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1年05月21日 03:07 证券时报

原标题: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1-18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到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日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岠鵿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王征先生、刘明辉先生共同组成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任期一致,为三年。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0日

  附件:

  陈岠鵿先生简历

  陈岠鵿,男,1962年生,大学本科,研究员,中共党员。曾任烟台东方电子集团公司保护所所长、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处长、北京京海公司经理、市场营销部经理;现任公司市场部经理,自2006年4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岠鵿先生截止公告披露日持有本公司股票6,150股。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岠鵿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1-17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0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至15:00。

  (2)会议召开的地点: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丁振华先生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5名,代表股份数量557,227,4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1.5616%。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12人,代表股份12,766,2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952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

  2、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

  3、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

  6、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

  7、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

  关联股东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宁夏黄三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

  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三分之二表决权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

  9、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

  10、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

  11、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

  12、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

  13、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下列人员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13.01、选举杨恒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561,361,386票选举杨恒坤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8.4855%。

  13.02、选举丁振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561,361,386票选举丁振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98.4855%。

  13.03、选举方正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 560,889,406票选举方正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8.4027%。

  13.04、选举胡瀚阳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563,224,204票选举胡瀚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98.8124%。

  13.05、选举林培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558,348,574票选举林培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7.9570%。

  13.06、选举李小滨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560,876,595票选举李小滨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98.4005%。

  14、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下列人员任公司独立董事:

  14.01、选举杜至刚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561,528,785票选举杜至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98.5149%。

  14.02、选举房绍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 561,751,285票选举房绍坤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98.5539%。

  14.03、选举王贡勇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560,889,407票选举王贡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98.4027%。

  15、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的议案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下列人员任公司监事会监事:

  15.01选举王征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采用累计投票制,以561,889,406票选举王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98.5782%。

  15.02选举刘明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采用累计投票制,以561,472,985票选举刘明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98.5051%。

  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孙广亮律师、金振亨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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