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0年12月15日 02:15 证券日报

原标题: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2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苏三美2万吨1,1,1,2-四氟乙烷改扩建及分装项目”的完成期限延期1年至2021年12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27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733,761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32.43元,募集资金总额193,716.5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81,289.6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121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注:经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19年9月9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重庆三美分装项目”(原项目)变更为“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新项目)。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拟延期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延期募投项目为“江苏三美2万吨1,1,1,2-四氟乙烷改扩建及分装项目”,项目拟在江苏三美原有2万吨/年HFC-134a的基础上新增2万吨/年HFC-134a(副产7万吨/年盐酸、0.188万吨/年40%氢氟酸)改扩建项目,并根据市场情况设立2万吨/年HFC-134a分装项目。项目建设包括HFC-134a反应楼一栋,配套分装车间、仓库、罐区、公用工程等。建筑占地面积7,772.5 m?,总建筑面积8,925.8 m?。项目总投资14,393万元,均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其中建设投资8,311万元,配套流动资金6,082万元。项目原计划完成周期为24个月:其中前期准备阶段3个月,项目建设及试车21个月,预计2019年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受行业周期性波动影响,2019年以来HFCs制冷剂行业景气度下行,产品价格持续性回落,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审慎控制HFCs产能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截止2019年末,本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及项目建设尚未完成,公司拟结合市场情况继续投入募集资金推进项目建设,同时考虑行业未来周期性波动趋势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项目完成期限延期1年至2020年12月。

  (二)本次延期的原因及情况

  2020年,公司继续投入募集资金推进本项目建设,受行业周期性波动和新冠病毒疫情的双重影响,HFCs制冷剂行业景气度继续下行,产品价格总体延续回落趋势,公司根据市场情况持续审慎控制HFCs产能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同时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化工安全环保形势趋严等因素一定程度上延缓了项目建设进度。截止2020年12月4日,本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9,611.12万元,占项目募集资金总额的66.78%;项目HFC-134a反应楼及配套分装车间、仓库、罐区、公用工程等主要部分已完成并投入使用,尚有部分分装工程等未全部完成。公司拟继续推进项目建设,根据当前进度及市场情况、疫情影响、安全环保监管要求等因素综合判断,拟将项目完成期限延期1年至2021年12月。

  (三)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在统筹疫情防控、安全环保政策落实和募投项目建设,以及保证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和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所需主要设备采购、物流运输、工程建设等主要环节的进度;公司将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实际情况和安全环保监管要求调整项目推进步骤和具体方案,有序推进剩余部分工程建设,同时优化相关资源配置,增强项目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协同性,加快项目审批验收等各环节手续,推动项目如期完成。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当前进度及对后续影响因素的综合判断而对项目完成期限作出的调整,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完成期限的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本次延期有利于保证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募投项目的继续顺利推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造成重大影响。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江苏三美2万吨1,1,1,2-四氟乙烷改扩建及分装项目”的完成期限延期1年至2021年12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主要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和后续影响因素,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完成期限的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等客观情况作出的调整,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完成期限的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核查和披露程序,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监管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等客观情况作出的调整,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完成期限的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有利于保证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募投项目的继续顺利推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造成重大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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