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诚中证500 A份额和信诚中证500 B份额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关于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诚中证500 A份额和信诚中证500 B份额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2021年01月05日 05:5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关于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诚中证500 A份额和信诚中证500 B份额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本基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12月2日发布《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类份额和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2020年12月29日发布《关于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诚中证500 A份额和信诚中证500 B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基金管理人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信诚中证500 A份额(场内简称:中证500 A,基金代码:150028)和信诚中证500 B份额(场内简称:中证500 B,基金代码:150029)办理向场内信诚中证500份额(场内简称:信诚500,基金代码:165511)折算业务,现将折算结果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1. 信诚中证500 A份额、信诚中证500 B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具体结果如下表所示:

  ■

  2.折算完成后信诚中证500份额数量如下:

  ■

  注1:该“折算后份额”为信诚中证500 A份额、信诚中证500 B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场内信诚中证500份额与折算前场内信诚中证500份额的合计数。

  二、恢复交易与其他重要提示

  1.在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信诚中证500 A份额、信诚中证500 B份额,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2.《中信保诚中证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已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变更为“中信保诚中证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简称由“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变更为“中信保诚中证500”;场内简称不变,仍为“信诚500”;基金代码不变,仍为165511。

  中信保诚中证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为跟踪指数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3.《中信保诚中证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中信保诚中证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在中信保诚中证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前,中信保诚中证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份额持有人只能通过赎回基金份额的方式退出投资;中信保诚中证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份额上市交易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赎回或卖出的方式退出投资。

  4.基金管理人自2021年1月5日起,恢复办理中信保诚中证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等业务。原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参与的各项费率优惠等销售活动,中信保诚中证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将继续适用。

  5.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或者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5日

  关于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之信诚医药A份额和信诚

  医药B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本基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12月2日发布《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类份额和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2020年12月29日发布《关于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诚医药A份额和信诚医药B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基金管理人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信诚医药A份额(场内简称:医药800A,基金代码:150148)和信诚医药B份额(场内简称:医药800B,基金代码:150149)办理向场内信诚医药份额(场内简称:信诚医药,基金代码:165519)折算业务,现将折算结果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1.信诚医药A份额、信诚医药B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具体结果如下表所示:

  ■

  2.折算完成后信诚医药份额数量如下:

  ■

  注1:该“折算后份额”为信诚医药A份额、信诚医药B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场内信诚医药份额与折算前场内信诚医药份额的合计数。

  二、恢复交易与其他重要提示

  1.在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信诚医药A份额、信诚医药B份额,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2.《中信保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已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变更为“中信保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简称由“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变更为“中信保诚中证800医药”;场内简称不变,仍为“信诚医药”;基金代码不变,仍为165519。

  中信保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为跟踪指数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3.《中信保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中信保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在中信保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前,中信保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份额持有人只能通过赎回基金份额的方式退出投资;中信保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份额上市交易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赎回或卖出的方式退出投资。

  4.基金管理人自2021年1月5日起,恢复办理中信保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等业务。原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参与的各项费率优惠等销售活动,中信保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将继续适用。

  5.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或者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5日

  关于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之信诚金融A份额和信诚

  金融B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本基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12月2日发布《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类份额和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2020年12月29日发布《关于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诚金融A份额和信诚金融B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基金管理人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信诚金融A份额(场内简称:金融A,基金代码:150157)和信诚金融B份额(场内简称:金融B,基金代码:150158)办理向场内信诚金融份额(场内简称:信诚金融,基金代码:165521)折算业务,现将折算结果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1.信诚金融A份额、信诚金融B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具体结果如下表所示:

  ■

  2.折算完成后信诚金融份额数量如下:

  ■

  注1:该“折算后份额”为信诚金融A份额、信诚金融B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场内信诚金融份额与折算前场内信诚金融份额的合计数。

  二、恢复交易与其他重要提示

  1.在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信诚金融A份额、信诚金融B份额,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2.《中信保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已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变更为“中信保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简称由“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变更为“中信保诚中证800金融”;场内简称不变,仍为“信诚金融”;基金代码不变,仍为165521。

  中信保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为跟踪指数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3.《中信保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中信保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在中信保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前,中信保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份额持有人只能通过赎回基金份额的方式退出投资;中信保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份额上市交易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赎回或卖出的方式退出投资。

  4.基金管理人自2021年1月5日起,恢复办理中信保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等业务。原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参与的各项费率优惠等销售活动,中信保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将继续适用。

  5.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或者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5日

  关于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诚智能家居A份额和

  信诚智能家居B份额基金份额折算

  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本基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12月2日发布《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类份额和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2020年12月29日发布《关于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诚智能家居A份额和信诚智能家居B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基金管理人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信诚智能家居A份额(场内简称:智能A,基金代码:150311)和信诚智能家居B份额(场内简称:智能B,基金代码:150312)办理向场内信诚智能家居份额(场内简称:智能家居,基金代码:165524)折算业务,现将折算结果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1.信诚智能家居A份额、信诚智能家居B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具体结果如下表所示:

  ■

  2.折算完成后信诚智能家居份额数量如下:

  ■

  注1:该“折算后份额”为信诚智能家居A份额、信诚智能家居B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场内信诚智能家居份额与折算前场内信诚智能家居份额的合计数。

  二、恢复交易与其他重要提示

  1.在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信诚智能家居A份额、信诚智能家居B份额,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2.《中信保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已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变更为“中信保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简称由“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变更为“中信保诚中证智能家居”;场内简称不变,仍为“智能家居”;基金代码不变,仍为165524。

  中信保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为跟踪指数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3.《中信保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中信保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在中信保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前,中信保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份额持有人只能通过赎回基金份额的方式退出投资;中信保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份额上市交易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赎回或卖出的方式退出投资。

  4.基金管理人自2021年1月5日起,恢复办理中信保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等业务。原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参与的各项费率优惠等销售活动,中信保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将继续适用。

  5.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或者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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