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04日 02:44 证券时报

原标题: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3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161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03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18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12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4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89元/股。根据《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2,109.2167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5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03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827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1858089%。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2020年12月4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12月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并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的要求,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0年12月2日(T日)结束。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为4,270家共11,987个配售对象,经核查,4,26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1,983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参与了网下申购,其中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个配售对象参与了网下申购但属于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2020年12月1日发布)》范围,不具备配售资格,不予配售,名单如下:

  ■

  有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参与网下申购,名单如下:

  ■

  其余4,26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1,981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参与了网下申购,有效申购数量为2,980,230万股 。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各类型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初步配售情况如下表:

  ■

  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其中零股6,261股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A类投资者“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配售对象“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最终各配售对象的初步获配结果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二、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56177255、010-56177253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4日

  特别提示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0年12月4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12月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主持了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

  凡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36,54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发行人: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4日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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