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03月26日 01:59 证券时报

原标题: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90,806,12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属基础设施行业,公司主营业务是收费高速公路、桥梁的投资、建设、收费和养护管理,是广东省高速公路系统内开发高速公路和特大桥梁的主要机构之一。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是广佛高速公路、佛开高速公路、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和广惠高速公路的收费和养护工作,投资科技产业及提供相关咨询,同时参股了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东江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肇庆粤肇公路有限公司、赣州康大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赣州赣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粤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联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高速公路里程306.78公里,参、控股高速公路按照权益比例折算里程合计295.88公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2020年实施支付现金股买广惠高速21%股权重大资产重组,已于2020年12月25日完成,实现同一控制下合并,相应调整季度、半年度财务报告数据。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

  注:上表车流量包含了因疫情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期间的通行车流量。

  2020年突发疫情,全国紧急启用一级响应,原法定春节假期免收通行费期间(2020年1月24日-1月30日)延长至2月8日;同时,根据交通运输部门相关政策,经国务院同意,自2020年2月17日零时起至2020年5月5日24时止,免收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该政策导致公司参控股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同比大幅下降。此外:

  (1)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①受虎门大桥封闭9天影响,通行费收入减少;②9月份民众至新隆立交段单向维修21天,导致减少车辆通行,通行费下降;③2019年南沙大桥通车和虎门大桥禁止货车及40座以上客车通行的影响,在2020年第四季度趋向稳定;在路网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第四季度同比实现增长态势。

  (2)赣康高速公路:①G323国道取消限行及部分国道完成修缮恢复通行,分流了部分车流量;②G236、G319国道部分路段实施限行,部分车辆改走其他高速。

  (3)康大高速:①因撤销省界系统,计算车流量在统计口径上与往年不同;②恢复收费后,公众自驾出行较以往增多,小客车流量同比增长;运输冷链、生鲜、快递等物流车辆增长较快,货车车流量也有所增加。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化情况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3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采用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为本公司之分公司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佛开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出具的《佛开高速公路交通量预测及收费收入报告》、《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交通量预测及收费收入报告》作为折旧依据。对此事项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导致本期固定资产折旧较原会计估计少计提折旧172,308,077.27元,营业成本减少172,308,077.27元,净利润增加129,231,057.95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123,155,223.57元,归属于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增加6,075,834.39元。

  2、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自 2020 年 9 月 1 日起变更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和其他设备的折旧年限,变更固定资产(除路产外)的净残值率。对此事项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导致本期固定资产折旧较原会计估计多计提折旧33,759,072.50元,营业成本增加33,759,072.50元,净利润减少25,319,304.38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24,086,113.34元,归属于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减少1,233,191.05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合并范围较2019年相比减少广州广珠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因为公司内部吸收合并。

  本年度合并范围较2019年相比增加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原因为公司收购其21%股权后持有广惠高速51%股权,广惠高速由联营公司变更为子公司。

  证券简称:粤高速 A 、粤高速 B 证券代码: 000429、 200429 公告编号: 2021-008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星期四)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已于2021年3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方式通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13名,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施行新租赁准则。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同意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457,808.51元,资产减值损失1,231,918.94元。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〇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〇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93,232,912.82元;

  2、提取608,424,582.67元作为2020年度分红派息资金。以2020年底的总股本2,090,806,12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9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B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的外币折算价以2020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分红派息决议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的买入卖出中间价确定。

  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8亿元的70.11%,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100%;公司在最近三个连续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近三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年均数的210.17%,符合《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证监会令57号)、《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度一一2020年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一年度全面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二〇二〇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二○二○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二○二○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〇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二〇二一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预计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费用132万元,公司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实际业务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二〇二一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预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〇年度债务风险管控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〇年度债务风险情况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二一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部、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总计为2,922.85万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敏先生、曾志军先生、游小聪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任华先生增补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任期相同,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任华先生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陆明先生补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与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有限公司签订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2021年-2023年委托营运管理合同书的议案》

  同意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与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有限公司签订《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2021年-2023年委托营运管理合同书》,合同总金额不超过7,500万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敏先生、曾志军先生、游小聪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编制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度-2023年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任华,男,汉族,45岁,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工程师。1998年6月至2001年8月华南建设学院西院土木工程系教师,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在华南理工大学桥梁与隧道工程专业,2004年7月至2009年10月先后担任广东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珠海段有限公司计划合同部主管、副经理,2009年10月至2017年9月先后担任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投资经营部主管、法律事务部副部长,2017年9月起至今任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投资管理部党支部书记、法律事务部副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任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简称:粤高速 A 、粤高速 B 证券代码: 000429、 200429 公告编号: 2021-009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星期四)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已于2021年3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方式通知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超过全体监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施行新租赁准则。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457,808.51元,资产减值损失1,231,918.94元,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〇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已在2019年、2020年分别向股东派发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现金股利合计20.57亿元,加上本次拟分配的2020年度现金股利6.08亿元,近三年合计分配的现金股利26.65亿元,占2018年度至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数12.68亿元的210.17%,其中,2020年度分红金额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8亿元的70.11%,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100%,已满足证监会第57号令、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二〇二〇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〇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二○二○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的审议评估,做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评价结果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我们认同该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监事会会议审阅情况

  监事会审阅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二〇二〇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二〇二一年度全面预算的议案》、《二〇二〇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二〇二〇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关于二〇二〇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二〇二一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二〇二一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二〇二〇年度债务风险管控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二〇二〇年度债务风险情况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二〇二一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与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有限公司签订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2021年-2023年委托营运管理合同书的议案》、《关于编制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度-2023年度)〉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对上述议案所作的决议。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简称:粤高速 A 、粤高速 B 证券代码: 000429、 200429 公告编号: 2021-011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新租赁准则》的有关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会议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新租赁准则取消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2、新租赁准则总体上继承了现行准则中有关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规定,同时,根据承租人会计处理的变化,调整了转租出租人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和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

  3、完善租赁的识别、分拆及合并等相关原则。新租赁准则对于租赁合同的合并、分拆和修改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例如,满足特定条件,出租人可以将多份合同合并为一份;合同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出租人应当将该合同包含的各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4、对特殊交易提供了更详细的指引。新租赁准则对于一些特殊交易,如售后回租、转租赁、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定义的使用权资产等也提供了更详细的指引。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并自2021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可比数,本次新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施行新租赁准则。

  四、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就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施行新租赁准则。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和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简称:粤高速A粤高速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21-012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二〇二一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本部、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总计为2,922.85万元。关联董事陈敏先生、曾志军先生、游小聪先生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二〇二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2,922.85万元,占本公司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793,313.65万元的0.37%。过去十二个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或有重要影响的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0,422.85万元(含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占本公司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793,313.65万元的1.3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此项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基本情况

  ■

  (二) 履约能力分析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母公司,其下属单位生产经营正常,并持有相应资质,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完成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三、 定价政策和方式

  以上所预计的2021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其价格主要是通过市场询价、比价等市场化定价或行业标准确定的,不会产生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本公司为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主要采取市场询价、比价等市场化和行业标准的方式确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涉及本公司主营业务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业务,对本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也对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 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二〇二一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粤高速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粤高速审议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陈敏先生、曾志军先生、游小聪先生回避了表决。

  六、 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拟审议的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查意见;

  3、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21-013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受托经营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与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有限公司签订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2021年-2023年委托营运管理合同书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同意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珠段公司”)与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珠北段公司”)签订《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2021年-2023年委托营运管理合同书》,合同总金额不超过7,500万元。

  广珠段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75%股权。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广珠北段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对广珠北段公司有重要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按审议关联交易程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敏先生、曾志军先生、游小聪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不超过7,500万元,占本公司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793,313.65万元0.95%;连续十二个月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或有重要影响的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10,422.85万元(含本次关联交易),占本公司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793,313.65万元1.3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此项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三、《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2021年-2023年委托营运管理合同书》主要条款内容

  (一)委托营运管理内容

  1. 广珠北段公司委托广珠段公司负责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的营运收费、路政、车辆救援及其相关业务。

  2. 广珠北段公司委托广珠段公司负责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的机电系统(含供配电、照明、收费、监控、通信设施)外委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监管;机电系统专项的实施,以及收费站、管理中心附属设施、收费站和管理中心房屋的巡查、日常维护和管理。

  3. 广珠段公司协助广珠北段公司监管官桥服务区的安全、卫生和保畅通工作。

  (二)委托营运期限

  本委托营运管理合同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满前六个月内,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续期委托营运管理事宜。

  (三)委托营运管理费用

  营运期内委托管理费用预计不超过7,500万元。双方每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每年具体委托营运管理费用。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签订委托营运管理合同,是以前年度委托营运的延续,委托营运管理费用经双方友好协商,以上一年委托管理费用为基础,以高速公路营运管理规范为标准,符合双方利益。

  五、交易目的和影响

  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在建成通车后,就委托给具有多年营运管理经验的相邻路段公司即广珠段公司营运管理。本次签订委托营运管理合同,是以前年度委托营运的延续,有利于进高速公路集约化营运,严格控制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单位成本支出,规范营运单位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和管理费用。

  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广珠北段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7,500万元(含本次关联交易)。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或有重要影响的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10,422.85万元(含本次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审查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拟审议的本议案,认为该议案构成公司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粤高速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陈敏先生、曾志军先生、游小聪先生回避了表决。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2021年-2023年委托营运管理合同书》。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21-014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首席合伙人:吕江

  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合伙人104人,注册会计师51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03人;2019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8,38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4,6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8,522万元;2020年审计上市公司35家,挂牌公司172家。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和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详见下表。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2020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2020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178万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0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职业风险基金682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质押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

  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次项目合伙人为孙秀清,审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孙秀清、黄志炎,相关情况如下:

  (1)孙秀清,2007开始执业,2013年至2020年10月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2020年11月至今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江西绿洲源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心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

  (2)黄志炎,2012年开始执业,2013年开始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2020年6月至今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

  本次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为马向军,相关情况如下: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马向军,现担任永拓质量控制合伙人、总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1998年12月23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年10月1日加入永拓并为其提供审计服务。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22年,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近三年在永拓复核过的上市公司16家,主要有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132万元,较上一期未发生变化。公司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实际业务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为30万元,较上一期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新增控股子公司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关于聘请二〇二一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二〇二一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汇报,审阅了相关资料,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资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两个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拟继续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和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上述两个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两个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资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二〇二一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预计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费用132万元,公司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实际业务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二〇二一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预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拟审议事项的事前审查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证券简称:粤高速A、粤高速B

  公告编号:2021-010

  2020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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