和生产的规模化程度。坚持技术创新,加强技术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高水平地建设,形成公司的技术优势、市场优势和人才优势,紧密绕“低成本、大规模、高速度”的企业战略,通过努力以“追求卓越品质,追求精诚服务,满足市场需求,创立模塑品牌”为企业经营宗旨,不断加强技术积累和成本控制,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把公司发展成为细分领域的行业标杆。

  【民营医院领域】

  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各项政策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医疗健康产业,而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进一步加强,医疗健康产业的规模也迅速增长。在国家扶持政策的引导和充足发展资金的支持下,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加强与德国北威州心脏和糖尿病中心等国内外知名心血管病医院的合作,凭借优质的医资力量、先进的进口设备,以及专业的服务理念,将明慈医院建成一所现代化的、具有国际服务意识和卓越诊疗水平的医疗机构。谢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问题4】请简单介绍一下汽车配件部分的主要营收厂家

  回复: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的主要产品是轿车的保险杠、门槛等汽车外装饰件,现有两个目标市场,一是轿车整车生产厂商;二是社会维修的配件市场。目前公司的主要营业收入来自乘用车的配套市场,其中主要客户是宝马、北京奔驰、特斯拉、上汽通用、上汽大众、捷豹路虎、沃尔沃、北京现代、神龙汽车、广汽蔚来、小鹏汽车、北汽蓝谷等。谢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问题5】请问公司2020年汽配产业各子公司经营情况如何?

  回复: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0年公司主要子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问题6】请问2021年全年的经营计划是怎么样的呢?

  回复: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1年,公司主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业务方面:继续巩固在保险杠领域的各项优势,加强技术研发,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深化与宝马、北京奔驰、特斯拉、上汽通用、上汽大众、捷豹路虎、沃尔沃、北京现代、神龙汽车、广汽蔚来、小鹏汽车、北汽蓝谷等优质客户的合作,同时注重新客户群体的开拓,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研发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技术创新机制,加大研发,尤其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投入,适时引进高端技术人才,充实研发队伍,凭借两个省级研发平台,加快推进项目管理及新产品研发进程,提升产品质量,以满足各大汽车主机厂越来越严格的技术要求,增强客户黏度,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内控治理方面:2021年公司将继续按计划稳步推行内控治理工作,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梳理风险管控流程,完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优化内部信息系统,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管理方面:随着投资项目的陆续开展和业务规模的日益扩大,管控的分子公司日益增多,2021年公司将重点放在提升公司的综合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各项降本增效措施,严格管控各类管理费用,同时积极推进精益生产措施,进一步实现提质增效。非常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00             证券简称:模塑科技            编号:2021-036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会议时间:2021年05月21日【星期五】下午2:00。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05月21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0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0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总部办公楼3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克波。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298,603,7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56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97,347,2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42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256,5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37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001,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85%;反对60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2,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611%;反对60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028,5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74%;反对57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8,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0739%;反对57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3、审议《2020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028,5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74%;反对57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8,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0739%;反对57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028,5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74%;反对57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8,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0739%;反对57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5、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001,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85%;反对60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2,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611%;反对60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6、审议《公司为全资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901,3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48%;反对70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1,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0999%;反对70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7、审议《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联方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292,159,745股股份回避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8,7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0739%;反对57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8,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0739%;反对57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028,5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74%;反对57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8,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0739%;反对57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9、审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6,696,1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12%;反对1,90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36,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3972%;反对1,90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6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玉恒律师、蔡含含律师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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