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ST乐通 公告编号:2021-020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3月19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金鼎官塘乐通工业园本公司一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15日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21年3月15日下午15:00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宇斌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52,000,15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0001%。(股份比例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四位数计算,各分项之和可能与合计项之间存在尾差)
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51,999,95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0000%。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1%。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0人,参加网络投票的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1%。
2、本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51,999,95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反对2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51,999,95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反对2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51,999,95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反对2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51,999,95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反对2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
同意51,999,95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反对2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51,999,95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反对2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1,999,95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反对2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1,999,95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反对2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文晶、王春杰
3、结论性意见: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ST乐通 公告编号:2021-021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的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需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备案,本次交易需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及主管部门的批准;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通过。是否调整本次交易方案或终止本次交易、是否获得上述批准以及完成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或对本次重组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一、本次重组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资产”)、郭虎、张翼飞、姚银可、周逸怀、石煜磊、张亚军和周国平持有的浙江启臣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及购买湖南南华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戈玉华、戴石良、李国荣、蔡益青、符建文、李晓洋、俞东方、曾庆益、王怀杰、谢海、张雄、许诺、袁国安、赵新衡、李真、李智、刘争奇、谢钟翔、岑秉聪、彭忠勇、刘伟、张谷、尹嘉娃、冯春华、卢爱玲、章玉玲、杨斌持有的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45%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大晟资产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中,大晟资产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简称:*ST乐通、代码:002319)自2020年10月14日开市时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2020年10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20年10月26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乐通,证券代码:002319)于2020年10月26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后,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2020年12月23日、2021年1月21日、2021年2月19日发布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二、本次重组进展情况
自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有序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标的公司审计、评估工作已经完成。目前,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相关协议进行友好协商;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国资备案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及主管部门核准手续正在积极推进中。待各方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后至发出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6日披露的《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重大风险提示”中,对本次重组存在的风险因素作出了详细说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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