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年09月01日 03:06 证券时报

原标题: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接B81版)

  评估方法及评估结论: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甘肃省敦煌种业蔬菜种苗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为:1,058.12 万元人民币。

  采用收益法评估的甘肃省敦煌种业蔬菜种苗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666.89 万元人民币。

  经综合分析,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评估报告之评估结 论,即:甘肃省敦煌种业蔬菜种苗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为:1,058.12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零伍拾捌万壹仟 贰佰元整)。

  2.酒泉敦煌种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之经济行为所涉及的酒泉敦煌种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出具的编号为鹏信资评报字[2020]第S104号《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酒泉敦煌种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

  评估方法及评估结论: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酒泉敦煌种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为:1,913.02 万元人民币。

  采用收益法评估的酒泉敦煌种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623.63 万元人民币。

  经综合分析,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评估报告之评估结 论,即:酒泉敦煌种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为:1,913.02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玖佰壹拾叁万零贰佰元整)。

  3. 甘肃省敦种隆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之经济行为所涉及的甘肃省敦种隆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出具的编号为鹏信资评报字[2020]第S105号《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甘肃省敦种隆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

  评估方法及评估结论: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甘肃省敦种隆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为:742.16 万元人民币。

  采用收益法评估的甘肃省敦种隆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687.57 万元人民币。

  经综合分析,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评估报告之评估结 论,即:甘肃省敦种隆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为:742.16 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佰肆拾贰万壹仟陆佰元整)。

  4. 甘肃敦煌种业油脂有限公司

  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之经济行为所涉及的甘肃敦煌种业油脂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出具的编号为鹏信资评报字[2020]第S131号《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甘肃敦煌种业油脂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基准日为2020年6月30日。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甘肃敦煌种业油脂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 基准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2,870.94 万元。(大写:人民币 贰仟捌佰柒拾万零玖仟肆佰元整)。

  评估结论:甘肃敦煌种业油脂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为:2870.94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捌佰柒拾万玖仟肆佰元整)。

  5. 甘肃省敦煌种业包装有限公司

  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之经济行为所涉及的甘肃省敦煌种业包装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出具的编号为鹏信资评报字[2020]第S132号《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甘肃省敦煌种业包装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基准日为2020年6月30日。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甘肃省敦煌种业包装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 估基准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为:-724.01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负柒佰贰拾肆万零壹佰元整)。

  评估结论:甘肃省敦煌种业包装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为:-724.01万元(大写:人民币负数柒佰贰拾肆万零壹佰元整)。

  6.敦煌种业农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之经济行为所涉及的敦煌种业农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出具的编号为鹏信资评报字[2020]第 S130 号的《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敦煌种业农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基准日为2020年7月31日。

  评估方法及评估结论: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敦煌种业农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7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为:3,667.37 万元人民币。

  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敦煌种业农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3,375.10 万元人民币。

  经综合分析,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评估报告之评估结 论,即:敦煌种业农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7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3,667.37 万元。(大写:叁仟陆佰陆拾柒万叁仟柒佰元整)。

  7.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种子分公司资产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中联评报字[2020]第1762号《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6月30日。

  本次评估对象为企业的部分资产,不具备独立获利能力,故限制了收益法在本次评估中的应用;且市场上没有相同或相似的资产组交易案例,故限制了市场法在本次评估中的应用。根据本次评估目的,结合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和资料收集情况,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结论:资产评估价值为11,002.65万元(大写:壹亿壹仟零贰万陆仟伍佰元整)。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公司与寒旱经投签订《股权转让及资产出售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甲方(转让方):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酒泉寒旱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转让价款

  鉴于交易标的中部分股权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距本次交易的时间较长,甲方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以2020年6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对目标公司资产及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损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关于目标公司的《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因此各方同意以评估报告及《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为基础,协商确定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为5903.74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玖佰零叁万柒仟肆佰元整)。宁夏种子分公司的资产转让价格,甲乙双方同意以评估价格为定价依据,转让价格为11,002.65万元(大写:壹亿壹仟零贰万陆仟伍佰元整)。

  因此,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6906.39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陆仟玖佰零陆万叁仟玖佰元整)。

  3.价款支付

  框架协议中约定的交割事项全部完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寒旱经投向公司一次性支付交易标的的转让价款。

  4.交割时间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割。

  5.股权资产的债务情况

  2020年12月31日前,乙方负责解除敦煌种业对目标公司借款提供的担保。

  甲乙双方约定,关于目标公司与敦煌种业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结算至2020年8月31日。甲乙双方确定,由乙方向目标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全额偿还目标公司与敦煌种业的内部借款本息。2020年12月31日前,目标公司向敦煌种业归还全部内部借款本息。

  6.过渡期损益

  如果交易达成且完成交割的,过渡期内,目标公司产生的损益归寒旱经投;如果交易未达成或者交易解除/终止的,过渡期内,目标公司产生的损益归公司。

  如果交易达成且完成交割的,则在过渡期内,目标公司的正常业务发生的权益/资产负债变动,受让方予以认可。非正常业务发生的权益/资产负债变动如损减目标公司净资产或增加目标风险的,转让方应提出补救措施。

  7.税费承担

  本协议约定的转让金额均为含税金额。本协议双方均同意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中介服务费、各项税费等,由协议各方依法自行承担。

  8.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约。

  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上述赔偿金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但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在相关违约行为构成实质性违约而导致本协议项下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协议并按照本协议约定主张赔偿责任。

  9.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公司取得同意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如需)决议文件;

  (2)为签署及履行本协议,协议各方已采取必要的行动取得所需授权。

  (二)公司与寒旱经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转让公司持有的敦煌种业农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全部股权,具体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甲方(转让方):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酒泉寒旱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转让价款

  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以本协议中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为2670.04万元(大写:贰仟陆佰柒拾万零肆佰元整)。

  3.付款安排

  本协议约定的交割事项全部完成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一次性支付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

  4.交割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割。

  5.债务、担保情况

  目标公司向敦煌种业借款情况详见附件六《目标公司与敦煌种业资金债务情况明细表》。甲乙双方约定,关于目标公司与敦煌种业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结算至2020年8月31日。甲乙双方确定,由乙方向目标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全额偿还目标公司与敦煌种业的内部借款本息。2020年12月31日前,目标公司向敦煌种业归还全部内部借款本息。

  目标公司为敦煌种业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于2019年12月18日签署的编号为lz2019246号《融资额度协议》提供保证担保。为此,目标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署了编号为ZB4815201900000040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融资额度协议》的附属协议详见附件七《敦煌种业借款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应于附件七《敦煌种业借款合同》列表中最先到期的借款偿还日期前解除目标公司的担保责任。

  6.过渡期损益

  如果交易达成且完成交割的,过渡期内,目标公司产生的损益归寒旱经投;如果交易未达成或者交易解除/终止的,过渡期内,目标公司产生的损益归公司。

  如果交易达成且完成交割的,则在过渡期内,目标公司的正常业务发生的权益/资产负债变动,受让方予以认可。非正常业务发生的权益/资产负债变动如损减目标公司净资产或增加目标风险的,转让方应提出补救措施。

  7.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约;

  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上述赔偿金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但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在相关违约行为构成实质性违约而导致本协议项下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协议并按照本协议约定主张赔偿责任

  8.其他

  目标公司股东上海临钦已出具书面承诺文件,承诺对于敦煌种业拟转让的目标公司51%股权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公司取得同意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如需)决议文件;

  (2)为签署及履行本协议,协议各方已采取必要的行动取得所需授权。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遵循“人随资产走”的原则。敦煌种业于本协议生效后60日内办理员工的劳动关系变更手续,劳动关系变更前,因上述劳动人员发生的劳资保险纠纷,以及各类涉及劳资保险遗留问题,即便股权变更,也均由原用工方负责妥善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和义务;劳动关系变更后,由新的用工方承担用工风险。

  出售资产所得款项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

  六、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公司严格落实“聚焦种业”的战略方针,积极推进业务聚焦与资产优化,并逐步剥离食品加工与贸易板块与种子行业版块中竞争优势不明显的资产。本次资产出售完成后公司将收到19,576.43万元转让对价、收回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0,015万元并减少有息债务约1.09亿元,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集中资源发展种子主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

  公司本次转让6家子公司股权及出售宁夏分公司资产后,将减少资产总额51,476.37万元,减少负债总额44,590.65万元,减少净资产6,885.72万元,预计增加13,100万元左右的合并报表收益。

  本次资产剥离后,公司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减少7家至20家。本次资产剥离预计取得收入19,576.43万元,收回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0,015万元。敦煌种业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13,000万元,其中敦煌种业农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5,090万元,并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9,000万元。目前敦煌种业与寒旱经投已就上述资金占用与担保的解决措施达成一致,具体解决措施如下:

  1、敦种上海公司为敦煌种业提供的9,000万元保证担保经双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敦煌种业应于最先到期的借款偿还日期前(2020年12月19日)解除敦种上海公司的担保责任,该担保责任的解除不存在重大风险。此外,敦种上海公司与敦煌种业存在5,090.00万元内部借款余额,双方约定关于目标公司与敦煌种业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结算至2020年8月31日并由寒旱经投向敦种上海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全额偿还其与敦煌种业的内部借款本息;2020年12月31日前,敦种上海公司向敦煌种业归还全部内部借款本息。

  2、敦煌种业分别于2018年7月9日与2019年11月29日为农业科技公司提供合计13,000万元的保证担保。双方在《股权转让及资产出售框架协议》中约定:2020年12月31日前,寒旱经投负责解除敦煌种业对农业科技公司借款提供的担保,该担保责任的解除预计不存在重大风险。

  3、除敦种上海公司外,上述拟剥离5家子公司存在向敦煌种业内部借款余额4,925万元。敦煌种业与寒旱经投在《股权转让及资产出售框架协议》中约定,关于拟剥离5家子公司与敦煌种业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结算至2020年8月31日,并由寒旱经投向拟剥离5家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全额偿还与敦煌种业的内部借款本息;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向敦煌种业归还全部内部借款本息。

  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本次交易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5、《股权转让及资产出售框架协议》;

  6、《股权转让协议》。

  上述备查文件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

  证券代码: 600354 证券简称: *ST敦种 编号:临2020-050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剥离公司资产相关事项

  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求,拟将公司持有的部分公司股权及资产通过股权转让及资产处置的方式转让给酒泉寒旱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寒旱经投”)。本次剥离公司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情况如下:

  一、履行的审批手续

  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剥离公司资产相关事项的议案》,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本次剥离公司资产的相关事项能够顺利进行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剥离公司资产相关的具体事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和市场情况,并结合本次剥离公司资产的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或调整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支付方式、资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过渡期安排等事项;

  (二)如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或者市场条件发生变化的,有权对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拟签署的协议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批准、签署有关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一切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文件和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或调整;

  (三)签署、修改、补充、递交、执行与本次剥离公司资产的相关事项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四)决定并聘请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以及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五)办理标的资产交割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资产权属变更过户登记手续等;

  (六)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决定及办理与本次剥离公司资产的相关事项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本次授权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剥离资产的议案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剥离公司资产的相关事项办理完成之日止。

  本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

  证券代码: 600354 证券简称: *ST敦种 编号:临2020-051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

  证券代码: 600354 证券简称: *ST敦种 编号:临2020-052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由酒泉地区现代农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农业”)变更为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钢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甘肃省国资委”)。

  ● 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事项尚须甘肃省国资委与酒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酒泉市国资委”)的批准、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0年8月30日,公司与酒钢集团签订《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根据《认购协议》的约定,公司本次向酒钢集团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拟不超过158,340,624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为准。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任何权益分派、分红、股权激励行权或进行任何分配、配股,或将资本公积转增为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酒钢集团发行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020年8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其中,酒钢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股份不超过158,340,624股。

  按照本次向酒钢集团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及《认购协议》约定的认购金额上限,本次发行完成后,酒钢集团拟持有公司158,340,624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23.08%,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现代农业变更为酒钢集团,实际控制人将由酒泉市国资委变更为甘肃省国资委。

  二、《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相关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关于与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等相关文件。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事项尚须甘肃省国资委与酒泉市国资委批准、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及取得上述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

  证券代码:600354 证券简称:*ST敦种 公告编号:临2020-053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6日 15点00 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肃州路2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6日

  至2020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0年8月31日召开的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 2020年9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法人股股东持股票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 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股票帐户卡登记;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4、 登记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肃州路2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登记时间:2020年9月1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肃州路28号

  联系人: 杨洁 电话:0937一2663908

  传 真:0937一2663908 邮编:735000

  特此公告。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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