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9日 04:11 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0-067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异议声明。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追溯调整情况说明

  2019年12月,中电长城圣非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简称“圣非凡”)完成对郑州轨道交通信息技术研究院(简称“轨道交通研究院”)的收购,轨道交通研究院成为公司下属全资企业。由于轨道交通研究院原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的下属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企业合并》,本公司将轨道交通研究院去年同期数据纳入合并范围,并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合并报表。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方法初始确定为成本计量模式,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并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的会计政策保持一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经2019年12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并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合并报表。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的情形。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对国民经济造成巨大影响,也给公司经营发展带来更大困难和挑战。面对困难,公司坚定执行董事会决策部署,持续聚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以及高新电子主业,坚持网信业务战略,布局全国市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两手抓,积极推进全方位超常规创新,目前公司主要业务发展平稳有序,各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业务:公司围绕“芯-端-云”生态链丰富、完善、闭合,核心自主安全技术的迭代发展等优势,牢牢将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里,筑牢网信产业安全底座。加强科技创新,持续提升长城整体解决方案能力,加快PKS系统下整机产品研制和安全BIOS固件研发,新四核一体机、新四核超薄笔记本、FT-2000+互联网服务器、FT-2000+专用服务器等一系列新产品量产上市,基于腾云S2500 CPU的新一代多路服务器产品研制顺利。加快基于PK体系的数据中心建设,打造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的全国产化云基座,深圳科技园数据中心实现运营,国内首个基于中国长城自主安全基座的省级政务服务大厅在湖南正式运行,从根本上实现了数据安全。全方位推进产业战略布局,在全国各地密集投资设厂,上半年新签约黑龙江等10多个产业项目,实现10大产业基地产品下线。依托信创工程,整合整机、行业信息化集成服务与数据中心服务的渠道与资源,多个项目进入央企、金融、交通、能源、运营商等重点行业领域市场。继续保持在非现金金融智能自助领域的领先地位,深耕传统行业市场,突破各区域、农信市场,研究布局网点创新项目,抓住银行网点转型机会点,试点多个信创产品项目,构建PKS在金融业的技术优势。医疗电子加快业务转型步伐,打造基于PK体系的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产品体系和方案,实施云计算产品和方案在医疗行业推广应用和服务的试点示范项目。自主安全业务结合战略发展及经营实际需求,持续完善网信产业子集团组织架构搭建,推进市场化引人、用人机制,大力引进市场、管理和技术的高端与复合型人才。

  高新电子业务:高新电子主要业务位于武汉,虽然上半年所在区域受疫情影响严重,但公司在后疫情阶段积极组织复工复产,全力保障重点竞标项目的开展,组织力量追赶研发进度,最终实现市场逆势增长,上半年高新电子订货同比实现两位数以上的增长。优化市场布局,加强市场开拓,在通信业务多个重点市场项目中取得优异成绩,新军种市场实现增长,推动PKS体系在特种装备领域升级,开拓办公、数据中心、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等军口自主安全业务,中标了三个具有重大意义的项目,在行业内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持续提升海洋信息业务核心能力,加快海洋信息业务发展,推进落实光纤水听器在海底通信、岸基探测领域的配套任务,相关系统获得总体单位的高度认可。

  电源业务:加快高端化、国际化发展步伐,紧紧抓住线上移动办公需求带动的市场需求,上半年实现订单出货同比增长30%以上;国内市场服务器电源出货同比增长30%以上,5G通信电源出货同比增长60%。克服全球疫情扩散的不利影响,实现出口业务订单、收入双增长。持续强化科技创新,协同深圳、南京等地研发中心技术优势,加快向数字化、高端电源产品转型升级。持续推进机器人替换人工项目,实现规模化应用,提升电源生产线智能制造能力。

  园区与物业服务:园区物业租赁业务受疫情影响,公司积极提升物业专业能力,采取补贴等方式稳住现有客户,降低空置率,同时在满足自身经营需要的基础上,积极盘活房产资源,开发优质客户,提升服务水平和效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2)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方法初始确定为成本计量模式,为了更加客观的反映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并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的会计政策保持一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经2019年12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并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合并报表。

  3)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报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收入准则关于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月,新设立的子公司黑龙江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2020年1月,新设立的子公司山东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2020年2月,新设立的子公司江苏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2020年4月,新设立的子公司四川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2020年4月,新设立的子公司重庆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2020年5月,新设立的子公司北京长城系统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2020年5月,新设立的子公司湖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2020年6月,新设立的子公司陕西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2020年6月,新设立的子公司云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2020年6月,新设立的子公司天津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详见财务报告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中的相关内容。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0-068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九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详见http://www.cninfo.com.cn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2020年半年报)

  2019年12月,下属全资公司中电长城圣非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简称“圣非凡”)完成对郑州轨道交通信息技术研究院(简称“轨道交通研究院”)100%股权收购,轨道交通研究院成为公司下属全资企业。由于轨道交通研究院原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的下属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企业合并》,前述事项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将轨道交通研究院去年同期数据纳入合并范围,并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合并报表。

  为了更加客观的反映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增强财务信息准确性,并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的会计政策保持一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并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合并报表。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将轨道交通研究院去年同期数据纳入合并范围并对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同意公司因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变更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及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吸收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城信息”),进而承继及承接了长城信息于2014年12月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公司需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继续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经核查,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0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中电财务风险评估报告(2020年半年度)(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为确保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资金的安全,公司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中电财务截止2020年6月30日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宋黎定先生、郭涵冰先生、孔雪屏女士、吕宝利先生、张志勇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O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1、2019年1-6月净利润追溯调整表(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0-069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三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审核意见

  本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2020年半年报)的意见

  本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因将郑州轨道交通信息技术研究院纳入到本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及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而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合并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的议案》决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意见

  本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二O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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