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年01月05日 03:30 证券时报

原标题: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本基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12月2日发布《关于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和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2020年12月28日发布《关于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和华安创业板50B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基金管理人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场内简称:创业股A,基金代码:150303)和华安创业板50B份额(场内简称:创业股B,基金代码:150304)办理向场内华安创业板50份额(场内简称:创业50,基金代码:160420)折算业务,现将折算结果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1、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具体结果如下表所示:

  ■

  2、折算完成后华安创业板50份额数量如下:

  ■

  注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和华安创业板50B份额折算为华安创业板50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华安创业板50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

  注2:该“折算后份额”为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场内华安创业板50份额与折算前场内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合计数。

  二、重要提示

  1、在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华安创业板50B份额,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2、《华安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已于2021年1月4日起变更为“华安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外简称由“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变更为“华安创业板50”,场内简称不变,仍为“创业50”,基金代码不变,仍为“160420”。

  华安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3、《华安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申请华安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在华安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前,华安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份额持有人只能通过赎回基金份额的方式退出投资;华安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份额上市交易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赎回或卖出的方式退出投资。

  4、基金管理人自2021年1月5日起,恢复办理华安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5、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服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5日

  关于华安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

  基金恢复场内大额申购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月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1年1月5日起恢复本基金场内大额申购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暂时不开放转换业务。

  2) 投资人通过场内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5日

  华安中证电子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中证电子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将于2021年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交易公告书全文于2021年1月5日在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50099)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5日

  关于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之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本基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12月2日发布《关于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2020年12月28日发布《关于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基金管理人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场内简称:证券股A,基金代码:150301)和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场内简称:证券股B,基金代码:150302)办理向场内华安中证证券份额(场内简称:证券股基,基金代码:160419)折算业务,现将折算结果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1、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

  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具体结果如下表所示:

  ■

  2、折算完成后华安中证证券份额数量如下:

  ■

  注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折算为华安中证证券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

  注2:该“折算后份额”为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场内华安中证证券份额与折算前场内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合计数。

  二、重要提示

  1、在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2、《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已于2021年1月4日起变更为“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外简称由“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变更为“华安中证证券公司”,场内简称由“证券股基”变更为“证券行业”,基金代码不变,仍为“160419”。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3、《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申请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在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前,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份额持有人只能通过赎回基金份额的方式退出投资;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份额上市交易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赎回或卖出的方式退出投资。

  4、基金管理人自2021年1月5日起,恢复办理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5、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服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5日

  关于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场内大额申购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月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1年1月5日起恢复本基金场内大额申购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暂时不开放转换业务。

  2) 投资人通过场内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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