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2020年10月30日 03:08 证券时报

原标题: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9

  2020

  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钱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霄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春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比年初减少35.28%,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比年初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报告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比年初增加113.29%,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比年初增加所致。

  3、应收票据: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比年初减少22.95万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采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方式的业务减少所致。

  4、应收款项融资:报告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比年初增加167.02%,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结算增加影响所致。

  5、预付款项: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比年初减少72.02%,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预付采购款的特种通信物联网业务配套采购硬件设备部分交付并结算所致。

  6、存货:报告期末,公司存货比年初增加32.46%,主要是因为报告期末公司持有销售订单量比年初增加 ,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比年初减少39.69%,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子公司智能系统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比年初减少71.33%,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收回南京盛宇涌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部分股权影响所致。

  9、应付票据: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比年初增加1.60万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的采购业务增加所致。

  10、预收款项:报告期末,公司预收款项比年初减少5,969.56万元,是因为报告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科目核算所致。

  11、合同负债:报告期末,公司合同负债比年初增加1,915.65万元,是因为报告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科目核算所致。

  12、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66.39%,主要是因为控股子公司深圳一卡易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13、应交税费:报告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比年初减少40.43%,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减少,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减少,两者共同影响所致。

  14、递延收益:报告期末,公司递延收益比年初增加93.48%,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收到研发项目补贴增加所致。

  15、其他综合收益:报告期末,公司其他综合收益比年初减少75.91%,主要是因为报告期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1、税金及附加:报告期,公司税金及附加比去年同期减少30.18%,主要是因报告期公司产品销售毛率下降导致税负下降,缴纳的增值税减少影响所致。

  2、其他收益:报告期,公司其他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77.12%,主要是因为即征即退增值税减少所致。

  3、投资收益:报告期,公司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增加125.53%,主要是因为报告期按权益法核算的上海恒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确认投资收益同比增加,收到南京盛宇涌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红同比增加,及理财收益同比增加,三者共同影响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报告期,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减少83.70%,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应收账款增加额比去年同期减少,计提的坏账准备同比减少影响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减少97.48%,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冲回的存货跌价损失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6、资产处置收益:报告期,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比去年同期增加17.63万元,是由于报告期公司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增加所致。

  7、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156.09%,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实际收到的与企业日常活动不相关的政府补助同比增加所致。

  8、所得税费用:报告期,公司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77.75%,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子公司智能系统利润总额同比增加,相应的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额高于母公司因利润总额减少而所得税费用减少额影响所致。

  9、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报告期,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同比减少191.68%,主要是因为报告期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7.25亿元,主要是因为公司去年预付采购款的部分特种通信物联网业务按照合同在报告期进行了结算和回笼,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1.77亿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5.49亿元,两者共同影响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5.48亿元,主要是因为公司报告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和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额比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额少4.33亿元;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15亿元,三者共同影响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5,300.73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报告期股票回购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5,300.91万元影响所致。

  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报告期,公司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比去年同期减少230.40万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持有的外币受汇率变动影响与上年同期形成差异所致。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报告期,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去年同期增加2.28亿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上述经营、投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生变化,共同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7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上午9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3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钱京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各项报告、议案及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20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其2020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20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0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8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下午15时在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别墅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小平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充分和合理的理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必要的资质和独立性,并且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0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将2020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了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性,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公司认真考察、审计委员会审查、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更换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其2020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上会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上会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上会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上会事务所及其团队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信息

  ■

  4、执业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

  5、诚信记录

  (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1.2017年8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2017)8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在博元投资2012年和2013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未能勤勉尽责等原因,对我所处以没收收入和罚款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处以警告和罚款处罚。

  2.在内蒙古嘉宝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中,因存在执业不谨慎、函证、存货监盘等程序不到位等情形,2017年12月28日内蒙古监管局对我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2017]12号)。

  3. 因新三板挂牌公司山东二十度智慧供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报审计,2018年2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文号“证监会[2018]34号”监管措施文件,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采取监管谈话。

  4.在山东东方誉源农资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中,因存在业务承接、质量复核、函证等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情形,2018年9月14日,山东证监局向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018]68号警示函。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后,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及时进行了全面整改,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问责。

  5.在余姚市四明山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3年和2014年公司债券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存在在建工程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关联交易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收入及应收账款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情形,2018年12月5日,宁波证监管局向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018]20号警示函。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后,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及时进行了全面整改,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问责,并由相关报告的领导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接受了监管谈话。

  6.交易商协会认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洛娃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2017年洛娃科技审计报告,因存在受限资产的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大额银行存款、业务往来款、营业收入的审计程序存在缺陷、获取的审计证据严重不足等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给予本所警告处分,暂停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6个月;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给予签字注册会计师于洋、肖中友警告处分,认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不适当人选1年。自律处分决定日期2019年7月15日,暂停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期限自2019年7月15日至2020年1月14日。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海萌、汪军)

  ■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结合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认为其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因此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布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事前认可变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需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变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提前与上会事务所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沟通和协商,上会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理解。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充分和合理的理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必要的资质和独立性,并且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6、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1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0年11月16日在丹阳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提交的议案,有关会议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会议的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上午9:15至2020年11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11月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7.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经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10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2日9:00-17:00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0年11月12日17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会议登记地点: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信函登记地址: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件请注明“股东大会”)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证券部 邮编:212355;

  联系电话:0511-86644324,传真号码:0511-86644324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陈妹妹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七、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程序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104

  2. 投票简称:恒宝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正文“三、提案编码”表内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正文“三、提案编码”表内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正文“三、提案编码”表内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2: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签 章: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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