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086 证券简称:先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4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收到公司股东陈绪潇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陈绪潇女士于2020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4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16%。本次权益变动后,陈绪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839,9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先达股份
股票代码:603086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绪潇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8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等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大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陈绪潇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21010519**********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0年7月22日通过公司发布了《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即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11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000,00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0.6378%。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41,500股,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将继续减持公司股份。截止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陈绪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281,4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15%。。
陈绪潇女士于2020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41,500股,累计减持比例为0.2816%,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陈绪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839,9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7,839,912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争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的情形。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因婚姻关系解除而进行财产分割转让公司股份20,703,400股及上述所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信息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绪潇
日期:2020年8月31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被置于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阅。
第九节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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