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原标题: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有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建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雪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0-43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拟向国机智骏汽车有限公司采购车辆,2020年已预计采购金额不超过1,907万元,现增加预计金额8,000万元,2020年预计总额增加至9,907万元。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陈有权先生、张治宇先生、陈仲先生、郝明先生回避了表决,其他三名董事(均为独立董事)参与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四、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0-45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0年11月3日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信息,现再次将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3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6号中科资源大厦北楼301)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刊登于2020年9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国有股及法人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时间:2020年10月30日、11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四)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6号中科资源大厦北楼,董事会办公室。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方式。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二)联系电话:010-88825988  传真:010-88825988

  联系人:蒋舒 于哲涛

  邮政编码:100190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0-44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预计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如下: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国机智骏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智骏”)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有权,住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科技城旭日大道6号,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汽车零部件、动力电池系统、电驱动系统、电控系统及各类软件的技术研发、制造、加工、销售、租赁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汽车充电系统及设备的设计、安装、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售电服务;汽车充电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汽车与新能源汽车远程监控设备;动力电池循环利用技术研发;经济贸易咨询(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汽车饰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及进出口业务的咨询服务;房屋修缮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国机智骏的董事长为公司董事长陈有权先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陈有权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其担任董事长的国机智骏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国机智骏是公司联合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机械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社会资本共同出资发起设立的新能源汽车公司,生产基地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一期规划产能10万辆,产品主打A00级、A0级、A级轿车及共享平台SUV,是致力于构建覆盖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的全球化全价值链生态体系的创新型企业。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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