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公告
根据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粤高速”)与广州广珠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广珠交通”)签署的《吸收合并协议》以及各自的股东大会决议以及股东决定,由粤高速吸收合并广珠交通,吸收合并完成后粤高速存续,广珠交通依法注销。
本次吸收合并前,粤高速的注册资本为209,080.6126万元,广珠交通的注册资本为300万元,本次吸收合并后,存续公司粤高速的注册资本为209,080.6126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吸收合并完成后广珠交通所有债权、债务由粤高速承继。债权人依法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广珠交通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广珠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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