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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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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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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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紧跟环保政策要求,以企业主营业务发展为导向,深耕固有市场区域城乡污水处理业务,强化项目建设运营管控,务实笃行抓业绩,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商业运营项目运行平稳,出水水质持续稳定达标,运营质量不断提升;公司在建项目、募投项目的建设顺利推进;全面落实国家、地方政府对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要求;积极参与村镇水污染整治、雨污分流整治工作;积极拓展业务,提升公司综合服务能力。公司经营持续稳定,经营业绩取得较好增长的成果。简述如下:
(一)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经营业绩实现了较好增长,公司财务结构及资产状况良好,污水处理水质持续稳定达标,污水处理量稳健增长,完成了经营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下同)2.8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6.20%;实现归属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8.08%;资产总额63.92亿元,较年初增加18.52%;净资产17.34亿元,较年初增加11.23%。营业收入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长沙岳麓项目及新溪管网项目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增加以及整体上运营管理效益提升。总资产较年初增长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项目投资规模增加,同时融资规模增加。净资产较年初增加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经营利润增加以及吸收少数股东投资增加。
公司近三年同期的主要经营数据平稳增长,具体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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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再融资工作情况
今年上半年,新证券法修订实施、再融资政策放宽,结合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资金全部用于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的投资建设。截至目前,公司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6号)。上述再融资计划的启动和实施,进一步增强了公司资本实力,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公司整体债务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三)项目投资和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挥运营优势,强化运行管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商业运营项目运行平稳,出水水质持续稳定达标,运营质量不断提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募投项目,募投项目也已全面建成并进入商业运营;公司积极有效推进其他在建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同时,积极拓展业务,2020年6月15日,公司所属联合体中标了汕头市潮阳区潮关污水处理厂及管网PPP项目,根据招标文件,项目总投资约为51,104.5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在建项目进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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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0-091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勲先生召集及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共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议案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
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汕头联泰关埠水务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用于汕头市潮阳区潮关污水处理厂及管网PPP项目的投资建设。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签署上述授信事项相关文件。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0-092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魁俊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3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议案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审核《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鉴于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0-093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预计不会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日及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本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调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也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鉴于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0-094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水的生产与供应》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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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平均水价为不含增值税的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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