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中农网第二个3%股权的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中农网第二个3%股权的公告
2020年12月25日 01:41 证券时报

原标题: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中农网第二个3%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0-093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

  中农网第二个3%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中农网第二个3%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集中资源,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在推进参股公司深圳市中农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网”)第一个3%股权转让的同时,同意公司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中农网第二个3%股权,本次转让的挂牌底价为11,024.94万元(按照中农网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7.22元的价格计算)。公司严格按照国有产权变动相关规定,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对中农网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资产评估,并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转让程序。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履行审计评估、挂牌等相关程序,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尚需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完成后方能确定。

  二、签署框架协议的情况及前两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2017年6月27日,公司和深圳市海吉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卓尔智联集团有限公司、卓尔云商供应链(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尔武汉公司”)、卓尔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阎志先生(上述四方以下统称“卓尔方”)签署了《关于收购中农网股权的框架性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根据《框架协议》约定,卓尔武汉公司同意以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人民币7.22元的对价即现金人民币3.07亿元的价格参与中农网8.36%的股权公开挂牌竞价程序;若卓尔武汉公司为最终股权摘牌方,卓尔集团有意向于2019年、2020年底前,以每1元注册资本(或每股)对应人民币7.22元的暂定价格,分别现金收购公司所持有的中农网3%的股权(以下分别简称“第一个3%股权转让”及“第二个3%股权转让”)。

  上述三次交易相互独立,交易双方应就每一次后续股权转让分别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分别签署交易文件,并分别履行届时有效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国有产权变动所要求的程序。(《框架协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公开挂牌转让中农网8.36%股权事项已完成,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中农网30.9327%股权(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司公开挂牌转让中农网第一个3%股权事项正在推进中,公司将在交易价款全部到账后办理过户手续(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三、公司本次转让中农网第二个3%股权的考虑

  中农网第一个3%股权转让事项正在推进当中,根据原《框架协议》约定,卓尔集团有意向于2020年底前,以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人民币7.22元的暂定价格,收购公司所持有的中农网第二个3%股权。根据国有产权变动的相关规定,公司转让中农网第二个3%股权需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本次交易与中农网第一个3%股权转让事项属相互独立交易,公司继续转让中农网第二个3%股权,主要考虑如下:

  1、中农网业务与公司核心主业关联性考虑

  中农网主营大宗农产品B2B业务,并提供仓储、物流等供应链服务,其交易品种主要涉及白糖、茧丝等标准化程度高的非生鲜类品种,与公司以生鲜农产品流通为主的实体批发市场和产业链重点业务方向的上下游关联性较弱。

  2、交易对价与评估价值的考虑

  本次转让中农网第二个3%股权将履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按《框架协议》约定,本次中农网3%股权的挂牌底价按中农网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7.22的价格计算,即挂牌底价为11,024.94万元,高于中农网3%股权的评估值3,841.5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9月30日)。

  3、资金回笼及优化资源配置考虑

  现阶段,公司旗下多个项目均有滚动开发计划,本次交易有助于回笼资金,进一步集中资源支持主业发展。

  四、中农网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市中农网有限公司

  2、企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深圳文化创意园)AB座三层A301.A302

  3、成立时间:2010年1月11日

  4、注册资本:50,9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孙炜

  6、营业期限:2010年1月11日至无固定期限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作)

  8、经营范围:从事农产品(不含粮食)、林产品的批发和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和供应链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提供软件技术信息咨询;提供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以上各项不含外商投资限制、禁止类项目)

  9、股权结构: 单位:元

  ■

  注:1、截至目前,卓尔集团通过五家企业间接持有中农网68.8512%股权,系中农网实际控制人。

  2、卓尔集团旗下的卓尔武汉公司系中农网第一个3%股权转让事项的受让方,该事项尚未全部完成,按协议约定,公司将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配合工商变更过户手续。

  10、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农网公司资产总额为125.37亿元,负债总额为114.9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91.2%;2019年度,中农网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5.68亿元,净利润3,864.74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1月30日,中农网公司资产总额为152.88亿元,负债总额为142.0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92.92%;2020年1-11月,中农网实现营业收入354.47亿元,净利润3,413.70万元。

  11、经营情况:中农网公司下属有38家企业,其中控股企业30家,参股企业8家,主要经营白糖、茧丝等大宗农产品,覆盖供应链、B2B垂直电商平台及B2C电商平台业务。

  12、中农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交易标的的相关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公司持有的中农网3%股权

  2、标的类别:股权

  3、标的权属情况:公司持有的中农网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中农网不存在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4、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出具了《深圳市中农网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大华核字[2020] 010276号)。经审计,截至2020年9月30日,中农网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为80,507.49万元。即中农网3%股权对应的账面价值为2,415.22万元。

  5、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出具了《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深圳市中农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0]第S149号),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9月30日,评估方法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经综合分析,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评估结论,中农网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的评估价值为128,050万元,即中农网3%股权所对应的评估价值为3,841.5万元。

  六、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方式

  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中农网第二个3%的股权。

  (二)转让价格

  公司严格按照国有产权变动相关规定,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对中农网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资产评估。本次交易以评估结果(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9月30日)为基础,以中农网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7.22元所计算的金额即11,024.94万元作为挂牌底价(高于资产评估值)。

  (三)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农网治理等安排

  如在上述中农网第一个3%股权转让完成的基础上,若本次中农网第二个3%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农网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7名,其中公司有权提名2名董事,卓尔武汉公司有权与其他股东共同提名5名董事。

  (四)债权债务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中农网债权债务的转移问题,中农网现有债权债务关系保持不变,债权债务承担主体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变化。

  (五)员工安置事宜

  本次交易不涉及中农网员工安置事宜,中农网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不因本次交易发生变动。

  (六)其他

  中农网其他股东方放弃本次交易的优先受让权。

  七、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可回笼资金支持公司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产业链核心主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涉及的财务影响尚须根据公开挂牌成交结果确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农网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大华核字[2020] 010276号);

  3、中农网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0]第S149号)。

  本次中农网第二个3%股权转让事项尚需履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最终能否征集到受让方以及摘牌方和摘牌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0-096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

  中农网3%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市海吉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卓尔智联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2098.HK)、卓尔云商供应链(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尔武汉公司”)、卓尔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阎志先生(上述四方以下统称“卓尔方”)签署的《关于收购中农网股权的框架性协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中农网3%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中农网3%股权。公司严格按照国有产权变动相关规定,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对中农网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资产评估,并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转让程序。截至挂牌公告期结束,上述标的征集到一名意向受让方即卓尔武汉公司,摘牌价格为11,024.94万元,其已按相关要求向产权交易所交纳了3,500万元保证金。(上述相关决策情况、独立董事意见、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挂牌信息、受让方情况等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12月4日、12月17日、2020年1月2日和1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二、事项进展情况

  2020年12月24日,公司与卓尔武汉公司签署了《关于深圳市中农网有限公司3%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

  三、协议的主要约定

  1、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鹏信资评报字[2019]第S134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中农网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人民币150,340万元,该3%的股权对应评估值为人民币4,510.2万元。

  2、卓尔武汉公司以人民币110,249,400元的价格购买目标股权以及与目标股权相关的一切权利和权益,卓尔武汉公司已向产权交易所缴纳的保证金人民币3,500万元,其中2,200万元转为武汉卓尔公司履行协议的定金,其余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卓尔武汉公司应于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总转让价格减保证金金额,合计人民币7,524.94万元),一次性支付至公司的指定收款账户。卓尔武汉公司应同时向产权交易所提交委托函,授权其将收到的保证金划付至公司的指定收款账户。卓尔武汉公司未提交委托函的,视为违约,且产权交易所仍有权转付。公司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视为卓尔武汉公司履行完毕其支付交易价款义务。

  3、在武汉卓尔公司付清全部股权转让款之后,双方共同向产权交易所申请办理股权转让协议鉴证手续并着手办理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双方应会同中农网的其他股东签署新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合资合同(如需)等变更过户登记的必要文件。变更登记工作由中农网办理,双方全力配合。

  4、过渡期间(评估基准日第二日即2019年10月1日至卓尔武汉公司付清全部股权转让款之日)中农网损益未纳入评估范围,双方均不得以过渡期间中农网损益为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过渡期间中农网损益由公司承担或享有。

  5、中农网于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为目标股权估值的一部分,由交割日后中农网的股东按届时的持股权比例享有。

  6、违约责任:如卓尔武汉公司未能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交易价款,或未能及时配合中农网向登记机关递交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申请,则每延迟一天,卓尔武汉公司应按未支付交易价款的0.02%/日的利率向公司支付延期履约违约金。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的,公司有权解除协议,并没收卓尔武汉公司的定金;如未经公司同意,逾期超过两个月的,协议自动解除,且公司没收卓尔武汉公司的定金;不管何种原因,公司可以将目标股权再行挂牌,且无需通知卓尔武汉公司。

  如公司未能及时配合中农网向登记管理机关递交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申请,则每延迟一天,公司应按卓尔武汉公司已支付交易价款的0.02%/日的利率向卓尔武汉公司支付延期履约违约金。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事项涉及的财务影响尚须根据协议履行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本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0-092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3日(星期三)下午16:00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3楼海吉星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0名,独立董事宁钟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刘鲁鱼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陈穗生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黄明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建锋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中农网第二个3%股权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中农网第二个3%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关于出资成立莆田海吉星振兴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深入落实公司“全产业链发展”战略,同意公司与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莆田振兴乡村集团”)共同出资成立莆田海吉星振兴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莆田公司”),投资建设“莆田市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综合产业园”项目。莆田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一)注册名称:莆田海吉星振兴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整

  (四)股东结构及出资额:

  ■

  注: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系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子公司。

  (五)出资计划:

  双方应缴注册资本采取一次性付清的方式。自公司获得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0日内,双方应将各自应缴纳的货币出资汇入以公司名义开设的指定账户。在公司注册资本不足以支付获取土地及后期开发建设资金时,由双方按股权比例同比例借款,筹措资金的财务成本由莆田公司承担。

  (六)经营范围: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商业街、电商总部、城市商业综合体及配套的居住小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经营和管理农产品批发市场及配套设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相关物业的销售、租赁业务;农产品相关的加工、配送、销售及仓储服务、会展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公司经营及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上述事项以工商登记为准)。

  (七)组织架构成员安排:

  1、董事会架构:

  董事会设5人,公司委派3人(含董事长),莆田振兴乡村集团委派2人。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2、监事会架构:

  监事会设3人,公司委派1人,莆田振兴乡村集团委派1人(监事会主席),莆田公司职工代表1人。

  3、管理人员架构:

  管理层设总经理1人,由公司委派;副总经理原则上不超过4人,1人由莆田振兴乡村集团委派,其余由公司委派,根据项目开展情况逐步配置。

  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1人,莆田振兴乡村集团委派财务部门副职1人。

  (八)退出机制

  如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无法取得项目一期第一批次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且双方未能在六个月内协商一致的,双方应共同办理公司清算注销手续。

  出资人在莆田公司登记后,五年内不得转让股权;五年后如需转让股权,须经过莆田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投资协议、合资合同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海吉星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海吉星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四、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

  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因董事张磊先生为本议案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0-095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张磊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相同,张磊先生现任董事、财务总监职务不变。

  张磊先生的简历

  1968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曾任国家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副主任科员,深圳市国投先科光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深圳市深飞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振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

  张磊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张磊先生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张磊先生此前任职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荐任职,其与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存在关联关系。张磊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张磊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张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0-094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海吉星公司

  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海吉星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为推进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海吉星公司”) 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15年期项目贷款不超过2.3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合同约定其他费用(具体以与银行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担保期间为自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8年09月19日

  3、注册号:91450000680115601B

  4、注册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6号

  5、法定代表人:黄群峰

  6、注册资本:52,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农产品批发市场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农产品仓储(场地另设)、配送(筹建)、装卸服务;网上提供农产品交易服务平台;商业信息咨询服务;农产品检测;房屋和市场经营设施的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国内货运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报检手续;进出口贸易。

  8、股权关系: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比例100%(其中公司直接持股97.12%,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果菜贸易有限公司持股2.88%)。

  9、主要财务数据:?

  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西海吉星公司资产总额为77,556.05万元,负债总额为32,929.2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23,681.6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14,200万元),净资产为44,626.8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2.46%;2019年度,广西海吉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1,273.59万元,利润总额为3,225.22万元,净利润为3,078.30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1月30日,广西海吉星公司资产总额为85,242.58万元,负债总额为29,388.6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12,364.90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12,600万元),净资产为55,853.8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4.48%;2020年1月-11月,广西海吉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0,793.17万元,利润总额4,131.80万元,净利润3,650.55万元。

  10、广西海吉星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主要约定具体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范围:广西海吉星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不超过2.3亿元(15年期)项目贷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及其他费用)等;借款人根据贷款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3、担保期间: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海吉星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加快项目建设和支持广西海吉星公司运营,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风险基本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81,098.58万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61%,其中,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45,8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3%(含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准);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参股公司和按揭贷款购房客户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35,218.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8%。

  因武汉项目仍在招商培育期,没有充足现金流,2020年8月17日,公司为参股公司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银行贷款到期剩余本金和利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金额为48,987,268.06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2020年8月18日至2020年12月24日,公司为参股公司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银行贷款到期本金和利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合计金额为12,772,166.42元。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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