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提前完成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1),广东新动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新动能”)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1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新动能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日,广东新动能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提前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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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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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后,广东新动能持有公司股份45,1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广东新动能已履行了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广东新动能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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