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后持股 比例到达5%的提示性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后持股 比例到达5%的提示性公告
2020年12月25日 01:07 证券日报

原标题: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后持股 比例到达5%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0-12-11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权益变动后, 谭钦先生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11月 6日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9)。公司股东谭钦先生因个人资金需要计划于上述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2月26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120,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2020年12月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2-02),截止上述公告日,谭钦先生减持数量已过半。

  公司于今日收到谭钦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止2020年12月24日,谭钦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公司股份1,22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谭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60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告知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股东减持股份来源:协议转让。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为四舍五入。

  二、相关风险提示

  1、谭钦先生本次减持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上述股份减持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后,谭钦先生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谭钦先生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0-12-10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概述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南宁颐然养老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宁颐然”)于2020年6月24日与苏州开元民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科技”)实际控制人胡卫林先生签订了《收购意向协议书》,拟向胡卫林先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民生科技33.73%的股份。

  公司与胡卫林先生于2020年6月28日签署了《关于苏州开元民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为不断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通过向胡卫林先生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民生科技33.73%的股份。

  2020年7月27日,公司与胡卫林先生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胡卫林先生同意不可撤销的将持有的民生科技1400万股股份(占股份比例33.73%,以下简称“受托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全权委托给公司行使。

  2020年9月23日,公司与胡卫林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双方于2020年6月28日签署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约定的条款和交易事项继续有效,《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有效期延长至乙方将持有的标的公司 33.73%股份过户至公司名下之日止。

  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29日、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15日、2020年7月28日、2020年7月30日、2020年8月13日、2020年8月27日、2020年9月10日、2020年9月24日、2020年9月26日、2020年10月16日、2020年10月30日、2020年11月13日、2020年11月27日、2020年12月11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订收购意向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2)、《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7)、《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8)、《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5)、《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2-04)。

  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待后续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沟通协商,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具体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市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苏州 扬子江 新型材料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12-31 重庆银行 601963 --
  • 12-30 征和工业 003033 --
  • 12-28 惠泰医疗 688617 74.46
  • 12-25 博俊科技 300926 10.76
  • 12-25 江天化学 300927 13.39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