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年02月09日 01:5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1-018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围海股份”)董事会于 2021年1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9),又于2021年2月3日在上述媒体刊登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2、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8日(星期一)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2 月 8 日 9:15 至 2021 年 2 月 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公司12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刘智慧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649,480,5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76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37,967,8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01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11,512,7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745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56,803,3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70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5,290,6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5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11,512,7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7457%。

  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选举戈明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605,070,570股,约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162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112,393,366股, 约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1.6779%。

  2、审议通过《选举汪文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605,070,569股,约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162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112,393,365股,约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1.6779%。

  3、审议通过《选举张炳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570,965,398股,约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911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78,288,194股,约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9.927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围海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1-019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2月7日收到了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夏商宁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夏商宁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将不再任公司其他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夏商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相关人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夏商宁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夏商宁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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