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原标题: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0-044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出席。

  ●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董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19日以电话通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到会8人。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铭山同志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在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提案》

  同意公司《关于在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提案》

  同意公司为充分吸引和利用北京高端人才与技术资源,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和自主研发能力,拓宽产品服务领域,不断完善公司产业链、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在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富山川(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经营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物华大厦A1201-A1202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日用化学品;工程勘察;工程设计。

  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同意公司委派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展学峰同志为该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委派吕雅研同志为该公司执行监事;委派王吉特同志为该公司财务负责人;委派边鑫同志为该公司办税人。

  授权总经理办理上述在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相关事宜。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二)《关于提名聘任丁盛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提案》

  同意《关于提名聘任丁盛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提案》。

  同意聘任丁盛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丁盛同志简历附后。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三)《关于提名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同意《关于提名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同意增补丁盛同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终止之日止。

  同意将本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提案在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四)《关于提名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同意《关于提名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同意增补徐燕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终止之日止。

  同意将本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提案在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徐燕女士简历附后。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五)《关于向哈尔滨一工斯劳特刀具有限公司委派执行董事、执行监事及财务负责人的提案》

  同意公司《关于向哈尔滨一工斯劳特刀具有限公司委派执行董事、执行监事及财务负责人的提案》。

  同意委派尹继英同志为该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委派丁盛同志为该公司执行监事;委派李晶洁同志为该公司财务负责人。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六)《关于与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承租不动产暨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同意公司《关于与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承租不动产暨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同意公司向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承租其管辖企业哈尔滨市龙建翻斗车厂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321号闲置的不动产,作为生产制造、经营办公场所使用,租期10年,年租金为人民币400.00万元(不包含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10年租金共计人民币4,000.00万元,分三次支付,首次支付4年租金计人民币1,600.00万元。

  关联董事刘铭山同志、关联董事陈维周同志在董事会审议此项提案时回避了表决。

  同意将本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七)《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同意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董事会定于2020年10月13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上述(六)审议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46号公告,上述(七)审议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47号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6日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丁盛同志简历

  丁盛,男,1982年6月生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2004年毕业于东北农业大学工程学院工业工程专业。2004年参加工作,曾任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规划计划处计划员、电站空冷销售处销售员、市场信息处副处长、市场服务部部长、国内销售部部长、销售服务中心副主任兼国内销售部部长、公司监事会监事,现任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服务中心主任。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徐燕女士简历

  徐燕,女,1973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程师,1995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计算机工程与应用专业;1997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会计学专业;1999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2002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企业管理专业。曾任哈尔滨红光锅炉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主任、副总经理,现任哈尔滨红光锅炉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哈尔滨市道外区政协副主席(不驻会)。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0-045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

  ● 本次监事会无监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 本次监事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19日以电话通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大鹏同志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与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承租不动产暨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同意公司《关于与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承租不动产暨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同意公司向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承租其管辖企业哈尔滨市龙建翻斗车厂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321号闲置的不动产,作为生产制造、经营办公场所使用,租期10年,年租金为人民币400.00万元(不包含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10年租金共计人民币4,000.00万元,分三次支付,首次支付4年租金计人民币1,600.00万元。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0-046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承租不动产暨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承租不动产暨关联交易协议,承租其管辖企业闲置的不动产,双方协商确认以年租金人民币400.00万元(不包含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作为本次交易的最终成交价格,承租期10年,租金共计人民币4,000.00万元,分三次支付,首次支付4年租金计人民币1,600.00万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4,000.00万元,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预计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689.86万元;与关联人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957.04万元,其中: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3.73万元;与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96.11万元;与哈尔滨第一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89.86万元;与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537.34万元。本次与工业资产签署承租不动产暨关联交易协议实施后,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人民币6,689.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9.99%。

  ● 本次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空调”或“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承租不动产暨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同意公司向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业资产”)承租其管辖企业哈尔滨市龙建翻斗车厂(以下简称:“龙建翻斗车”)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321号闲置的不动产,作为生产制造、经营办公场所使用,租期10年,年租金为人民币400.00万元(不包含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10年租金共计人民币4,000.00万元,分三次支付,首次支付4年租金计人民币1,600.00万元。

  公司委托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拟承租不动产涉及的龙建翻斗车相关不动产年租金价值进行评估。2020年9月15日,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拟承租不动产涉及的哈尔滨市龙建翻斗车厂不动产年租金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众华评报字[2020]第91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9月5日,评估范围为龙建翻斗车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321号的不动产,具体为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房产共15处,总建筑面积为13,231.73平方米;宗地总土地面积为40,119.90平方米,一年期租金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21.32万元(不包含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

  鉴于公司承租该不动产后,拟将其改造为间接空冷产品生产基地,重新优化间接空冷产品整体生产布局,淘汰落后产能。考虑到间接空冷产品为我公司的主导产品,未来需有一个相对稳定、可持续的场地进行生产制造。经协商,公司拟与工业资产签署承租不动产暨关联交易协议,承租其管辖企业龙建翻斗车闲置的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321号的不动产,租期10年,年租金为人民币400.00万元(不包含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10年租金共计人民币4,000.00万元,分三次支付,首次支付4年租金计人民币1,600.00万元。

  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集团”)为哈空调、工业资产的控股股东,持有哈空调34.03%的股权,持有工业资产10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工业资产构成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双方交易为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工业资产未发生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人预计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689.86万元;与关联人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957.04万元,其中: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3.73万元;与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96.11万元;与哈尔滨第一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89.86万元;与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537.34万元。本次与工业资产签署承租不动产暨关联交易协议实施后,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人民币6,689.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9.99%,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方介绍

  名称: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189号

  法定代表人:吕刚

  注册资本:肆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资本运营和管理及国有产权管理;融资与投资;产权收购、兼并及转让;资产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业资产成立于2006年04月14日,2019年8月,按照哈尔滨市国有企业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和深化国企改革的总体部署,被降为公司控股股东——工投集团的二级直管企业,同时有效整合了工投集团系统内含留守企业、破产企业、僵尸企业等并对这些企业实行统一管理。改革后,工业资产主要职能有所调整,主要功能定位于企业人员托管和资产运营。

  根据哈尔滨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哈尔滨市厂办大集体改革范围的审批、界定,龙建翻斗车为国有企业——哈尔滨拖拉机厂主办的厂办大集体企业;哈尔滨拖拉机厂的国有企业主管部门为工业资产。龙建翻斗车自2010年完成哈尔滨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后,已停止经营,无职工在岗;其主办国有企业哈尔滨拖拉机厂现也处于停止经营状态,目前龙建翻斗车及哈尔滨拖拉机厂的企业公章、法人证件及相关资产等归工业资产统一管理。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工业资产总资产664,432.56万元,净资产-151,053.58万元;2019年1至12月,实现营业总收入31,033.36万元,净利润14,386.11万元。

  2020年6月30日,工业资产总资产649,970.35万元,净资产-135,966.69万元,2020年1至6月,实现营业总收入3,666.24万元,净利润为8,148.61万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拟承租工业资产管辖企业龙建翻斗车闲置不动产涉及的龙建翻斗车相关不动产10年期租金价值(不包含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

  该不动产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321号,具体为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房产共15处,有办公楼、机加车间、冲焊车间、收发室、锅炉房、变电所、机加装配厂、小车库、综合厂房、仓库、露天铁架库、门卫办公室、小门卫、大车库、食堂等,建成于1997年和2012年,总建筑面积为13,231.73平方米;宗地总土地面积为40,119.90平方米,至评估基准日,该不动产未设定抵押、担保、租赁等他项权利。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

  承租不动产暨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承租不动产基本情况

  工业资产拟将其管辖企业哈尔滨市龙建翻斗车厂坐落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321号的不动产出租给甲方,具体为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房产共15处,总建筑面积为13,231.73平方米;宗地总土地面积为40,119.90平方米。甲方承租该不动产作为生产制造、经营办公场所使用。

  2、承租期限

  承租期10年,自2020年10月至2030年9月止。

  3、租金及支付方式

  年租金:人民币400.00万元,(不包含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10年租金共计人民币4,000.00万元,甲方分三次支付给乙方,首次支付4年租金计人民币1,600.00万元。

  不动产承租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4、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甲乙双方涉及的承租不动产暨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拟承租不动产涉及的哈尔滨市龙建翻斗车厂不动产年租金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众华评报字[2020]第91号),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9月5日,评估范围为龙建翻斗车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321号的不动产,具体为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房产共15处,总建筑面积为13,231.73平方米;宗地总土地面积为40,119.90平方米,一年期租金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21.32万元(不包含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甲乙双方以该评估价格为定价依据,确定该不动产一年期租金的实际交易价格为年租金人民币400.00万元(不包含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双方签订相关不动产承租协议,确保交易合理、公平。

  5、租赁期间的不动产改造、装修、装饰、修缮

  甲方在承租期间,因使用需要,可以进行不动产改造、装修、装饰、修缮并承担相关费用。

  6、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单方解除合同时,甲方应提前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应退还甲方未履行期间的租金。

  2、因乙方原因单方解除合同时,乙方应至少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甲方,乙方应退还甲方未履行期间的租金。

  7、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补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8、其他约定事项

  本协议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可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同意继续承租该不动产,双方应重新签订承租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2018年4月,公司因2016年、2017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当时为缓解资金压力,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南湖路厂区资产、王岗厂区资产(含天功公司位于王岗厂区资产)在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两处资产成交价格合计人民币28,609万元。2018年7月,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以来,公司从加快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入手,大刀阔斧深化企业改革,对外充分发挥公司在行业内的优势地位,努力提升产品销售额;对内通过运用精细化管理手段,缩减管理成本、严控原材料采购和外协加工成本,改善生产工艺、提高技术水平、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经过两年多的不懈努力,公司经营状况发生了巨大变化,2017年营业收入为27,346万元,净利润为-8,752万元;2018年营业收入为76,881万元,净利润为2,084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90,450万元,净利润为5,056万元。目前,公司已走出低谷,重新焕发出活力,整体发展已步入快速上升的轨道。南湖路厂区资产、王岗厂区资产(含天功公司位于王岗厂区资产)转让完成后,公司仅剩一处生产制造厂区,位于滇池街7号总部,厂区内占地已满且周围密布其他企业,已无拓展空间,现有的生产制造场地已难以满足公司“加快推动产业升级,使公司在同质化中突围,实现升级和稳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经考察,公司拟租入工业资产管辖企业龙建翻斗车闲置的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321号的不动产,该处距公司滇池街7号总部较近,比公司王岗厂区的生产基地面积大,租赁价格适合,公司承租该不动产后,拟将其改造为间接空冷产品生产制造、运营办公基地,有利于优化产业布局、降低生产运营成本。该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公告编号:临2020-047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0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0月13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滇池街7号十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0月12日

  至2020年10月13日

  投票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15:00至2020年10月13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20年9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15:00至2020年10月13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进行登记。

  1、会议登记办法:

  (1)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和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及出席人个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10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3、会议登记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滇池街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者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滇池街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50078

  电话:0451—84644521传真:0451—84644521

  联系人:李小维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0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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