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ST亚星 公告编号:2021-038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3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321号亚星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海滨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王秀萍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张连勤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老厂区地面附属物拟挂牌转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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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石萍女士、潘杨先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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