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长期供货合作框架 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ST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5
重要提示:
1、本次签署的《长期供货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称“协议”或“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是协议双方开展产品购销的指导性文件,后续购销活动以具体协议或订单为准;
2、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产生长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视后续的购销协议及订单情况确定;
3、最近三年披露的意向性协议情况详见“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情况
2020年10月20日,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华干细胞再生医学临床转化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南华干细胞转化”)与上海康佺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康佺”)签署《长期供货合作框架协议》,就上海康佺与南华干细胞转化建立长期购销合作关系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
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框架协议,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开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⑴ 名称:上海康佺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⑵ 法定代表人:陈晖波
⑶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⑷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南二路1007号1501室
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082031520L
⑹ 主营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生物、医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企业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除经纪),会务服务,医疗器械经营(见许可证),文化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百货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否
3、类似交易情况:无
三、协议主要内容
1、上海康佺确定南华干细胞转化为专用医疗设备、耗材的指定供应商,除其客户指定使用其他品牌产品外,在同档次的产品中,上海康佺优先考虑华干细胞转化的产品。南华干细胞转化亦视上海康佺为长期合作伙伴,优先考虑上海康佺需求。
2、具体协议以订单为准。南华干细胞转化按上海康佺的采购订单提供产品和服务。上海康佺收货后按协议约定向南华干细胞转化支付货款。
4、协议有效期叁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计算。在协议有效期届满前两个月内,一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之后协议效力终止的,本协议效力自动延长。
5、协议还就产品的包装、仓储和运输,交货和收货,品质及验收,质量保证、责任赔偿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南华干细胞转化与上海康佺签署本协议,将有利于公司与专业医疗器材销售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共赢机制,充分发挥各方优势促进共同发展,并在大健康领域达成战略合作,有利于公司把握战略机会,推进经营模式转变,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因后续购销活动以具体协议或订单为准,目前公司暂无法预计本次签署协议对2020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是长期供货合作框架协议,是协议双方后续开展产品购销的指导性文件,双方后续的购销活动以具体协议或订单为准;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长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视后续的购销协议及订单情况确定。
3、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⑴ 2017年11月16日,公司控股孙公司城光(湖南)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签署了《关于城市运营和能源合作的框架协议》,双方针对以路灯等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和建筑物为智慧城市信息基础平台,在福建地区进行城市信息化设施建设合作,推广智慧路灯共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市政路灯节能改造和管理外包、智慧路灯、智慧交通引导、智慧城管、智慧综治以及城市建筑物节能改造和能源管理外包等相关物联网信息和节能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改造和运营,并对福建铁塔现有的基站设施进行节能改造和分布式能源站的建设。截至目前,相关业务合作继续推进中。
⑵ 2018年1月24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远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泰生物”),与湖南光琇高新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琇高新”)就遗传性疾病科学研究和细胞免疫治疗等方向的合作签订了《合作框架备忘录》。光琇高新与远泰生物拟计划共同设立院士工作站,以远泰生物首席科学顾问Walter Bodmer教授(英国/美国科学院院士)指导共同关注的科学领域,具体在遗传性疾病科学研究和细胞免疫治疗几个方向进行广泛合作。南华生物在研究和共同合作开发项目的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及合作开发项目的进度,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提供资金、平台、资源方面对接和支持。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后,因2019年公司出售所持远泰生物股权,合作事宜未能持续推进,合作终止。
⑶ 2020年10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华干细胞转化与湖南省医药销售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详见2020年10月23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截至目前,本协议正在执行中。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无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有减持计划的通知,不存在未来三个月内上述股东及董监高所持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ST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6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协议的公告
一、协议签署概述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华干细胞再生医学临床转化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南华干细胞转化”)与上海康佺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康佺”)签署《血液透析设备(机器)采购协议》,上海康佺向南华干细胞转化采购2420万元人民币产品。
本次签署的协议仅日常经营协议,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康佺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晖波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南二路1007号1501室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082031520L
6、主营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生物、医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企业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除经纪),会务服务,医疗器械经营(见许可证),文化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百货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协议主要内容
1、采购产品名称:血液透析机
2、采购产品数量:200台
3、采购产品金额:协议标的包含多种型号血液透析机,协议约定了每种型号产品的价格,协议总金额2420万元(含税)
4、协议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协议签署时间:2020年10月20日
6、本协议有效期:自2020年10月20日至 2021年10月19日止
7、发货与付款:供货方在收到需求方订单后3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需求方在收到供货方全部货物且验收合格后按约定支付该笔订单全部货款。
8、违约责任:供货方未按协议规定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需求方偿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需求方有权解除当批订单,除违约金外供货方还应承担需求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
需求方逾期付款的,按逾期部分货款计算,向供货方偿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需求方出现3次逾期付款情况,供货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需求方承担供货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
2、本次签署的采购协议属于日常经营合同,对公司的业务、经营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由于合同采取按账期结算的方式,所以存在因无法按时收款等因素而影响合同收益的可能。
2、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导致的风险。
3、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血液透析设备(机器)采购协议》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ST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7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0月21日收到金文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金文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职务,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下属各子公司的一切职务。辞职后,金文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截至公告披露日,金文泉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金文泉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金文泉先生的辞呈自提交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推举董事胡荣尚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代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期限自2020年10月22日起至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之日止。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公司董事、董事长的补选等相关后续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董事长辞职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金文泉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会对金文泉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ST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8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与湖南省医药销售有限公司签订
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重要提示:
1、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称“协议”或“本协议”)仅代表双方合作意愿和合作前提的框架性约定,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建立了合作机制,具体合作实施以日后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相关事项如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将根据规定和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签订的协议暂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的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各方后续具体合作的实施情况而定。若双方后续合作顺利实施,预计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开拓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4、最近三年披露的意向性协议情况详见“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情况
2020年10月21日,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华干细胞再生医学临床转化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南华干细胞转化”)与湖南省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医药”)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就医学研究和开发,医疗器械和设备、耗材和试剂等产品的购销建立广泛合作。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合作前提的框架性约定,不涉及合同具体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开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⑴ 名称:湖南省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⑵ 法定代表人:伏慧敏
⑶ 注册资本:2160万元人民币
⑷ 注册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螺丝塘路1号德普.五和企业园6栋201
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1838081241
⑹ 主营业务:药品批发;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技术推广服务;新特药的研究与开发;医疗领域的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医疗设备租赁服务;化工原料(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医疗设备维修;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普通货物运输;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日用百货、化学试剂和助剂(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玻璃仪器、卫生消毒用品、化妆品、塑料制品、科学检测仪器、电子产品及配件、机电设备、通用仪器仪表、保健用品、乳制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湖南医药股东林晓辉先生参股的深圳霖泽投资有限公司拟受让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和平大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11%的股份,股份受让完成后将成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3、类似交易情况:无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原则
合作双方秉承“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采取开放、务实的合作模式,充分发挥双方在发展医药产业方面的优势,建立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关系,在医疗器械、耗材、试剂的生产和销售、医药物流、互联网医疗等方面开展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
2、合作内容
双方将就医学研究和开发,医疗器械和设备、耗材和试剂等产品的购销建立广泛合作。
湖南医药充分发挥其在产品和货源的优势,南华干细胞转化充分利用其医学研究资源优势、市场网络和营销力量,共同进行产品的推广和开发。
双方通过本次战略合作,以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双方未来市场发展并获得更大市场份额,为双方进一步深化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3、其他
本协议有效期为3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任何一方在合作期内终止该协议,均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而无需承担责任。
本协议还就保密条款、不可抗力等其他事项进行了约定。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南华干细胞转化与湖南医药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有利于公司与专业医疗销售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共赢机制,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促进共同发展,并在大健康领域达成战略合作,有利于公司把握战略机会,推进经营模式转变,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在合作内容、合作机制方面的框架性约定,具体的业务金额及规模,应以后续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随着医疗器械、耗材竞争格局和政策环境的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影响,协议未来履行情况也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对于本协议涉及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⑴ 2017年11月16日,公司控股孙公司城光(湖南)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签署了《关于城市运营和能源合作的框架协议》,双方针对以路灯等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和建筑物为智慧城市信息基础平台,在福建地区进行城市信息化设施建设合作,推广智慧路灯共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市政路灯节能改造和管理外包、智慧路灯、智慧交通引导、智慧城管、智慧综治以及城市建筑物节能改造和能源管理外包等相关物联网信息和节能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改造和运营,并对福建铁塔现有的基站设施进行节能改造和分布式能源站的建设。截至目前,相关业务合作继续推进中。
⑵ 2018年1月24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远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泰生物”),与湖南光琇高新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琇高新”)就遗传性疾病科学研究和细胞免疫治疗等方向的合作签订了《合作框架备忘录》。光琇高新与远泰生物拟计划共同设立院士工作站,以远泰生物首席科学顾问Walter Bodmer教授(英国/美国科学院院士)指导共同关注的科学领域,具体在遗传性疾病科学研究和细胞免疫治疗几个方向进行广泛合作。南华生物在研究和共同合作开发项目的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及合作开发项目的进度,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提供资金、平台、资源方面对接和支持。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后,因2019年公司出售所持远泰生物股权,合作事宜未能持续推进,合作终止。
⑶ 2020年10月2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华干细胞转化与上海康佺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长期供货合作框架协议》(详见2020年10月23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截至目前,本协议正在执行中。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无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有减持计划的通知,不存在未来三个月内上述股东及董监高所持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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