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1-014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1-014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年03月20日 02:21 证券时报

原标题: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1-014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3月19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芙蓉路5号公司六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姜发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3,504,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677%。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3,500,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6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332,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50%。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328,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1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其中独立董事施金平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501,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对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9,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3%;反对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501,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对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9,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3%;反对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501,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对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9,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3%;反对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姜发明先生、潘连兴先生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深圳市南极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奥斯曼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姜发明先生、潘连兴先生控制的企业、徐贤强先生、潘景泉先生、张少漩女士为姜发明先生、潘连兴先生的近亲属,均为公司关联股东,共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71,066,080股,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56,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0%;反对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302%;反对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69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501,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对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9,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3%;反对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501,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对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9,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3%;反对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501,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对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9,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3%;反对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501,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对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9,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3%;反对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501,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对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9,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3%;反对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曹平生、孙伟博

  3、结论性意见: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9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3-23 昀冢科技 688260 --
  • 03-23 富信科技 688662 --
  • 03-23 芯碁微装 688630 --
  • 03-22 盛剑环境 603324 19.87
  • 03-22 元琛科技 688659 6.5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