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02月09日 01:4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ST狮头       公告编号:临 2021-012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狮头股份”)第八届董事会于2021年2月8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巩固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意聘任方贺兵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消除因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其高级管理人员兼职限制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昆汀科技向浦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昆汀科技向浦发银行贷款及公司在贷款额度内提供担保,可以有效解决昆汀科技资金需求问题,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资金需求,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稳步拓展市场;有利于公司整体的健康发展。同时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经营稳定;且昆汀科技及其股东方贺兵、方林宾、刘佳东为公司对本次贷款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本次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独立性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完成以后,昆恒科技和公司可发挥各自在技术和资源上的优势,在数据资源能力方面进行深度融合,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同时在新的业务领域进行拓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昆汀科技拟出资参股设立合资公司是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合作方优势互补,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加速公司向更加成熟目标迈进,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布局,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董事吴旭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附:巩固先生、方贺兵先生简历

  巩固:男,1985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审计员;江苏瑞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重庆高新金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协信控股集团投资发展部投资总监;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狮头股份财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巩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方贺兵:男,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学士学位。曾任杭州尚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优玛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贝泰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现任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副总裁。

  方贺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27,10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2917%,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 ST狮头      公告编号:临2021-019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相同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前有效,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现将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水业”)于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购买的“国盛证券收益凭证-国盛收益575号”于2021年2月7日到期,并于2月8日兑付本息。上述产品购买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7)。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并兑付,获得实际收益为人民币6.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国盛证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ST狮头       公告编号:临 2021-013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于2021年2月8日在公司召开了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邹淑媛女士召集,与会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昆汀科技向浦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独立性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监事邹淑媛女士、陈科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昆汀科技出资参股设立合资公司是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布局,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ST狮头       公告编号:临2021-016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昆汀科技

  向浦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汀科技”)。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昆汀科技拟向浦发银行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外币),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前未向其提供过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补充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汀科技的流动资金,满足其日益扩大的业务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汀科技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介绍

  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汀科技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的最高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贷款授信期一年,贷款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外币),贷款单笔期限为三个月,外币贷款利率为2.5%左右。

  此笔贷款为担保贷款,公司为贷款提供信用担保、昆汀科技股东方贺兵及其妻子以个人名义为贷款提供信用担保;昆汀科技及其股东方贺兵、方林宾、刘佳东为公司对贷款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昆汀科技向浦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昆汀科技拟向浦发银行申请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500万元(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6.1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2500万元(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6.10%;除上述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下属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贺兵

  成立日期:2012-3-8

  注册资本:1276.5957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科技园路2号5幢12层1208-1211单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企业形象策划;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软件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母婴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保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以下数据源于昆汀科技公告):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上述贷款为担保贷款,昆汀科技股东方贺兵及其妻子以个人名义为该笔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同时本公司拟与浦发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笔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合同主要内容为;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除了合同所述之主债权(最高额等值人民币2500万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3.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昆汀科技及其股东方贺兵、方林宾、刘佳东为太原狮头股份有限公司对贷款的担保提供反担保,主要内容为:

  1.昆汀科技愿意为公司和浦发银行签署的上述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出具反担保(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用以支付狮头股份因此产生或可能发生的因履行保证责任被浦发银行要求支付的贷款本金及其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保证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浦发银行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浦发银行要求狮头股份需补足的保证金等。除此之外,以及为追偿狮头股份损失所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

  2.方贺兵、方林宾、刘佳东愿意为公司和浦发银行签署的上述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出具反担保(按其在昆汀科技的持股比例承担不可撤销的按份共同保证责任),保证范围:用以支付狮头股份因此产生或可能发生的因履行保证责任被浦发银行要求支付的贷款本金及其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保证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浦发银行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浦发银行要求狮头股份需补足的保证金等。除此之外,以及为追偿狮头股份损失所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保证限额为:上述保证范围未还贷款本金对应利息及相关费用的合计总额的46.92%。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昆汀科技向浦发银行贷款及公司在贷款额度内提供担保,可以有效解决昆汀科技资金需求问题,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资金需求,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稳步拓展市场;有利于公司整体的健康发展。同时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经营稳定;且昆汀科技及其股东方贺兵、方林宾、刘佳东为公司对本次贷款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本次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独立性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是充分、合理的,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且昆汀科技及其股东方贺兵、方林宾、刘佳东为公司对本次贷款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本次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独立性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是充分、合理的。同时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经营稳定;且昆汀科技及其股东方贺兵、方林宾、刘佳东为公司对本次贷款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本次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独立性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500万元(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6.1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2500万元(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6.10%;除上述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下属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ST狮头       公告编号:临2021-017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杭州昆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恒科技”或“标的公司”)增资人民币2000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狮头股份”)拟以自有资金向杭州昆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恒科技”或“标的公司”)增资人民币2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昆恒科技13.9535%的股权。

  (二)关联关系:方贺兵在公司任职副总裁(同时系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6.38%股份的自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方贺兵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公司与关联人方贺兵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决议程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包括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方贺兵先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为20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未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方贺兵持有公司股份527,101股,在公司任职副总裁(同时系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6.38%股份的自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方贺兵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公司与关联人方贺兵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姓名:方贺兵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浙江省淳安县临岐镇鱼市街51号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等基本情况:

  ■

  2.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

  根据方贺兵出具的说明,截至本公告日,方贺兵控制的核心企业如下:

  ■

  3. 除上述情况外,方贺兵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杭州昆恒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MA2H1Y9F4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20年01月03日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3号8幢5楼506室

  法定代表人:王东琦

  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广告设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本次增资的方式

  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对标的公司增资2,000万元。交易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13.9535%股权。

  同时,本次标的公司计划在本次交易交割完成日起六个月内引入第三方以不低于公司本轮投资后标的公司整体估值1.1倍的估值进行增资,第三方增资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且办理完毕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如果标的公司未按时成功进行符合上述条件的第三方增资,则公司有权选择标的公司和/或标的公司现有股东(王东琦、方贺兵、周建锋)按公司本次增资金额及年利率(单利)6%回购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13.9535%股权。

  (三)经营业务概述:

  昆恒科技所打造的直播行业垂直SaaS 服务产品,可以获取海量的直播电商数据分析和增值服务需求:通过自有数据系统,一方面为直播电商的内容方(主要为主播或MCN机构)提供精准数据分析、挖掘及潜在选品推荐的SaaS 平台,改善“人”对“货”的低效管理;另一方面为直播电商的品牌方快速链接到全网优质直播内容方,直接解决供应商布局直播电商的痛点,同时提供高效匹配主播的增值服务,主要客户为超过10 万家的全网品牌商家。昆恒科技通过建立集商品管理、订单管理、客服系统、数据分析等于一体的系统管理工具,导入全网优质主播,实现“货”与“人”的高效匹配。

  (四)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

  (五)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昆恒科技总资产472.03万元,净资产11.74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为15.79万元,净利润为-285.26万元;以上2020年财务数据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重庆分所审计,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王东琦、方贺兵、周建锋;

  丙方/标的公司: 杭州昆恒科技有限公司

  (二)增资方式及交易对价

  甲方有意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对标的公司增资2,000万元,交易后,甲方持有标的公司13.9535%股权。同时,本次标的公司计划在本次交易交割完成日起六个月内引入第三方以不低于甲方本轮投资后标的公司整体估值1.1倍的估值进行增资,第三方增资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且办理完毕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如果标的公司未按时成功进行符合上述条件的第三方增资,则甲方有权选择标的公司和/或乙方按甲方本次增资金额及年利率(单利)6%回购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13.9535%股权。

  (三)支付安排

  本次交易采用100%现金支付,甲方应按照以下方式分期支付给标的公司:

  (1)第一期:甲方应于以下条件达成后3个工作日内向标的公司支付本次增资总价款的75%,即1,500万元:

  1)支付本次增资总价款65%现金,即1,300万元

  本次交易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应保证并有义务促使标的公司现有管理层股东及管理团队、核心团队员工与标的公司签订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承诺交割日后在标的公司任职不少于3年,且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自行或通过其他任何第三方主体或借用任何第三方名义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任职、提供咨询及顾问服务)从事与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标的公司现有管理层股东及管理团队、核心团队员工名单以本协议附件一为准。

  乙方一承诺在标的公司任职期间或持有股权不低于5%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从事任何关联业务活动。

  标的公司完成零对价收购乙方一控制的杭州红集品牌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2)甲方之前支付标的公司的本次增资总价款的10%诚意金,即200万元,直接折抵10%增资款

  (2)第二期:甲方应于以下条件达成后3个工作日内向标的公司支付本次增资总价款的25%,即500万元:

  1)达到第一期付款要求,且甲方支付完毕第一期价款;

  2)标的公司开始正式收取领星数据、红集数据或其他标的公司开发运营的直播类SaaS软件平台会员服务费,且2021年上述软件平台系统会员服务费收入累计现金流入金额超过100万元。

  (四)交割

  1本协议各方同意,在甲方支付标的公司第一期增资款后1个工作日向工商机关办理本次增资2,000万的登记手续。

  2本协议各方同意,在交割日前,标的资产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对标的资产的毁损或者灭失承担责任;在交割日后,标的资产的风险转由增资后的所有股东根据增资后各自所占股权比例承担。

  3交割日后,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现有债权债务关系保持不变,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问题;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事宜,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现有职工的劳动关系不因本次增资发生变化。

  (五)业绩承诺与估值调整

  本次交易乙方向甲方对标的公司的业绩进行承诺:标的公司2021-2022年两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合计不低于3,000万元且2021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2021-2022年两年经审计的合计亏损额(扣除非经常性收益)不超过2,500万元且2021年经审计的亏损额(扣除非经常性收益)不超过1,500万元。

  本协议各方同意,在业绩承诺期内,由标的公司聘请并经甲方同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年度审计,并根据年度审计结果,将经审计的实际营业收入、亏损额与本协议中乙方承诺的营业收入、亏损额作为估值调整和/或回购责任触发的依据。

  当乙方对标的公司的2021年业绩承诺未达成时,甲方有权对本次交易的估值按业绩未达标的比例进行调减。以上估值调减的同时,乙方零对价转让相对应股权比例给甲方。当标的公司的上述业绩承诺未达到业绩承诺指标的50%时,则甲方有权选择标的公司和/或乙方按甲方本次增资金额及年利率(单利)6%回购甲方届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

  (六)甲方的特殊其权利

  1.按比例随售权

  乙方同意赋予甲方随售权保障甲方的利益。如果后续有第三方要收购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乙方承诺乙方后续转让给第三方股权价格不低于甲方本轮增资金额及年利率(单利)6%所对应的股权价值,在第三方受让股权总数不变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与拟出售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向第三方出售股权。如果乙方一失去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权,则甲方有权优先出售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股权。

  2.反稀释条款

  交割日后,标的公司进行下一轮的股权融资时,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不得同意任何其他第三方(新投资者)以低于本轮的估值标准评定标的公司届时估值,以确保甲方的权利不被稀释。若以低于本轮的估值增资,则甲方可要求乙方在90日内零对价转让股权或者给予现金的方式完成对甲方本次增资的调整和补偿,股权转让的比例或现金补偿金额应能够使甲方本次增资价格不高于新投资者的增资价格。

  甲方同意,甲方可按反稀释条款的约定行使权力,但甲方行使权利的结果不能使甲方持股比例超过乙方一的持股比例。

  3.优先购买权

  乙方中的任何乙方拟出售其在标的公司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甲方享有以相同条件第一顺位优先购买该等股权的权利。

  (七)标的公司业务管理

  1交割日后至业绩承诺期内,甲方及乙方同意标的公司业务日常经营仍由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负责:

  (1)交割日后,甲方有权在标的公司董事会中委派1名董事。

  (2)交割日后至业绩承诺期届满前,标的公司由乙方一担任总经理主持经营管理工作。

  2乙方有义务维持标的公司现有管理层股东及管理团队、核心团队员工的稳定,防止标的公司核心竞争力下降,并不断促进该等人员专业水平的提高。

  (八)陈述保证与承诺

  1各方共同的陈述与保证

  (1)其均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签署及履行本协议的充分的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

  (2)其均完全有资格、权利及有效授权作为协议一方签订本协议,且本协议条款构成各方的合法、有效、有约束力并可执行的义务及责任。

  (3)其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不会与任何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或其作为一方的其他合同、协议的约定相违背或抵触。

  (4)其将不因签订及/或履行与任何第三方的合同、协议及/或其他法律安排而妨碍其对本协议的履行。

  (5)其将尽最大努力相互配合,以办理及/或签订本次收购的一切相关手续及/或文件。

  2乙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乙方已向甲方及其为进行本协议所述交易而聘用的专业顾问提供了与本协议所述交易、相关业务及标的公司的一切相关资料,该等资料在所有方面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并无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2)除已向甲方披露之外,标的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争议、索赔或其他重大纠纷;若在交割日之后出现因交割日之前事项而导致的诉讼、仲裁、争议、索赔等事项以及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均应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各主体均确认:1)标的公司系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依照中国法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其合法取得并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3)乙方均已依法对标的公司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标的公司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4)其在取得标的公司股权过程中与相关主体签署协议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协议相对方应向其履行的义务)已全面、适当履行完毕;5)其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目前不存在质押等任何担保权和其他第三方权利或其他限制转让的合同或约定;6)除与甲方间的协议安排及本协议披露的情形外,乙方及标的公司不存在出售、转让、回购标的公司股权、行使股东权利相关的任何协议、安排、期权、优先权或承诺。

  (4)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况外,标的公司合法拥有其财产及权益,没有受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租赁、优先购买权或第三者的权利所限制。

  (5)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已取得其从事现时业务及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各项业务资质和许可,并无超越期限、超越经营范围、严重违反惯常经营方式等情况,生产经营业务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关联方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其他关联方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况。若存在上述情况并为标的公司带来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7)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标的公司合法拥有其所有的知识产权,没有允许其他人使用或承诺转让其知识产权,本次收购不会导致标的公司通过合法途径所获许可使用的知识产权的终止。

  (8)对于因本次收购交割日前的事项导致的、在交割日后产生的标的公司未在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反应的负债,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应缴但未缴的税费、应付但未付的员工薪酬、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因工伤而产生的抚恤费用、因违反与第三方的合同约定而产生的违约责任、因违反相关行政法规而产生的行政处罚、因交割日前行为而引发的诉讼纠纷所产生的支出或赔偿、因交割日前提供担保而产生的担保责任,乙方承诺最终由乙方共同承担,并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九)各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于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将召开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就本次投资方案进行审议,并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2)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2.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保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直至交割日,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同意外,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昆恒科技及其下属公司:

  1)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其它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规定的要求,正常、有序、合法经营;

  2)不得进行任何正常经营活动以外的异常交易或引致异常债务;

  3)保持昆恒科技的管理结构、高级管理人员稳定,继续维护与客户之间的关系,以保证交割后昆恒科技及其下属公司的经营不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4)除正常损耗外,保持昆恒科技及其下属公司各项资产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5)以惯常方式保存财务账册和记录;

  6)不得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陈述或保证条款;

  7)应对标的公司尽善良管理之义务,不得以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或标的公司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或设置其他权利负担;

  8)不得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按管理进行以外,额外增加任何员工的薪酬待遇,额外制定或采取任何新的福利计划,或额外发生任何奖金、福利或其他直接或间接薪酬;

  9)不得签订可能会对本次收购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协议;

  10)不得实施新的担保、重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或收购交易等日常生产经营以外可能引发标的公司资产发生重大变化的决策;

  11)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12)不得进行其他可能对本次收购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作为或不作为。

  (2)保证配合甲方及相关方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手续。

  3.税费承担

  各方同意,因本次投资而发生的各项税费,由甲、乙、标的公司各方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依法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由甲、乙各方依据公平原则予以分担。

  五、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

  公司本次对昆恒科技进行增资,按市场化操作,增资价格由各方协商确定,符合一般商业逻辑,各方根据自愿、平等原则签署投资协议,以约定出资的方式履行出资义务。

  六、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昆恒科技所打造的直播行业垂直SaaS 服务产品,可以获取海量的直播电商数据分析和增值服务需求,除可持续向公司导入具备直播电商代运营需求的品牌方外,更有助于公司抓住现阶段直播电商红利在内容方、平台方和品牌方再平衡的大趋势,最终实现自身在直播电商代运营(包括店铺自播和红人直播)的精细化优势,保持上市公司电商版块业务和盈利能力的持续增长。

  本次对外投资完成以后,昆恒科技和公司可发挥各自在技术和资源上的优势,在数据资源能力方面进行深度融合,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同时在新的业务领域进行拓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外投资资金,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0年9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9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20-064)

  公司于2020年9月13日和9月29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20-067)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8)

  九、存在的风险

  公司参股投资昆恒科技,如昆恒科技的未来发展不能达到预期,且出具回购承诺的合同相关方未能履行回购义务时,则公司将承担投资损失。

  十、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ST狮头       公告编号:临2021-018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 重庆佳富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投资金额: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汀科技”)拟与上海协信星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商管”)、上海锦目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目科技”)共同出资设立重庆佳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富科技”),其中昆汀科技认缴出资400万元,星光商管出资450万元,锦目科技出资150万元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汀科技”)拟与上海协信星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商管”)上海锦目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目科技”)共同出资设立重庆佳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富科技”),其中昆汀科技认缴出资400万元,星光商管出资450万元,锦目科技出资150万元。

  (二)关联关系:星光商管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邹淑媛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为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指引》第八条相关规定,由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关联法人,由此认定星光商管同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星光商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决议程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包括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星光商管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为400万元(本次),本次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未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上海协信星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 1256、1258 号 1515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邹淑媛??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房地产咨询;企业管理;餐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停车场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珠宝首饰、化妆品、体育用品及器材、食用农产品、服装服饰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钟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世纪星光百货(重庆)有限公司持有星光商管的 100%股权。

  关联关系说明:上海协信星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邹淑媛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为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指引》第八条相关规定,由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关联法人,由此认定星光商管同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上海协信星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上海锦目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合伙事务人:齐晨利?

  注册资本:150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长宁区茅台路270弄7号一层157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分析:锦目科技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尚无财务数据,后续将作为佳富科技经营团队持股平台,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名称:重庆佳富科技有限公司(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文艺创作;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日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母婴用品销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日用杂品销售;文化用品设备出租;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钟表销售;餐饮管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旅客票务代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演出经纪;保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餐饮服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旅游业务;住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出资金额及方式:

  ■

  经营业务概述:昆汀科技作为一站式品牌电商服务运营商,具有较为丰富的品牌运营经验、平台渠道资源、以及良好的盈利能力。星光商管拥有大量商业地产、购物中心及商业管理资源、线下品牌资源。

  佳富科技借力昆汀科技及星光商管,以解放碑协信星光广场为原点,共同建立直播基地,可充分打造线上第二商业空间。同时佳富科技将打通以ERP为中心的销售管理体系和以数仓为中心的数据管理体系,进一步通过线上线下数据无缝衔接,一方面为销售赋能,通过整合线下实体店铺、商户、商品等经营数据,形成线下服务融合平台,为直播提供内容支撑;另一方面即精细化数据管理,提供整合市场IP和市场私域流量,形成线上科技生态平台,为直播提供数据支撑。

  五、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汀科技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按市场化操作,价格由各方协商确定,符合一般商业逻辑,各方根据自愿、平等原则成立合资公司,以约定出资的方式履行出资义务。

  六、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昆汀科技拟出资参股设立合资公司是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合作方优势互补,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加速公司向更加成熟目标迈进,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布局,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0年9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9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20-064)

  公司于2020年9月13日和9月29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20-067)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7)

  九、存在的风险

  此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照规定程序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后续合资公司是否能够高效、顺利运营并达成预期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ST狮头       公告编号:临2021-015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巩固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聘任方贺兵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消除因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其高级管理人员兼职限制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9日

  附巩固先生、方贺兵先生简历:

  巩固:男,1985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审计员;江苏瑞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重庆高新金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协信控股集团投资发展部投资总监;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狮头股份财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巩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方贺兵:男,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学士学位。曾任杭州尚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优玛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贝泰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现任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副总裁。

  方贺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27,10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2917%,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ST狮头      公告编号:临2021-014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远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远涪”)有关股权结构变更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远涪有关股权结构变更的通知,其股东已由上海渝衡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重庆玖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并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重庆玖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邹淑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和睦路74号负1号-1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前后,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系

  1.变更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图如下:

  ■

  2.变更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图如下:

  ■

  三、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上海远涪,实际控制人仍为吴旭先生。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事项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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