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0年09月25日 05:1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0-043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9月23日,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吉相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相股权”)与厦门诺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惟控股”)、厦门泽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泽予投资”)共同投资设立厦门诺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惟投资”)。吉相股权拟出资200.00万元,占诺惟投资20.00%股权。诺惟投资拟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因吉相股权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徐超为诺惟控股、泽予投资的控股股东,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本次交易视作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诺惟控股、泽予投资发生关联交易,亦未与徐超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主体发生交易。本次交易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诺惟投资尚未在基金业协会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存在不能成功备案的风险;受宏观经济、投资标的、企业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诺惟投资未来经营和收益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9月23日,吉相股权与诺惟控股、泽予投资签署《关于合资设立厦门诺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合同》(以下简称“《合资合同》”);同日,诺惟投资设立完成,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吉相股权、诺惟控股、泽予投资拟分别出资200.00万元、700.00万元、100.00万元,分别占诺惟投资注册资本的20.00%、70.00%、10.00%。诺惟投资拟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因吉相股权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徐超同时为诺惟控股、泽予投资的控股股东,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本次交易视作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诺惟控股、泽予投资发生关联交易,亦未与徐超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主体发生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一)厦门诺惟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厦门诺惟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4LENT2L

  法定代表人:徐超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0年9月3日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股东:徐超、何丹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4层431单元H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因吉相股权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徐超为诺惟控股的控股股东,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诺惟控股视作关联方。除上述关系外,公司与诺惟控股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二)厦门泽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厦门泽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4LEP83T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0年9月3日

  合伙人:徐超、何丹

  执行事务合伙人:徐超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4层431单元H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因吉相股权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徐超为泽予投资的控股股东,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泽予投资视作关联方。除上述关系外,公司与泽予投资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厦门诺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4QCGG3U

  法定代表人:徐超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0年9月23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股东:诺惟控股(持股70%)、吉相股权(持股20%)、泽予投资(持股10%)

  股东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4层431单元H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私募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管理模式:根据《合资合同》,诺惟投资设股东会,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由诺惟控股委派或任命执行董事、经理和监事

  主要管理人员:徐超(执行董事、经理)

  诺惟投资后续拟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公司现金流充沛,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徐超现任吉相股权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在设立诺惟控股、泽予投资、诺惟投资并担任其高级管理人员前,徐超已向公司及吉相股权出具书面承诺函,承诺其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做好公司及吉相股权的相关工作,且不会因此损害公司及吉相股权的利益。本次交易及相关业务安排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相股权尚未缴纳本次交易的认缴出资款。

  五、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诺惟投资尚未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存在不能成功备案的风险;

  2、受宏观经济、投资标的、企业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诺惟投资未来经营和收益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诺惟投资的经营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关于合资设立厦门诺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合同》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0-044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1.50亿元认购深圳和谐成长三期科技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谐成长三期基金”或“合伙企业”)部分新增份额。

  ●风险提示: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合伙企业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和谐成长三期基金未来经营和收益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0年9月23日,公司与和谐成长三期基金普通合伙人深圳精创智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精创智造”)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深圳和谐成长三期科技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1.50亿元认购和谐成长三期基金部分新增份额,占和谐成长三期基金本次增加份额后总认缴出资额的1.19%。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需要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审议批准。

  二、主要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精创智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EAAL95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2日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人:西藏智造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宝成创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智造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大浪社区大宝路49号众里创业社区洪浪北C2-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创智造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

  (二)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和谐爱奇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84387778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熊晓鸽

  成立日期:2009年1月7日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主要股东:林栋梁、杨飞、李建光

  主要管理人员:熊晓鸽、林栋梁、李建光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51号慎昌大厦五层5835室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和谐爱奇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爱奇”)于2014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登记编号为P100075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和谐爱奇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

  三、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和谐成长三期科技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HNP8XE

  成立时间:2019年3月15日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深圳精创智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昆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精创智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和谐爱奇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管理类型:受托管理

  认缴出资总额:截至目前认缴出资总额126.50亿元

  出资方式:人民币现金

  出资缴付:各有限合伙人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缴款通知分期缴纳出资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裕社区新安六路御景湾花园1栋402-7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经营期限:自《合伙协议》约定的首次交割日(以下简称“首次交割日”)起8年

  合伙目的: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等投资行为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利用多种退出方式,实现合伙企业的资本增值

  和谐成长三期基金于2019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GU125。

  四、合伙企业管理模式

  1、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

  合伙企业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两类,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精创智造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合伙人均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 投资决策委员会

  执行事务合伙人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就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等作出决策。

  3、顾问委员会

  在《合伙协议》约定的最后交割日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在合理时间内组建由若干有限合伙人代表组成的顾问委员会,顾问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顾问委员会根据《合伙协议》相关条款就合伙企业投资期的延长、与利益冲突和关联交易相关的事项、投资期结束后的投资项目等进行审议表决,并提供执行事务合伙人寻求的、与合伙企业投资及其他合伙企业事项有关的其他建议和咨询。

  4、合伙人会议

  从合伙企业运营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开始,合伙企业每年召开1次年度会议,年度会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召集,其内容为沟通信息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年度报告。经执行事务合伙人自主决定或经持有超过50%合伙权益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合伙企业可召开临时会议。

  5、委托管理

  合伙企业采取受托管理的管理方式,由和谐爱奇担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投资管理、行政管理、日常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服务。

  五、合伙企业投资模式

  主要投资领域和投资阶段:智能制造、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精准医疗、金融科技、5G环境下企业服务及云计算等领域在内的成长期科技企业

  投资决策: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就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等作出决策

  主要退出方式:被投资企业直接或间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出售股票,直接出让被投资企业股权、出资份额或资产等

  六、合伙企业管理费与收益分配

  1、管理费

  自首次交割日起,合伙企业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的管理费为:从首次交割日起至投资期终止之日,年度管理费为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2%;此后,年度管理费为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所分摊的尚未退出或永久减值的投资项目投资成本的2%。其中,非完整日历年度的管理费根据实际日数按比例折算。

  2、 项目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的项目处置收入和投资运营收入,应当首先在各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对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进行初步划分。划分后归属普通合伙人的金额,应当实际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划分后归属有限合伙人的金额,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实际分配:

  (1)实缴出资额返还。100%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有限合伙人根据本第(1)段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总额等于其届时缴付至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总额。

  (2)优先回报分配。如有余额,100%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其就上述第(1)段下累计获得的分配额获得按照年复利8%的回报率计算所得的优先回报(以下“优先回报”)。优先回报的计算期间为有限合伙人每一期实缴出资额的付款到期日(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另行同意的实际到账日)起至有限合伙人收回该部分实缴出资额之日止。

  (3)绩效收益追补。如有余额,100%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按照本第(3)段向普通合伙人累计分配的金额等于有限合伙人根据上述第(2)段累计获得的优先回报及普通合伙人依照本第(3)段累计分配额之和的20%。

  (4)超额收益分配。如有余额,则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七、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公司现金流充沛,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缴纳本次对外投资认缴出资款。

  八、风险提示

  1、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合伙企业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和谐成长三期基金未来经营和收益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公司可能面临资金不能退出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3、各合伙人已签署合伙协议,但仍存在合伙企业募集资金不能全部如期到账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合伙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深圳和谐成长三期科技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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