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09月09日 05:29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0-39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场会议于2020年9月8日14:30开始在珠海市南屏屏工中路8号公司201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的时间:2020年9月8日至9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8日09:15至2020年9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忠国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98,868,2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54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98,867,1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54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2%。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选举周忠国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98,868,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表决结果:周忠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张晓川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98,868,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表决结果:张晓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楼水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98,868,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表决结果:楼水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李振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98,868,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表决结果:李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王欣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98,868,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表决结果:王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唐亮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98,868,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表决结果:唐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邓川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98,868,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表决结果:邓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郑晓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98,868,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表决结果:郑晓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辛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98,868,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表决结果:辛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选举潘利君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98,868,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表决结果:潘利君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丁晓明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98,868,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表决结果:丁晓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在公司营业范围中增加“互联网广告服务”,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

  经表决,同意198,868,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0-40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8日下午16:3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珠海市南屏科技园屏工中路8号公司20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经与会董事共同推荐,会议由周忠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周忠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张晓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会召集人:郑晓东先生

  委员:郑晓东先生、辛阳先生、邓川先生、周忠国先生、楼水勇先生、王欣先生

  2)、战略委员会

  委员会召集人:辛阳先生

  委员:辛阳先生、邓川先生、郑晓东先生、周忠国先生、李振先生、张晓川先生

  3)、审计委员会

  委员会召集人:邓川先生

  委员:邓川先生、辛阳先生、郑晓东先生、周忠国先生、楼水勇先生、唐亮先生

  以上各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晓川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黄小鹏先生、任勃先生、陈宗潮先生、宋钢先生、袁建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任勃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陈宗潮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费林深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宗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杨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毕岗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上述1-6项议案人员简历附后。

  7、审议通过《关于受让珠海市珠海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受让珠海市珠海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43)详见2020年9月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九月九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周忠国先生,1967年生,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国共产党员。现任东信和平董事长、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东方通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东信北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普天轨道交通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邮电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政协珠海市第九届委员会委员、珠海市软件行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会长、珠海市进出口商会副会长。曾任杭州通信设备厂手机部总经理助理、杭州大通通信部件厂厂长、东信和平总经理等职。

  周忠国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675,578股,其在公司控股股东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除此之外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经查询核实,周忠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张晓川先生,1970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共产党员。现任东信和平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珠海普天和平电信工业有限公司董事、东信和平(新加坡)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城联数据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秘书、企管部主任、下属投资管理公司副总经理、东信和平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等职。

  张晓川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171,237股,其在公司第二大股东珠海普天和平电信工业有限公司任董事,除此之外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经查询核实,张晓川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楼水勇先生,1975年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普天轨道交通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杭州东方通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杭州东信北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广州邮电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无线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杭州东信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杭州东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东信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东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东方通信城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市西湖区人大代表、珠海普天和平电信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业务主管、财务部业务经理、财务部总经理、副总会计师等职务。

  截至目前,楼水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公司控股股东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第二大股东珠海普天和平电信工业有限公司任职,除此之外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经查询核实,楼水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李振先生,1970年生,工学博士。现任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科技部总经理、战略发展处处长(兼)。曾任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科技部副总经理、战略发展处处长(兼),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品牌管理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

  截至目前,李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除此之外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经查询核实,李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王欣先生,1967年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学硕士。现任公司董事、北京世纪鹏信管理咨询合伙人。曾任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彼得·德鲁克管理学院院长,还曾在在IBM(中国)公司和摩托罗拉(中国)公司担任过管理职务。

  截至目前,王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经查询核实,王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唐亮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本科学历,毕业于苏州大学。现任珠海市香洲正方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珠海市正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珠海市香洲正方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正方公共资源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唐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经查询核实,唐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邓川先生,1973年生,中国共产党党员,会计学专业博士、教授,浙江省十三五特色专业“审计学”专业负责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硕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内部审计协会副会长,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内部治理指导委员会委员。目前同时还兼任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邓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经查询核实,邓川先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邓川先生已取得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8、郑晓东先生,1978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大学法学学士学位、英国南安普顿大学海商法硕士学位,执业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职于英国诺顿罗氏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曾任河北银行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郑晓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经查询核实,郑晓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郑晓东先生已取得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9、辛阳先生,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博士,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南京安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任北京邮电大学讲师、副教授,北京安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烟台宝威电子有限公司监事,专长于网络空间安全方面的研究。

  截至目前,辛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经查询核实,辛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辛阳先生已取得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10、黄小鹏先生,1973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东信和平副总经理兼流程与信息化部总经理、技术管理部总经理,城联数据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研发工程师,东信和平研发部经理、研发中心主任等职。

  黄小鹏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152,1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查询核实,黄小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任勃先生,1970年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东信和平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东信和平(印度)有限公司董事、东信和平(新加坡)有限公司董事、东信和平智能卡(孟加拉国)有限公司董事、东信和平(俄罗斯)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包装进出口浙江公司财务部,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师,东信和平财务部副经理、总经理等职。

  任勃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142,35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查询核实,任勃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陈宗潮先生,1973年生,本科学历。现任东信和平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投资发展部总经理、总法律顾问,东信和平(俄罗斯)有限公司董事长、东信和平智能卡(孟加拉国)有限公司董事、东信和平(新加坡)有限公司董事、东信和平(印度)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东信和平证券事务代表、总经理助理等职。

  陈宗潮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202,8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查询核实,陈宗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3、宋钢先生,1968年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东信和平副总经理兼国际部总经理、东信和平智能卡(孟加拉)有限公司董事长、东信和平(印度)有限公司董事长、东信和平(俄罗斯)有限公司董事,曾任珠海市金邦达保密卡有限公司总经理,金邦达宝嘉控股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珠海经济特区中安集团公司投资部项目经理、企业管理部副经理、下属制药公司总经理等职。

  宋钢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91,34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查询核实,宋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4、袁建国先生,1962年生,本科学历。现任东信和平副总经理、城联数据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珠海市珠海通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宁波网通信息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市民卡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投资公司总经理、集团总经济师、副总裁等职。

  袁建国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122,24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查询核实,袁建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5、费林深先生,1967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东信和平总工程师,曾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智能卡事业部研发部经理、东信和平研发部经理、技术拓展部总经理、技术总监等职。

  截至目前,费林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查询核实,费林深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6、毕岗先生,1962年生,大专学历,会计师。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内部审计部总经理,曾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毕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查询核实,毕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7、杨欢女士,1986年生,中共党员,金融学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曾先后在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主管职务。2013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杨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查询核实,杨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0-41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8日下午17: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珠海市南屏科技园屏工中路8号公司20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经与会监事共同推荐,会议由丁晓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潘利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简历后附),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受让珠海市珠海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程序规范,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受让珠海市珠海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43)详见2020年9月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年九月九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潘利君女士: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总经理、上海无线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杭州东方通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广州邮电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监事。曾任邮电部杭州通信设备厂程控制造部财务科长,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部财务主管,财务部总账会计,财务部财务经理兼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

  截至目前,潘利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除此之外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监事的任职资格。经查询核实,潘利君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0-42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召开了工会委员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选举毕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相同。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年九月九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毕岗先生,1962年生,大专学历,会计师。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内部审计部总经理,曾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毕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查询核实,毕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0-43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珠海市珠海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信和平或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公司减资的议案》,公司及北京亿速码数据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亿速码”)同比例对合资公司城联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联数据”)进行减资,其中公司减少认缴出资额4,000万元,因公司前期已全额实缴认缴注册资本,故本次减资应获得的减资款退回金额为4,000万元;另一股东北京亿数码减少认缴出资额4,000万元,因其该部分资金尚未实缴,故不涉及向其退回出资的情况。减资后,城联数据的注册资本由14,000万元减少至6,000万元,股东双方持股比例不变,公司仍持有其50%的股权。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21)、《关于合资公司减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24)。

  2、由于城联数据无法全部以货币资金的方式向公司支付4,000万元减资退回款,经城联数据与公司、北京亿速码协商,城联数据拟以其持有的珠海市珠海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通”)50%的股权评估抵价结合现金支付的方式向公司合计支付4,000万元减资款,其中以股权抵减3,020.53万元,其余以现金支付公司。本次股权抵减金额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050012号)为依据确定,根据该评估报告,以201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城联数据持有的珠海通50%的股权评估价值为3,020.53万元。本次公司受让珠海通50%股权后,珠海通将由公司孙公司变更为子公司,城联数据将不再持有珠海通股权。珠海通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袁建国先生、黄小鹏先生担任城联数据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审议事项总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城联数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082624764N

  法定代表人:刘长泉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9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唐家湾镇港湾大道科技一路10号主楼第六层602房E单元

  经营范围:信息数据系统平台的建设和运营,大数据管理,数据收集、交换等数据管理方案;多应用卡及其相关数据系统、产品、技术的研发、销售、服务和技术转让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和北京亿速码各持股5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珠海市珠海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730699778

  法定代表人:韦铭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3月13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7510(集中办公区)

  营业范围: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城市交通卡的研发、发行、充值、清算、管理及咨询服务;城市交通卡系统及其设备以自有资金进行项目投资、研发和管理;终端硬件产品的研发和销售;软件开发、维护和销售;电子交易收费系统相关配套设备的技术开发,电子交易收费系统运营技术开发、管理,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城市互联网服务平台的建设、开发、运营及维护;医疗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票务代理(不含铁路客票),代订酒店服务,租车服务,代办签证服务,旅游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城联数据和珠海公交巴士有限公司各持股5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股权转让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城联数据尚未签署协议,拟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转让方:城联数据

  2、受让方:东信和平

  3、交易标的:珠海通50%的股权

  4、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珠海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050012号)所载的评估价值为准,截止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珠海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6,041.06万元人民币。

  5、股权转让比例及支付方式

  城联数据将持有的珠海通50%的股权转让给东信和平,该部分股权评估作价3,020.53万元,抵减城联数据应支付给东信和平的减资款3,020.53万元,城联数据以现金支付方式支付剩余979.47万元减资款。

  6、优先受让权

  珠海通另一股东已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7、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珠海通50%的股权,珠海通作为珠海市特许以城市公交运营平台为主的高新企业,目前主要业务以销售公交卡和结算服务费为主,未来珠海通将以交通(公交)支付行业为基础,致力打造成为珠海本地及粤港澳地区较有影响力的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从“城市一卡通”到“大湾区互联互通”,有利于公司构建直接面向大湾区智慧城市互联互通入口平台。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2020 年1月1日至今,本公司与关联人城联数据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4,461.98元(不含本次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受让合资公司城联数据有限公司持有的珠海市珠海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是公司根据城联数据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合理决策,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受让合资公司城联数据有限公司持有的珠海市珠海通科技有限公司50%股权系因为城联数据无法全部以货币资金的方式向公司支付4,000万元减资款,为确保城联数据减资事项顺利推进,城联数据同意将其持有的珠海通50%的股权评估抵价给公司,作为减资款支付的一部分,本次交易定价依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珠海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降低应收账款风险和调整资源配置,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受让珠海通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受让珠海市珠海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受让珠海市珠海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受让珠海市珠海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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