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2020年08月13日 01:21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亿泽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宏泽”或“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亿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泽控股”),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协议转让)减持不超过 2,072.64 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2.95%)。

  2020年5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2020年8月12日,公司收到亿泽控股出具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期限届满的告知函》,亿泽控股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控股股东亿泽控股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亿泽控股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东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之日,本次股东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到期届满。

  三、备查文件

  1、亿泽控股出具的关于《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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