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1年01月08日 06: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1-001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12月31日,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有限”)收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资金占用款11,579.30万元;

  ●奥瑞德有限对左洪波其他应收款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为20,883.74万元,本次收回资金占用款后可以冲回上述坏账准备11,579.30万元,对公司2020年度损益具有一定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会计处理方法将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存在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违规借款及担保事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息共计47,118.81万元,违规担保本金共计25,000万元。

  现将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如下:

  一、资金占用事项情况及进展

  1、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2017年度、2018年度未经过公司正常内部审批流程的情况下,以公司及子公司奥瑞德有限的名义与朱丽美、王悦英、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后部分借款无法按时偿还,导致公司对控股股东的融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上述事项导致控股股东自2017年起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6日披露的《关于违规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43)。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违规借款事项涉及借款本息共计47,118.81万元。

  2、资金占用进展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2019年6月15日、2019年8月23日、2019年10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30日、2020年5月31日、2020年6月30日、2020年7月31日、2020年8月31日、2020年9月30日、2020年10月31日、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送《催款函》,要求其尽快偿还所占用资金,并已取得签字回执。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洪波出具的《说明函》,左洪波以其持有的奥瑞德有限的11,579.30万元应收款冲抵其对奥瑞德有限占用的资金。公司将持续督促控股股东尽快归还剩余占用资金,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违规担保事项情况及进展

  公司存在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违规担保事项,涉及担保本金共计25,000万元。

  1、浙江国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控股”)与杭州尊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尊渊”)分别通过杭州合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出资1.5亿元、0.75亿元认购了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计划2.25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未经过公司正常内部审批流程的情况下,以公司的名义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书面保证合同,涉及担保金额1.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05)。

  2019年7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56),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浙01民终5340号《民事裁定书》(终审裁定),判定杭州尊渊向国都控股支付投资本金及收益补差款人民币42,895,544.49元及违约金、诉讼费等。

  2、2017年12月15日,上海新黄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黄浦公司”)与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信托”)签订《爱建耀莱单一资金信托信托合同》,约定新黄浦公司作为委托人,爱建信托作为受托人,成立“爱建耀莱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资金为人民币1亿元,用于向北京耀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耀莱”)发放信托贷款,主合同期限为24个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未经过公司内部正常审批流程的情况下,以公司的名义与爱建信托签订《保证合同》,对爱建信托与北京耀莱签订的《爱建耀莱单-资产信托信托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北京耀莱在上述贷款期限届满时未履行还款义务,新黄浦公司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4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以上两笔债务第一债务人分别为杭州尊渊与北京耀莱,公司在与各方积极沟通,妥善处理以上事项,努力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尚未消除,公司将与相关方协商争取尽快解决违规担保问题,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已将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同时计入“其他应收款(左洪波)”科目,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洪波夫妇因债务纠纷导致其个人资产被冻结,能否解除冻结以及解除冻结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洪波夫妇尚未履行业绩承诺补偿,其偿债能力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每月披露一次上述事项相关进展情况。公司涉及的其他风险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4日、2020年8月22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之“重大风险提示”部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7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1-002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2、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函证,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由于公司股价发生较大波动,经自查,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其他重大变化。

  4、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在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本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自查,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其他重大变化,所处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

  (二)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左洪波先生、褚淑霞女士已披露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部分质押股份出现平仓风险的情况。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应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以及热点概念事项等。

  (四)经公司自查,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及敏感信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违规借款事项涉及借款本息共计47,118.81万元。违规担保本金共计2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1-001)。

  (二)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补偿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洪波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文秀、褚春波为业绩承诺的第一顺位补偿义务人。左洪波夫妇所持全部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能否解除冻结以及解除冻结的时间尚存不确定性。控股股东虽坚定履行赔付义务,并表示赔付事项不受资本市场变化的影响,但业绩承诺方确存无法履行承诺赔付的风险。

  (三)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洪波夫妇质押股份已触及平仓线,且因债务纠纷导致所持全部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能否解除冻结以及解除冻结的时间尚存不确定性。若其所持股份被司法执行或强制平仓,则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洪波夫妇为业绩承诺的第一顺位补偿义务人,在不考虑冻结、质押等事项的情况下,若其采取以原有股份赔付的方式,则其所持股份将全部赔付。因此实际控制人亦有变更的风险。

  (四)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09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之(一)项的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则触及终止上市情形。

  (五)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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