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10月28日 01:18 证券日报

原标题: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20-026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召集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全文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20-027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召集、出席会议监事人数、会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下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对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公司代码:600288             公司简称:大恒科技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鲁勇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11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素贞女士所持有的本公司129,96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公安部门冻结,冻结日期为2015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8日。2016年4月11日,郑素贞女士所持有的本公司129,96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公安部门轮候冻结,冻结期限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两年。本轮轮候冻结包括孳息(指通过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2016年4月12日,于2015年11月9日进行的冻结被解除,轮候冻结转为正式冻结。2019年3月26日,郑素贞女士所持有的本公司129,96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公安部门继续冻结,冻结期限自2019年3月26日至2021年3月25日,本轮续冻包括孳息(指通过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详见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临2015-060)、《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及相关情况的公告》(临2016-018)、《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继续冻结的公告》(临2019-005)。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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