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11月04日 03:0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0-087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1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原拟投入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三期工程的募集资金16,408万元中的13,800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的建设。新增的募投项目为:高明沧江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西樵至白坭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其他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变。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89)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会议同意下属子公司佛山市华源能能源贸易有限公司、香港华源能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85,00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会议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佛山市华源能能源贸易有限公司、香港华源能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额度、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上述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是为了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被担保的下属子公司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内。公司将要求被担保的下属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90)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股东佛山市气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殷红梅女士、熊少强先生、李丽芳女士,公司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提名的陈永坚先生、何汉明先生,公司股东佛山市众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的尹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对上述候选人进行了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殷红梅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熊少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李丽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陈永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何汉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尹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 091)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股东佛山市气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周林彬先生,公司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提名的陈秋雄先生、廖仲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对上述候选人进行了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周林彬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陈秋雄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廖仲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 091)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93)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0-088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1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建杭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决策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提名的邱建杭先生,公司股东佛山市气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梁文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需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后产生。届时由股东大会选举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新一届监事会。

  监事对上述候选人进行了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邱建杭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梁文华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0-089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2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94元,本次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78,064万元,扣减发行费用总额为6,575.7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1,488.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11月1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2046号”《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以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9年4月11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原拟投入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三期工程的募集资金35,400万元中的18,992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目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南海西樵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的建设,佛山市三水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高要市管道天然气项目二期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变。

  2020年5月8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原拟投入高要市管道天然气项目二期工程的募集资金16,088.22万元中的4,000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目水南至禄步(萨米特陶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的建设,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三期工程、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南海西樵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佛山市三水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变。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四)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公司重新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测算和评估,公司拟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原拟投入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三期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16,408.00万元中的13,800.00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的建设,变更项目涉及的资金总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9.30%。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南海西樵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佛山市三水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项目、高要市管道天然气项目二期工程项目、水南至禄步(萨米特陶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变。本次拟新增2个建设项目:高明沧江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西樵至白坭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具体项目募投资金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三期工程项目于2013年1月29日经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核准立项(粤发改能电函[2013]327号),项目实施主体为高压管网公司。项目拟投入金额65,054万元,本次变更前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6,408万元。该项目是在高压管网一期、二期工程的基础上进行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线路工程总长度约66km,同时新建3座高中压调压站、改造或扩建2座高中压调压计量站,增建南庄生产管理、运行维护设施基地,并扩建现有监控、检测、通信、安保等自动化控制系统。

  高压管网公司现已建成南庄生产管理、运行维护设施基地,该基地建设项目属于南庄门站扩建工程的一部分,设在南庄站旁,主要负责高压管网系统的相关设施维护抢修及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满足生产管理、运行调度、抢修维护、分析化验、教育培训、档案管理、车辆管理等功能要求。截至2020年9月30日累计已投入金额6,047.32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2,554.91万元。

  (二)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升级带来工业及分布式能源用户用气需求的快速增加,经充分论证,原项目的管网布局、设计压力等主要技术方案已难以匹配新的供气需求,公司将通过切实研判市场及政策发展变化方向,及时调整管网战略布局和建设规划,在规划建设其他管网项目来满足新的供气需求的同时,原项目中的场站及管网等建设内容将以市场和政策为导向进行优化调整。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高明沧江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

  高压管网公司计划在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及荷城街道建设高明沧江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项目设计规模为年供气量约20.28亿标准立方米/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明城门站至沧江调压站高压管网,长度约17.8公里;新建沧江调压计量站1座;扩建明城门站。项目总投资约29,830万元,包含建设投资27,897万元,建设期利息77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6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6,800.00万元,其余部分由公司自筹或贷款资金解决。

  2、西樵至白坭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

  高压管网公司计划在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建设西樵至白坭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项目设计规模为年供气量约5.18亿标准立方米/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长海LNG站至白坭调压站高压管网,长度约13.6公里;新建白坭调压计量站1座;扩建西樵调压计量站。项目总投资约22,670万元,包含建设投资21,565万元,建设期利息37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29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7,000.00万元,其余部分由公司自筹或贷款资金解决。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高明沧江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

  (1)项目的背景及必要性

  沧江工业园区是高明区核心工业产业园,其作为高速发展的工业基地,能源需求较大。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开展高明沧江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实现对工业园供气,对工业园区资源的合理利用、环境的提升改善、能源的节约利用、园区的现代化建设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实施高明沧江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通过明城门站下载天然气实现对工业园内大唐高明热电联产项目及其他用户供气,一方面是对佛山市优化能源结构、改善大气环境的有力支持,符合政府政策导向,具有较高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另一方面项目的建成投产有利于扩大公司的天然气销售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

  (2)项目的选址情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境内,起止点分别为明城门站和沧江计量调压站;拟新建的沧江调压计量站拟选址在沧江工业园内,占地面积约10亩,所需地块相关手续尚在办理。扩建的明城门站拟在原门站内部进行扩建,不新增建设用地。

  2、西樵至白坭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

  (1)项目的背景及必要性

  根据《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及《佛山市建筑陶瓷行业清洁能源改造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实施西樵至白坭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符合政府政策导向,有利于公司拓展下游“煤改气”用户,提高公司天然气销售量。

  (2)项目的选址情况

  项目线路选址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和三水区白坭镇内,起止点分别为西樵调压计量站和白坭调压计量站。项目拟建白坭调压计量站选址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富景五金工业城内,占地面积为3,126.4m2,已取得土地证;西樵调压计量站拟在原站内部扩建,不新增建设用地。

  3、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市场经营风险

  在“煤改气”和集中供热政策的驱动下,沧江工业园片区及白坭镇片区出现较大的天然气供应缺口,公司开展推动高明沧江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及西樵至白坭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的实施遵循了政策与市场双重导向原则,统筹兼顾高压输配管网的完整性及拓展性,具有较好的可行性。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项目完成后,如果国家的产业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将致使用户用气量不能达到预期的用量,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难以在预期时间内被市场消化,存在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行业现状和未来发展前景审慎提出的。公司将加快推进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把握市场机遇,与用气方积极沟通,确定用户的实际生产需求和调峰要求,做好应对市场变化的准备,降低项目的市场经营风险。

  (2)管理风险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组织和实施过程中,可能由于不可抗力或客观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施、管理过程中的潜在疏漏,导致上述项目推迟、无法实施或项目投资收益无法达到预期水平,从而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同时加强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各类人员系统的专业技能培训,优化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效率。

  (3)项目审批风险

  高明沧江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沧江调压站建设用地尚未取得土地证,意向地块正在进行调规工作;西樵至白坭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路由方案尚未全部取得交通部门的路政许可证,目前已完成方案评价,同时积极办理许可申请。公司将积极督促跟进,争取尽快完成控规调整、土地出让等各项审批手续。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1、高明沧江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

  项目建设期24个月,预计2022年建成投产。项目建成后年均预计销售收入为20,719.60万元;年均净利润为2,026.15万元;税后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00%;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14.49年。

  2、西樵至白坭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

  项目建设期12个月,预计2021年建成投产。项目建成后年均预计销售收入为135,141.00万元;年均净利润为1,284.00万元;税后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60%;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10.6年。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为了更好的适应当前的市场及政策环境,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率,适时进行的调整。经过审慎分析后,公司拟将原投入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三期工程的募集资金中剩余未使用的13,800万元投入两个新增建设项目:高明沧江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西樵至白坭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19.30%。项目其余资金以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可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上述两个项目工程的实施符合政策导向,有利于公司扩大天然气供气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的营业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而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决策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发行人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发行人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发行人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保荐机构对佛燃能源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5.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有关部门的批文。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0-090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下属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促进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拟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担保事宜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办理(具体担保额度、期限以银行签订合同为准),为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额度情况如下:

  ■

  上述银行包括银行下设的分支机构。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及财务主管负责人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等具体相关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如超过上述额度的担保,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佛山华源能

  公司名称:佛山市华源能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振佳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4楼415室(住所申报)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佰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天然气;天然气贸易;货物和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天然气配套服务的相关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佛山华源能于2019年9月18日注册成立,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99.54万元,负债总额0万元,净资产799.54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46万元,净利润-0.46万元。截止2020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791.62万元,负债总额57.33万元,净资产为734.29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65.25万元,净利润为-65.25万元。

  佛山华源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无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

  (二)香港华源能

  公司名称:香港华源能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董事:梁嘉慧

  地址:香港南丫岛榕树湾大湾新村50号2楼

  注册资本:港币壹仟万元

  经营范围:天然气的销售和进出口,天然气配套服务的相关咨询。

  香港华源能于2020年1月8日在香港注册成立,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为搭建天然气贸易平台项目。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9,130.39万元,负债总额6,354.32万元,净资产为2,776.07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15,200.32万元,利润总额1,860.18万元,净利润为1,860.18万元。

  香港华源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无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

  三、担保方式

  公司为上述下属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的下属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拟为下属子公司新增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担保额度,截止目前,公司尚未就此新增担保额度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意向协议,公司对于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尚需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方可执行,单项担保事项的协议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实施相关担保事项。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的目的是为了支持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被担保的下属子公司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被担保的下属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被担保的下属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为301,113.34万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69,656.5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2.12%。

  (二)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三)公司已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中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而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八、备查文件

  1.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0-091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公司股东佛山市气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殷红梅女士、熊少强先生、李丽芳女士,公司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提名的陈永坚先生、何汉明先生,公司股东佛山市众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的尹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公司股东佛山市气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周林彬先生,公司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提名的陈秋雄先生、廖仲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表决程序及董事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周林彬先生、陈秋雄先生和廖仲敏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二、其他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前,仍由第四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邓敬荣先生、雷炳钦先生,独立董事张建军先生、王晓东先生、单苏建先生在新一届董事会成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亦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对上述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1.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4.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4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殷红梅,女,中国国籍,196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87年至1999年,任佛山市电子工业集团总公司职员;1999年至2004年,历任广东正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投资发展部部长;2004年至2005年,任佛山市公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2005年至2008年,任佛山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燃有限”)副总经理、董事和常务副总经理;2006年至2009年,兼任佛山市气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气业集团”)副总经理及佛山市汽车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至2019年,兼任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压管网公司”)董事长;2010年至2015年,兼任佛山市高明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至2020年11月,任本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党委副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党委书记;2020年至今兼任气业集团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殷红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44%。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殷红梅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殷红梅女士在公司股东气业集团担任董事长职务,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殷红梅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熊少强,男,中国国籍,1974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燃气高级工程师。1994年至2004年,历任佛山市燃气总公司(以下简称“燃气总公司”)管网经营分公司副经理、经理及佛燃有限总经理助理;2005年至2008年,兼任佛山市三水燃气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9年至2010年,兼任高压管网公司总经理;2006年至今,兼任高压管网公司董事;2012年至今,兼任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5年至今,兼任南雄市佛燃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至今,兼任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年至今,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党委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熊少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熊少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熊少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熊少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 李丽芳,女,中国国籍,1972年12月出生,博士学历,副教授。1994年至2001年,历任佛山农牧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任科员,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工学院办公室任副主任科员;2001年至2006年,就职于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校办公室;2006年至2016年,任佛山科技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专任教师、心理学系支部书记;2016年至2017年,任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贸易促进局副局长;2016年至2017年,任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创业管理学院副院长;2017年至今,任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年7月至今兼任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丽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李丽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丽芳女士就职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控公司”)并担任其下属子公司董事职务,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李丽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4.陈永坚,男,中国国籍,香港居民,1951年3月出生,工业工程硕士。现任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煤气”)常务董事、行政委员会主席,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并担任多家内地附属公司之董事及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燃气”)副董事长。2019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陈永坚先生曾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陈永坚先生现为香港管理专业协会荣誉主席、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副理事长及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司法人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之委员。陈永坚先生曾为香港教育学院(现称为香港教育大学)校董会副主席及香港教育大学基金董事会委员。陈永坚先生获香港教育学院(现称为香港教育大学)颁授荣誉院士,亦为英国认许工程师、英国能源学会荣誉资深会员、香港工程师学会、英国机械工程师学会、英国燃气专业学会之资深会员及国际管线专业学会荣誉院士。陈永坚先生连续五年获《哈佛商业评论》选为全球百大最佳执行长,并于2015年荣获英国燃气专业学会和能源及公用事业联盟颁发燃气行业奖之最佳领袖奖。

  截至本公告日,陈永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陈永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永坚先生就职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华燃气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中华煤气,并担任其内地多家子公司董事职务,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陈永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5.何汉明,男,中国国籍,香港居民,拥有英国境外居留权,1956年8月出生,学士学位,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士、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士。2009年至今,任中华煤气首席财务总裁暨公司秘书、行政委员会委员,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暨公司秘书,历任中华煤气首席财务总裁暨公司秘书,并担任其多家内地附属公司之董事等职务;2013年至今,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至今,任深圳燃气董事。2020年10月起,获任中华煤气执行董事。2008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何汉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何汉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何汉明先生就职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港华燃气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中华煤气,并担任其多家内地附属公司之董事等职务。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何汉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6.尹祥,男,中国国籍,1970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燃气高级工程师。1993年至1999年,就职于燃气总公司;1999年至2004年,历任燃气总公司管网分公司副经理、经理及燃气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4年至2008年,任高压管网公司董事、总经理;2006年至2020年10月,历任气业集团副总经理、执行董事、总经理;2009年至2020年9月,兼任公控公司董事、党委委员。2009年至2020年11月,任本公司党委书记;2009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尹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1,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60%。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尹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尹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尹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周林彬,男,中国国籍,1959年5月出生,法学博士、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6年9月至1999年12月在兰州大学法律系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系主任。1999年2月调入中山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任中山大学法学系教授,民商法研究所所长,兼任广东民商法学会会长、中国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获国务院特殊专家津贴等荣誉称号。2013年至今,任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至今,任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周林彬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周林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周林彬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周林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 陈秋雄,男,中国国籍,1958年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燃气集团副总裁,深圳燃气技术研究院院长,深圳燃气技术学院院长,深圳燃气博士后工作站负责人兼博士后导师,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硕士研究生导师,重庆大学工程硕士研究生导师,华南理工大学兼职教授,国家科技部、建设部、国家技术监督总局技术专家。1984年至1995年,任深圳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公司工程技术部部长、副总经理等职务;1995年至2017年,任深圳燃气副总裁。2017年至今,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至今,为深圳市南山区裕恒雄策划咨询中心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陈秋雄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陈秋雄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秋雄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陈秋雄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 廖仲敏,男,澳大利亚籍,香港永久性居民,1960年1月出生,西澳洲大学商务学学士(主修会计),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澳洲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澳洲特许会计师公会会员。1982年至1986年,任香港罗兵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1986年至1987年,任墨尔本普华高级审计员;1987年至1993年,任Bird Cameron Melbourne高级经理、联席合伙人;1997年至2000年,任中国财政部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公会审计准则外方专家组成员;2005年至2006年任澳洲会计师公会中国华北区会长。1993年至2020年,任香港罗兵咸永道/普华永道中天高级经理、合伙人。2010年至2020年,任普华永道大中华汽车业务主管合伙人,日本业务主管合伙人及审计部人力资源合伙人。现任澳洲会计师公会中国华北区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廖仲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廖仲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廖仲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廖仲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0-092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提名的邱建杭先生,公司股东佛山市气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梁文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需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后产生。届时由股东大会选举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新一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其他说明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前,仍由第四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三、备查文件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4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1. 邱建杭,男,中国国籍,香港居民,1964年2月出生,拥有英国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1995年至2000年,任美国怡安保险集团香港公司董事;2000年至2003年,任香港博创集团公司总裁;2003年至2006年,任马鞍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至2009年,任西安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至今,任港华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华南区域总经理;2018年至今,任徐州港华能源有限公司、兼博兴港能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董事;2019年至今,任深圳港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董事长;2009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邱建杭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邱建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邱建杭先生就职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煤气”)控制的子公司,并担任中华煤气多家内地附属公司董事等职务,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邱建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 梁文华,男,中国国籍,1969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机械设备工程师。1991年至2000年任佛山发电厂技术员;2000年任佛山电建集团公司电力工程部科员;2000年至2003年任佛山发电厂副科长;2003年至2004年任佛山市佛威精密机器有限公司部长;2004年至2007年任佛山市高明电厂副厂长;2008年至2009年任佛山市三水恒益发电厂计划经营部副经理;2009年至2011年任佛山市发建工程公司总经理、佛山市绿之源环保技术公司总经理;2011年任佛山恒益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至2017年任佛山电建集团公司(2016年4月公司化改制)发展部部长;2017年至2019年任佛山电建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发展部部长。2019年至今任佛山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佛山市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至今,任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梁文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经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梁文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梁文华先生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佛山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佛山市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担任监事,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梁文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0-093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公司定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1月20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6日下午3: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殷红梅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熊少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李丽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陈永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何汉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尹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周林彬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陈秋雄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廖仲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选举邱建杭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梁文华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中提案(五)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一)、(二)、(三)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计算),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三)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9日9:30-11:30,14:00-16:30。

  2、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16:30。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15楼董事会秘书处;邮编:528000;传真号码:0757—83033809。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瑛;

  联系电话:0757—83036288;

  传真号码:0757—83033809;

  联系电子邮箱:bodoffice@fsgas.com;

  (五)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一)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11”,投票简称为“佛燃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2)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0年1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明确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说明:1、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3、单位委托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0年11月19日16:3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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