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0年11月19日 00:35 证券日报

原标题: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0-065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宝实、证券代码:000595)于2020年11月16日、11月17日与11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4.6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2020年11月13日,宝塔实业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和《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同日,银川中院作出(2020)宁01破7-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宝塔实业重整程序。

  2、管理人近期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对约3.34亿股(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数量为准)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票进行处置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竞买人须以不低于1.45元/股(参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即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受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的价格竞买上述转增股票。如现场竞买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45元/股,竞买底价按照现场竞买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95%确定。

  3、经核实,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事项,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更正、补充之处。

  4、经核实,近期公共传媒未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5、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6、经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石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7、经查询,在本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未买卖公司股票。

  8、宝塔石化正在积极寻求债务重组,目前未与第三方达成协议,无实质性进展,也未接到债权人破产重整申请。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

  因公司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0年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

  (二)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1.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且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2021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一)至(五)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法院已裁定公司终止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如现场竞买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1.45元/股,竞买底价按照现场竞买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的95%确定。如按照上述价格无人参加竞买,管理人将另行发布再次处置上述转增股票的公告,竞买底价可能低于上述底价。

  公司将在法院和管理人的监督、指导下依法开展《重整计划》执行工作,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0-066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管理人以竞价方式处置部分公司

  资本公积金转增所得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管理人近期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对约3.34亿股(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数量为准)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票进行处置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竞买人须以不低于1.45元/股(参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即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受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的价格竞买上述转增股票。如现场竞买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45元/股,竞买底价按照现场竞买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95%确定。

  如按照上述价格无人参加竞买,管理人将另行发布再次处置上述转增股票的公告,竞买底价可能低于上述底价,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转增股票处置的具体程序、条件等内容请各位投资人关注公司后续发布的公告,公司将对本次转增股票处置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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