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B81版)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关联方上海钜成锐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成锐讯”)销售LCOS芯片相关产品及提供劳务,预计未来12个月内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2,000万元,发生上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实际发生期间为2020年9月29日-2020年12月31日。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钜成锐讯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1月30日
3、法定代表人:薛成标
4、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光通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通信设备、光电子器件、光学玻璃、光学仪器、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路338号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薛成标持股57%,公司控股股东钜成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3%,钜成锐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薛成标同一控制下的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钜成锐讯生产经营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
钜成锐讯研发的核心产品波长选择开关(WSS),主要应用于光通讯领域, LCOS芯片是WSS的核心器件。由于LCOS芯片具备较高的技术门槛,随着公司LCOS芯片已研制成功并达到了可量产的条件,其具备高对比度、高可靠性等特点,相关核心技术指标已能满足钜成锐讯WSS产品的需要,同时公司可为钜成锐讯提供多尺寸LCOS芯片的定制服务,解决相应驱动定制技术难题,具有较为明显的性价比优势。公司利用自身产品和技术优势与关联方开展业务,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拓展产品和技术应用领域,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司整体业务中占比较小,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合理预测。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该事项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合理预测。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ST晨鑫 公告编号:2021-018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1月25日,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向澳宇生态农业(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宇生态”)出售育苗室、研发中心等资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13亿元。(内容详见2020年11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
澳宇生态因资金周转原因,无法支付上述资产收购款项,故提出终止本次资产出售事项。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保证资产的安全性,经2021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终止本次资产出售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终止资产出售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ST晨鑫 公告编号:2021-019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新租赁准则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执行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按照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在编制2021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ST晨鑫 公告编号:2021-021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继续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仍为“*ST晨鑫”,证券代码仍为“002447”;
2、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01.84万元,营业收入为1.05亿元,扣减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8,515.63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版)第14.3.1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规定,前款所述营业收入应当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
2、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晨鑫”;
3、股票代码仍为“002447”;
4、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力争尽快消除退市风险,主要措施如下:
1、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28,095,238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募集资金主要用于LCOS芯片研发和扩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实施后,将极大改善公司的资金情况,夯实公司在LCOS芯片业务领域的领先地位,提高LCOS芯片产品的研发和生产能力,拓宽公司业务发展空间及盈利来源,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使公司健康发展。
2、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为公司持续经营提供一切必要的财务支持和产业发展方向上的支持;
3、本公司将根据新业务的扩大,加强新业务内控建设,调整公司架构和人员以促进新业务高水平发展,实现业务规模扩展和效益提升。
三、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上市规则》第14.3.11条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411-82952526
电子信箱:cxkj@morningstarnet.com
特此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ST晨鑫 公告编号:2021-022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
非公开发行股票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6号),具体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28,095,238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