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年08月25日 02:52 证券时报

原标题: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17 证券简称:众生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2

  2020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20年1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一场延续至今的新冠疫情,对国家经济的各行各业,均带来了巨大的影响,整体经济负重前行。就医药行业自身而言,影响更加深远,一方面,医保控费、仿制药一致性评价、DRGs试点等政策陆续实施,国家集采成为常态,彻底改变了行业的生存环境和发展路径。受本次疫情影响,医药企业面临原材料紧缺、运营成本增加、销售收入增长受限、核心技术人员供给不足等诸多困难。另一面,新的《药品管理法》实施,鼓励创新成为新法的特色和亮点,国内医药企业的研发热情继续提高,研发投入的力度不断加大,以创新求未来。

  针对此次疫情暴露的短板,国家持续加大公共卫生事业的建设和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建设,使得医疗健康行业的发展更加有耐力,全民对医疗健康的消费需求有更进一步的认知。此外,由于中医药在此次抗疫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中医药的价值再一次得到了决策者的高度关注和公众的高度认同,中成药的未来价值得到了充分的认可,必将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公司高度关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情况。在获悉氯喹对新型冠状病毒具有一定体外抑制活性后,公司快速响应国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所需应急物资生产供应和保障的要求,迅速恢复磷酸氯喹片生产,向全国各大医疗机构捐赠磷酸氯喹片、医用口罩等抗疫药品及物资,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为疫情防控做出积极贡献。经营方面,公司继续围绕“十三五”战略规划,主动适应医药环境变化和政策调整,持续深化营销管理改革,落实“全产品、全渠道、全终端”的经营策略,积极面对挑战。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抗病毒类及清热解毒类产品销售在疫情初期有短暂的拉升,但随着全民防护意识的加强、社交行为的变化和疫情的有效及时控制,报告期内公司呼吸系统管线产品和抗病毒类产品销售下滑明显。同时由于疫情期间各级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外的科室就诊人数大幅下降,其中眼科及慢性疾病科室受到的影响尤为显著,公司主要产品的终端需求因此受到明显影响,公司下属眼科医院也曾应疫情防控要求而暂停诊疗服务,对公司销售收入带来了较为负面的影响。同时,公司持续推进创新研发,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同比有所增加。

  1、深化贯彻营销策略,积极面对挑战

  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量单体药店、诊所处于停业状态,等级医院就诊患者大量减少,公司的制剂销售有所下滑。面对市场环境变化及疫情影响,公司积极面对,继续贯彻落实“全产品、全终端、全渠道”的经营策略,核心产品向下、向外扩面下沉拓展网络,并且加大力度覆盖零售终端,特色产品加快市场布局。营销网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加大对县域等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零售中小连锁等终端的开发。通过加大内控标准,完善管理流程,调整产品结构,推动各业务版块的贡献更加稳健。同时借助数字化赋能营销团队,积极尝试多种数字化的营销模式,以期突破新冠疫情带来的营销困局。

  (1)以“事业合伙人”为改造原则的营销组织公司化建设进展顺利,发展符合预期

  经过三年多时间的努力,公司营销组织公司化建设趋于完成,各省推广服务团队经营规范、有效,已经初步具备了公司化运营的经营能力。在此基础上,人员的工作热情得到进一步发挥,工作效率得到了稳步提升。公司在商务服务、产品信息、医学支持、市场活动、审计支持、管理工具等方面,加大对各区域推广服务公司的支持力度。整体上,营销组织升级符合进度预期。

  (2)营销网络纵向下沉,聚焦经营主业

  随着医联体、医共体等政策的实施,县域市场已成为重要的医疗分中心。公司通过持续的学术投入,核心产品在县级医院的覆盖率得到较大幅度的提升,县域市场已经成为公司重要的增长来源。同时,公司继续依托慢病管理项目及结合AI的新一代服务技术,继续加大对零售市场的拓展力度,与各大型连锁合作日趋紧密、合作产出不断提高。随着公司慢病管理体系覆盖客户数量的进一步提升,公司有望在零售端取得新的突破。基于营销策略调整,公司将逐步减少医药贸易类业务规模,进行业务板块优化,集中资金和优势资源,进行药品制剂主业的营销再升级,优化内部产出构成,降低经营风险。

  (3)核心产品受疫情短暂影响,心脑血管类产品表现稳定

  公司核心产品销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有所减少,但随着国内疫情缓解,大部分医院逐渐恢复正常接诊,复方血栓通系列、脑栓通胶囊、硫糖铝口服混悬液等产品在报告期末已基本恢复正常销量。同时,随着国家基药产品医疗端占比的深入执行,预计公司核心国家基药产品,如羧甲司坦口服液、非诺贝特、格列齐特等将迎来更好地发展机遇。

  (4)化药产品持续突破,产品结构更趋平衡

  公司一致性评价产品取得了良好的发展,快速推进公司产品主动参与国家集采。2020年1月,公司头孢拉定胶囊和异烟肼片均于第二批国家集采中标,目前集采数量均符合预期;2020年8月,公司盐酸乙胺丁醇片于第三批国家集采中标。异烟肼片和盐酸乙胺丁醇片为公司一线抗结核药物产品集群,顺利在国家集采中标将有利于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扩大产品的市场份额及提高公司在抗结核药品领域的市场地位。随着公司更多的一致性评价产品陆续获批上市,公司在中选省份的医院市场、零售市场均会有较好表现。公司一致性评价产品的基础销量和销售收入占比较低,公司充分利用优先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先发优势,快速扩大市场份额,为公司带来销售增量,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

  (5)积极开展数字化创新营销,突破疫情困局

  公司积极面对疫情影响,迅速推出线上学术会、线上培训会等新的教育形式,在报告期内参与人次达两万多人次。公司积极与电商龙头阿里健康、京东健康为代表的新型渠道合作,建立线上旗舰店、协助注册互联网医院医生、开展DTP药房合作的多种形式,突破疫情带来的就医难问题,多渠道为医生和患者提供及时服务。

  2、阶段性研发成果竞相涌现,创新药平台公司顺利推进

  公司致力于建立多模式良性循环的研发生态体系,构建自主研发和合作研发并重的研发模式,拓宽创新研发融资渠道,打造多层次的研发管线,获得阶段性的丰硕研发成果。

  (1)研发体系建设基本成形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外部招聘和内部培养的方式进一步扩大和提升临床开发团队,公司临床开发团队的核心成员具有国内外知名医药企业工作经历和多年创新药临床开发经验,同时通过成熟人才带教的方式迅速提升新人的业务能力,已经建立了完整的临床开发体系和规范,保障公司在研项目的临床研究开展。

  (2)阶段性研发成果竞相涌现

  公司围绕战略并考虑未来疾病谱变化,重点在核心治疗领域投入研发。报告期内及报告期末至今取得多项研究成果,具体如下:

  ■

  预防和治疗甲型流感及人禽流感的一类创新药ZSP1273已结束II期临床研究入组,完成数据库清理、盲态数据审核、揭盲和统计分析,于2020年6月27日收到统计分析报告。顶线数据初步分析表明,试验获得了积极结果,支持ZSP1273片继续开展Ⅲ期临床试验。

  用于治疗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的一类创新药ZSP1601片为国家重大新药创制项目,也是首个完成健康人药代及安全性临床试验的用于治疗NASH的国内创新药项目,已经完成Ⅰ期临床试验并获得临床试验总结报告。同时,ZSP1601片是首个进入评价NASH患者早期药效学临床试验的国内创新药项目,除获得组长单位吉林大学第一医院Ib/IIa期临床试验伦理批件,也获得了分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和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伦理委员会的批准,目前三家中心均已启动,用于治疗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患者的Ib/IIa期正在进行中,已完成首例入组。

  用于治疗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的一类创新药ZSP0678片目前正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开展Ⅰ期临床试验;2019年12月提交了用于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的新适应症申请,并于2020年3月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临床试验通知书》。

  用于治疗肝癌、胃癌等恶性肿瘤的一类创新药ZSP1241、用于治疗恶性肿瘤的一类创新药ZSP1602(国家重大新药创制项目)两个创新药肿瘤项目进展顺利,目前正开展Ⅰ期临床试验。注射用多西他赛聚合物胶束正在开展Ⅰ期临床试验。

  用于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的一类创新药ZSP1603项目已完成Ⅰ期临床试验并获得临床试验总结报告。

  公司已开展一致性评价品种16个,已有11个品种获得仿制药一致性评价CDE受理。其中,盐酸二甲双胍片、异烟肼片、头孢拉定胶囊、氢溴酸右美沙芬片、盐酸乙胺丁醇片和格列齐特片已经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取得初步成果。

  截至目前,公司在研主要项目20项,其中1类新药9项,纳米制剂2项,3类、4类仿制药9项。主要研发项目进展如下:

  ■

  (3)公司创新药平台子公司众生睿创顺利推进融资及股权激励

  2018年公司分别以肝病领域的ZSP1601、ZSP0678及ZSYM008和呼吸领域的ZSP1603及ZSP1273共五个创新药项目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众生睿创,众生睿创已成功引进A轮战略投资者,累计引入外部资金2,000万美元,对应新增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报告期内,众生睿创为提高团队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核心团队与众生睿创共同成长,将核心团队利益与股东价值更加紧密结合起来,使其行为与众生睿创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为众生睿创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众生睿创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实施股权激励。目前众生睿创已完成本次增资扩股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收到本次增资扩股方全部款项2,091.3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030.22万元。

  众生睿创的设立有利于创建融资平台,优化股权结构,拓宽创新药的融资渠道,吸引外部资金,共担研发投资风险,共同推进创新药研发项目,同时实现研发团队的内部创业,吸引全球的优秀人才,推动创新药研发项目的产业化、商业化。

  随着专利技术的获得、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的稳步推进、一类创新药研发项目的阶段性成果以及研发创新平台化转型的顺利推进,公司创新药开发连续取得突破性进展,创新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基础。

  3、充分发挥眼科优势,整合行业优质资源,与爱尔眼科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公司充分发挥眼科领域市场资源与推广体系优势,紧紧把握眼科药品的趋势性发展方向,密切关注过敏、干眼、眼底病等前沿治疗领域,积极推进眼科业务拓展。通过BD的方式,众生药业与国内外研发机构、药厂积极探讨多种合作方式的可能性。疫情期间,公司得益于5年线上推广体系建设的经验和积累,顺利推出公司自营的眼科医生社群交流平台和线上沟通工具“WOW视窗”、“爱眼医生”,以及线上资讯类杂志《视线周刊》,成功组织了一系列线上推广活动,高效地助推了眼科推广工作,也为未来新模式下药品推广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公司与国内龙头民营眼科医疗集团爱尔眼科达成战略合作,充分挖掘和发挥双方各自在眼科领域的核心资源优势,实现优势互补。爱尔眼科将公司眼科产品列入其旗下医院的基本用药目录,双方合作开展学术推广及患者教育;公司结合多年在的创新药开发经验与爱尔眼科开展包括药物药效评价、临床试验经验、上市后再评价等,双方共同研发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眼科新药,同时可以围绕眼健康管理和服务开展共同投资,一起服务于眼科患者。

  报告期内,奥理德视光学、宣城眼科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公司持有的奥理德视光学100%股权以及宣城眼科80%股权变更至爱尔眼科名下,公司不再持有奥理德视光学和宣城眼科股权,自2020年6月起,奥理德视光学和宣城眼科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因本次的股权转让,公司增加投资收益7,540.18万元。

  4、整合集团内部资源,不断夯实医药制造主业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对逸舒制药的股权收购,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逸舒制药99.8676%的股权。逸舒制药收购、整合工作的完成,将有助于公司集团内部在产能协同、营销整合、资本助力、研发创新等方面产生同频共振效果,保障公司业绩稳健增长;有助于公司乘借粤港澳大湾区快速发展的东风,把握生物医药、现代中药等重大产业项目合作机会,夯实医药产业链优势。

  随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的发布执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以下简称“MAH制度”)正式在全国范围推进落地。MAH制度明确鼓励药品生产企业集团公司将各控股子公司的药品批准文号集中到集团公司持有,成为持有人。集团公司按各控股子公司生产加工能力将产品进行调配整合,使各子公司成为有特点、有优势、有规模的生产基地。同时,由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实行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履行上市产品的质量管理职责及全生命周期管理义务,推动集团及各控股子公司的交流协作,逐渐实现集团各公司统一质量管理体系标准。通过企业集团内技术资源的整合与调配优化,提升产业链分工与协作效率,促进专业化规模化生产。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先强药业已经根据MAH制度完成将其拥有的制剂型生产批文集中转至公司持有、统筹生产和销售。

  5、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完成SAP、CRM、GSP重点项目无缝接口集成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两化融合方针,落实信息化战略,持续推进生产智能化与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升经营管理与决策水平。

  公司顺利完成SAP、CRM、GSP等项目通过无缝接口集成,实现前后端业务重组整合。借助相关信息化系统实施过程,公司将通过对核心业务与管理流程的梳理、搭建,提升日常管理和协同效率。SAP系统的上线,为打通集团与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流、物流、信息流、数据流打下坚实基础,将逐步推动公司集团化管控转型与管理系统优化。

  6、公司获得多项荣誉,公司经营情况及信用状况得到了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认可

  经多年发展,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综合实力不断提升,被评定为中国制药工业百强,AAA+级中国质量信用企业,连续九年入选中国医药工业百强系列榜单,获得国家、省、市各级荣誉奖超百项,公司经营情况及信用状况得到了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认可。

  7、主营业务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8,122.28万元,同比下降40.04%,其中中成药实现营业收入43,625.6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5.84%;化学药实现营业收入27,731.1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5.50%;原料药及中间体实现销售收入289.1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0.37%;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实现销售3,771.0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4.83%;眼科医疗器械及耗材实现销售187.8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0.24%;眼科医疗服务实现销售2,517.5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22%。

  广东省内实现营业收入30,655.0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9.24%,同比下降45.53%。广东省外实现营业收入47,467.2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60.76%,同比下降35.86%。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内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终端需求明显减少所致。随着国内疫情的有效控制, 各级医疗机构的诊疗业务逐渐恢复,公司产品的市场销售正在逐步恢复。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同意意见。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时间开始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要求,本次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湛江奥理德视光学中心有限公司、宣城市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理德视光学”、“宣城眼科”)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公司持有的奥理德视光学100%股权以及宣城眼科80%股权变更至爱尔眼科名下,公司不再持有奥理德视光学和宣城眼科股权,自2020年6月起,奥理德视光学和宣城眼科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2、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对全资子公司先强药业进行存续分立。分立后,先强药业继续存续,先强药业将部分土地资产注入新注册成立的广东仲强药业有限公司。广东仲强药业有限公司从2020年1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0-050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3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永红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为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广东仲强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仲强药业”)100%股权以人民币9,000万元转让给上海雍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情况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玉冲女士因工作调整,于2020年8月23日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张玉冲女士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高级副总裁。公司董事会对张玉冲女士在其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所做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衷心感谢!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本次会议同意聘任李滔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李滔先生为公司现任副总裁,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董事会秘书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0-051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3日以专人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罗日康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监事会对《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名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0-053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92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9,047,195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923,07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88.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20,737,217.59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9,262,770.4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8月31日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8月31日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5803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52,861,187.33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投入939,359,463.77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3,501,723.56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8,477,590.96元,与实际募集资金本金余额人民币26,401,583.08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22,076,007.88元。产生上述差异的原因是:(1)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获得到期收益20,125,615.15元;(2)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1,952,244.93元;(3)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支出银行手续费1,852.2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

  2016年9月2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龙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在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保持与保荐机构的沟通,并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和协议约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公司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了四个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和有关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开立了三个理财专用结算账户,理财专用结算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专用结算,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该等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

  截至2020年6月30日,各账户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注:数据细微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0-054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为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公司于2020年8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广东仲强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仲强药业”)100%股权以人民币9,000万元转让给上海雍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雍威”)。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情况实施相关事宜。

  交易双方于2020年8月23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上海雍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雍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璜溪西街88号2栋3381室

  4、法定代表人:潘锦峰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9年12月23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MA1JCQPR2U

  8、经营范围:从事生物科技、医药科技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财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营养健康咨询服务,知识产权代理,供应链管理,物业管理。

  9、上海雍威的股东情况

  ■

  10、本次交易对手方上海雍威成立时间不足一年,自然人李恒芳持有来宾市兴宾区仲陞商贸中心100%股权,为上海雍威实际控制人。

  11、上海雍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上海雍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其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2020年1月,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先强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强药业”)进行存续分立。分立后,先强药业继续存续,先强药业将部分土地资产注入新注册成立的仲强药业。本次存续分立是对内部资源的整合,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为公司所持有的仲强药业100%股权。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况,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公司不存在向仲强药业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等情形,仲强药业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仲强药业不存在经营性资金往来,亦不存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一)工商注册登记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仲强药业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广州市从化区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工业大道6号5幢(综合楼)

  4、法定代表人:谭树华

  5、注册资本:贰仟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 2020年1月20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D4EY47E

  8、经营范围:医药制造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仲强药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仲强药业的股东情况

  ■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标的公司主要土地资产经江苏金证通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的金证通评报字【2020】第0012号《评估报告》,本次评估范围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合计为人民币 8,112.07 万元。标的股权的价值以标的公司2020年6月30日的净资产情况为定价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转让交易价格总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雍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交易价格

  标的股权的价值以标的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净资产情况为定价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就本协议项下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转让交易价格总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上述转让总价为含税价格。

  (二)标的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1、第一期:人民币3,400万元,双方确认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已就本期款项足额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2、第二期:人民币5,600万元,在标的股权交割手续启动后、甲乙双方以及标的公司完成标的股权转让所需的所有材料准备工作办理股权过户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前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第二期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全额汇至乙方指定账户。

  (三)股权交割过渡期间的损益归属及相关安排

  过渡期间是指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股权交割日的期间。甲乙双方同意,过渡期间标的公司以及标的公司资产在正常经营情况下产生的损益均由甲方分享及承担;但如过渡期间标的公司因乙方主观恶意的过错造成净资产减少的,该等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由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补足。

  (四)税费

  因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税费,由甲乙双方各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并支付,如存在国家未有规定的,双方同意就未规定的部分按各自承担50%进行分摊。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于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1、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2)甲乙双方按照其内部决策程序批准本次交易。

  六、涉及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其他安排

  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债务重组、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为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本次交易预计增加1,672万元的投资收益。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有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符合公司战略布局与未来规划。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转让子公司仲强药业100%股权,是公司对产业布局的优化与调整,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布局与未来规划,符合公司股东利益。本次交易公平合理,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转让仲强药业100%股权的事项。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0-055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张玉冲女士的辞职申请,张玉冲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玉冲女士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高级副总裁。截至本公告日,张玉冲持有公司股份92,64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7%,其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占比为22.75%,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对张玉冲女士在其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所做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0年8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滔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滔先生为公司现任副总裁,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董事会秘书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李滔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工业区信息产业园

  邮政编码: 523325

  联系电话: 0769-86188130

  传真号码: 0769-86188082

  电子邮箱: zqb@zspcl.com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李滔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李滔: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69年出生,硕士学历,副主任药师职称,具有执业药师资格。曾任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医学市场部经理、医院事业部总监、营销管理中心总经理,广东前景眼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湛江奥理德视光学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湛江奥理德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宣城市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广东前景眼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李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11,200股,占公司总股份 0.1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李滔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李滔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0-056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统筹安排公司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持续发展,提高资金流动性,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信贷业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总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公司子公司将根据经营所需,在担保额度内申请担保,具体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准。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具体情况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文件。

  2020年6月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众生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生医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众生医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东莞分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根据上述事项与招商银行东莞分行、中国银行东莞分行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众生医贸向招商银行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为众生医贸向中国银行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2020年5月20日及2020年6月11日刊载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0年8月21日,公司、众生医贸与招商银行东莞分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为众生医贸向招商银行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变更为公司为众生医贸向招商银行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2,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本次担保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担保变更前,公司对众生医贸的担保余额为5,000.00万元;本次担保变更后,公司对众生医贸的担保余额为15,000.00万元,公司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可用担保额度为13,0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众生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01月02日

  3、住所:东莞市石龙镇西湖村西湖工业区信息产业园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B8号楼一楼、B9号楼一楼

  4、法定代表人:刘霜

  5、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6、经营范围:批发:药品;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家用电器、日用品;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信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货物运输代理;搬运装卸;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软件开发;网站建设(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医疗器械产品的技术开发;股权投资;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医疗技术推广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众生医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注:2019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众生医贸与招商银行东莞分行签署《补充协议》,公司为众生医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变更为公司为众生医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2020年5月20日刊载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外担保情形。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15%。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云南益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49%。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众生医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69%。

  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扫二维码 3分钟开户 紧抓创业板2.0大机会!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8-26 海目星 688559 --
  • 08-25 瑞鹄模具 002997 12.48
  • 08-25 万胜智能 300882 10.33
  • 08-25 固德威 688390 37.93
  • 08-25 天禾股份 002999 6.62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