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年04月22日 02:58 证券时报

原标题: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接B98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1-031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2、现金管理金额: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4、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5、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以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五)决策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七)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4、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现金管理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三、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仍不排除该类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以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3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过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没有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1-032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61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7,82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5,007,735.86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26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53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42,532,146.18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9,724,412.23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人民币53,910,464.07元,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5,813,948.16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将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时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7年12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钟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7年12月,公司、保荐机构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泰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泰和”)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

  四、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人民币20,422,553.8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020号《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422,553.86元。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9年2月20日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9年8月20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3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0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0年2月27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0年8月24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3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9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所有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归还的情形。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已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已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已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明细如下:

  ■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2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液体化工品罐区工程项目”、“供应链物流多式联运项目”和“供应链物流信息化升级项目”,所需建设内容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为更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5,813,948.16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剩余应付未付金额人民币53,910,464.07元,将继续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支付,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时,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9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根据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等,拟将“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液体化工品罐区工程项目”的建设完成日期延期到2020年6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因受2020年上半年度新冠肺炎疫情以及雨水增多等因素叠加影响,罐区项目实施进度较预期有所延迟。为了保证罐区项目能保质保量完成建设,公司拟将“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液体化工品罐区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0年6月延迟至2020年9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

  除上述已披露情况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8年5月22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液体化工品罐区工程项目”及“供应链物流多式联运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具体情况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事项仅对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

  六、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上海雅仕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一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上海雅仕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监管指引第2号》《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合法合规。

  特此报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2日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

  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1-033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鉴于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机构的聘用期已届满,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协商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相关事宜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共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26 次和纪律处分3 次,没有受到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涉及从业人员 62 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并对其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了解,认为其能够独立地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审议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以往的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

  1、《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会计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3、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4、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1-036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规避汇率和利率的波动风险,开展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目的

  公司原料进口的结算货币主要是美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开展经营所需大宗原材料采购进口比例较高,由此会产生大量的经营性外币负债,预计未来公司将继续面临汇率或利率波动加剧的风险。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和基于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公司拟选择适合的市场时机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期权等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商品等;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2、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2021年度进口业务预测情况,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3、决策授权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三、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

  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操作的金融衍生产品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公司锁定价格,将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

  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充分理解金融衍生品信息,将会对公司造成损失,甚至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回款预测风险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确,会导致已操作的汇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得进行投资和套利交易。

  2、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金融衍生品业务持续监控,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第一时间报告给公司管理层以积极应对。

  4、公司财务部门及审计部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减少、规避因外汇结算、汇率、利率波动等形成的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3、同意《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八、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开展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1-037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0号)核准,公司向夏同山、珠海市联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盛世金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壹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康丰及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6,756,195股,扣除发行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后,共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3,602,084.86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26,756,195.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26,845,889.86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4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公司总股本由132,000,000股增至158,756,195股。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以及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负责办理本次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1-038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

  投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连云港亚欧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欧公司”)

  2、投资金额:公司本次拟向亚欧公司投资人民币11,2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人民币4,200万元,剩余部分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情况及项目进展需要分批投入。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投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0号)核准,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A股股票26,756,19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8,999,967.60元,扣除发行费用5,397,882.7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3,602,084.86元。2021年3月1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33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分配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在《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二)募集资金使用分配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根据《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总计18,200万元投资亚欧公司用于募投项目“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连云港)项目”,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资人民币14,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投资的情况

  本次公司与新海连集团拟向亚欧公司投资人民币16,000万元,其中公司投资人民币11,2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00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新海连集团同比例出资人民币4,800万元。

  本次投资完成后,亚欧公司的注册资本20,000万元不变,新增投资16,000万元计入亚欧公司的资本公积,亚欧公司仍为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

  四、投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连云港亚欧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综合楼420-4号

  4、法定代表人:孙望平

  5、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6、经营范围:开发、运营、管理供应链基地;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物流信息服务;物流配套的加工、包装、中转、搬运装卸服务;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电子商务平台运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结构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8、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合作方基本情况

  1、名称: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住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七层

  4、法定代表人:刘坚

  5、注册资本:人民币1,320,055.13万元

  6、经营范围:露天开采片麻岩;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实业投资;基础设施开发;土地开发、土地整治;水利工程施工;污水处理;供热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结构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8、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六、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亚欧公司投资的资金来源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及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投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七、本次投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亚欧公司已经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后续亚欧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按计划完成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亚欧公司投资的相关事宜,将募集资金转入亚欧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实施专户监管。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投资事项履行了公司决策的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投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投资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投资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上海雅仕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投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投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投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1-041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财务资助对象:安徽长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长基”)

  2、财务资助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单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3、财务资助期限:自公司将款项付至安徽长基银行账户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4、资金使用费: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本次交易构成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6、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上海长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长基)之间的关联交易未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财务资助属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交易风险提示: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境况下,拟向控股子公司安徽长基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单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用于安徽长基项目建设资金尾款支付及前期投产运营资金支持,使用期限自公司将款项付至安徽长基银行账户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安徽长基所欠公司的实际金额以公司开户银行出具的转入安徽长基银行账户的凭证为准。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资金使用费用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20%计算。

  安徽长基是由公司和上海长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长基”)共同投资的公司,由于安徽长基少数股东上海长基未同比例进行财务资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公司与上海长基(同一控制下)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1.35万元。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海长基之间的关联交易未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本次财务资助属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的介绍

  1、公司名称:上海长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1,692.42万元

  3、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恒永路518弄6号2层C区

  4、法定代表人:饶南

  5、经营范围: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食品),产品外包装服务,海上、公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装卸服务,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人才咨询(不得从事人才中介、职业中介),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结构

  ■

  7、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

  三、财务资助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长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整

  3、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经济开发区大城坊西路

  4、法定代表人:饶南

  5、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与咨询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劳动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服务,报关代理服务,货物装卸服务,设备租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道路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结构

  ■

  7、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

  四、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次财务资助尚未签订协议。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通过的资助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安徽长基的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具体决定、审批本次资助的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文本。

  五、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使用费用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20%计算,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安徽长基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其生产经营短期资金缺口,以支持其业务发展。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安徽长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本次向安徽长基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境况下,向控股子公司安徽长基提供有限度的财务资助,以缓解其生产经营短期资金缺口情况,有助于其业务的正常发展;相关审议程序合规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1-042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855号36H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非表决事项:听取《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侬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初映企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9日(9: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在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855号36H室。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会议联系人:金昌粉、杨先魁

  联系电话:021-68596223

  传真:021-58369851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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