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年10月30日 03:14 证券时报

原标题: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2020-078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0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8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金和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刘洋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鲍金桥、夏旭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新力金融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编号:临2020-079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朱金和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公司对董事会下设的三个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董事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

  以上委员任期均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均遵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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