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为12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40万股,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2.064%;
2、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上市日期为2020年9月15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6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0年6月20日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年7月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7月1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年7月1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8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
三、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0年8月5日
2、授予对象及数量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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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上表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②、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授予价格:4.44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次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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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注销。
6、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若某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3)业绩考核指标条件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0一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在上述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别对公司业绩指标和个人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
①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0-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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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挡,分别对应不同的解除限售比例,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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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当年度公司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解除限售比例。
若当年度公司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验资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59号验资报告:截2020年8月27日止,公司已收到12名激励对象认缴股款人民4,617.6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4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3,577.60万元。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0年8月5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9月15日。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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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查,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八、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514,016,724股计算,2019年度每股收益为0.5236元。
十、本次授予后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0年8月5日,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
经测算,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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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十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03,616,724股增加至514,016,724股,由此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黄山永佳投资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159,651,305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股本总额的31.70%;本次授予完成后,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不变,占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31.06%。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激励对象虞祖元离职,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标。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出注销申请并于2020年6月23日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78,037,650股变更为177,448,951股,注册资本相应由178,037,650元变更为177,448,951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5月19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77,448,95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48,428,53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053)。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于近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 称: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5547614262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新昌县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胡仁昌
注册资本:贰亿肆仟捌佰肆拾贰万捌仟伍佰叁拾壹元
成立日期:2010年04月30日
营业日期:2010年04月30至长期
经营范围:线性驱动系统及设备、医疗设备零部件、功能家具及部件的生产销售、研发;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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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2020年9月9日起恢复本基金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取消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的限制。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epf.com.cn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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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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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到面值或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2)咨询办法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免长途话费)、021-31089000;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九月九日
国泰润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9月9日
光大保德信安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9月9日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0-072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西路69号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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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傅和亮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独立董事王广基先生、魏于全先生、张长清先生、张森泉先生及非独立董事史云中先生、周明先生、施祖琪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非职工代表监事陈弘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王广蓉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吴蓉蓉女士、王军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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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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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对2020年上半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及对2020年下半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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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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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2、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3,关联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广州维美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9,450.0000万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22.5000%。维美投资(香港)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7,769.3400万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18.4984%。AEGLE TECH LIMITED系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620.0000万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3.8571%。巫东昇系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270.0000万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0.6429%。
3、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庆洋、汪小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 报备文件
(一)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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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因投资管理及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需要,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0年9月10日起调整西部利得量化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全部渠道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限额。期间,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含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超过50万元(不含),或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合计超过50万元(不含),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超过限额的申请予以部分或者全部拒绝。
(2)在本基金暂停上述相关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取消或调整上述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制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westleadfund.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700-781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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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0年09月10日起对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日累计金额超过200万元(不含200万元)的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申请进行限制,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200万元,则单笔金额超过200万元的申请(若有)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其余申请按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200万元限额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针对单笔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申请,仅有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分确认。
2、自2020年09月10日起,在暂停本基金大额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金额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下的申购、定投以及赎回等业务正常办理。
3、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09日
关于富国优质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020年09月09日
西部利得量化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限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9月9日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3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1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ST藏格 公告编号:2020-60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0年9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9月7日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279号成达大厦1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邦俊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黄鹏、肖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8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ST藏格 公告编号:2020-61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4日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7日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279号成达大厦1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 静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对《增加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增加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8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ST藏格 公告编号:2020-62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详细内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和2020年6月29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和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根据公司子公司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钾肥”或“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0年度藏格钾肥与格尔木通汇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汇管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比年初预计金额有所增加,预计新增关联交易金额1,700万元,调整后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3,700万元。
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肖瑶先生、黄鹏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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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格尔木通汇管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经济开发区盐化路以西、南海路以南
法定代表人:陈小强
成立日期:2009年7月
注册资本:10,900万元
主要经营:塑胶管道生产、销售安装、塑胶新产品的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塑胶原料及产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五金交电阀门管道设备、防水堵漏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销售;水暖管道维修;防腐保温工程;环保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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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人吕万举为通汇管业股东,直接持有其27.5229%的股权且为通汇管业的监事,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肖永明胞妹的配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关于关联方的认定,通汇管业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的定价原则:双方根据“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2、定价依据:市场定价及协议定价;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日常经营中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关联方签署具体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开展和执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经营效益,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会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本次预计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限额,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求所发生的,增加限额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价格遵循以市场价作为定价原则,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预计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限额,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调整限额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增加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八、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藏格控股子公司增加关联交易限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肖瑶、黄鹏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的规定要求。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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