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工业房产的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工业房产的公告
2020年11月04日 03:11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工业房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 绿庭投资   编号:临2020-033

  B股 900919  B股 绿庭B股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工业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位于松江区洞泾镇沈砖公路5398弄5、6号的工业房产以2,587.6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为了盘活资产,改善资产结构,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通过上海逸洲房地产经纪事务所居间介绍,与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宝立公司”)签署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公司将位于松江区洞泾镇沈砖公路5398弄5、6号的工业房产(以下简称“交易标的”)以2,587.69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宝立公司。

  宝立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出售房产在本公司董事长和总裁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4067896L

  住所:上海市松江茸北工业区茸兴路433号

  法定代表人:马驹

  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0日

  营业期限:2001年12月20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食品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交流、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宝立公司是一家调味品生产销售企业。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宝立公司资产总额5.47亿元,负债总额2.36亿元,资产净额3.11亿元。2019年度宝立公司营业收入6.42亿元,净利润0.46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是交易对方未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数据。

  3、宝立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公司董事会认可交易对方的支付能力。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 本次交易标的 (单位:万元,截止2020年9月底)

  ■

  2、 交易标的运营情况

  出售交易标的之前,公司将交易标的对外出租,年租金约142万元。现因交易标的出售,我公司与承租方等签订了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协议书,约定于2020年9月30日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3、 交易合同的定价情况

  公司委托上海逸洲房地产经纪事务所根据市场价格出售交易标的,成交价格为2,587.69万元人民币。此房产出售的交易价格能够公允地反映交易日交易标的的市场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价格合理、公允。

  4、 本次出售的房产不存在抵押或质押情况,不存在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卖售人(甲方):本公司

  买受人(乙方):宝立公司

  2、合同金额:2,587.69万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1)一期款: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地产转让款总额的20%,即人民币517.54万元。

  (2)二期款: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四十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地产转让款总额的70%,即人民币1,811.38万元。

  (3)三期款:甲乙双方向松江区房产交易中心窗口递交房地产权证变更手续前(时间不晚于2021年2月28日)一次性支付房地产转让余额计人民币258.77万元

  4、交易标的的交付

  甲方于2021年1月15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3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双方签订房屋交接书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5、 违约责任

  乙方应付款项时间超过二周,乙方属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乙方仍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交房(含实物交付或权利交付)时间超过二周的,甲方属根本性违约,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甲方仍承担赔偿责任。

  6、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未涉及人员安置及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出售资产的目的

  考虑到目前工业厂房价格趋势、维护成本和资金收益,对此房产进行出售处置能盘活公司资产,回笼资金,降低负债及财务费用。

  2、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若本次房产出售事项完成实施,预计对公司损益影响为796万元左右,具体将以年审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七、其他说明

  1、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3、本次交易实施不构成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 绿庭投资    编号:临2020-034

  B股 900919       B股 绿庭B股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停止融资融券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公告》(临2020-026),公司控股股东绿庭(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庭香港”)之一致行动人上海绿庭科创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庭科创”)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该部分股份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2020年11月2日,公司收到绿庭科创通知,绿庭科创已将原转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的本公司股份28,923,004股全部转回其普通股票账户,停止了融资融券业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绿庭香港持有本公司股份111,661,7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7%,均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绿庭科创持有本公司股份28,923,00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7%,均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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