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黑龙江元龙景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龙景运”)《关于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函》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元龙景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1,500万股股份协议转让给广州辰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辰崧”)已于2020年8月4日办理过户登记,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事项如下:
一、协议转让情况
元龙景运于2020年7月24日与广州辰崧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元龙景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500万股转让给广州辰崧,转让价格为2.8元/股,转让总价款为32,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编号为临2020-025号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份过户情况
2020年8月5日,公司收到元龙景运转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元龙景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1,500万股转让给广州辰崧事项完成过户登记。
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40,482,1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8%;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17,396,3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2%;元龙景运持有本公司股份13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5%;广州辰崧持有本公司股份1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4%;穗甬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穗甬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14,800,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其他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397,199,9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9%。
上述股东中,元龙景运、广州辰崧和穗甬控股为一致行动人。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2.《关于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函》。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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