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06月16日 05:35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1号3层本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建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李伯耿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长金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姜永平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00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7、01议案名称:吴建华董事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0年度与传化集团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0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01议案名称:选举吴建华为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2议案名称:选举吴严明为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3议案名称:选举周家海为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4议案名称:选举过艳娟为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5议案名称:选举任不凡为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6议案名称:选举姜永平为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0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议案名称:选举范宏为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2议案名称:选举韩海敏为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3议案名称:选举刘亚萍为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0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2、01议案名称:选举郭军为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2议案名称:选举陈小阳为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注:上述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已剔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票数。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对于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关联股东吴建华回避表决;议案8,关联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吴建华、周家海、吴严明回避表决。

  议案9、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此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经律师事务所

  律师:方怀宇、马洪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 2020-035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类型

  本次公司2019年度投资者接待日活动以现场交流方式举行。

  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时间、地点

  1、活动时间:2020 年 6 月15 日(周一)

  2、活动地点: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1号3层本公司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传化集团副董事长徐观宝先生、公司董事长吴建华先生、总裁吴严明先生、副总裁姜永平先生、财务总监杨万清先生及部分公司股东和机构投资者等。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投资者以现场提问形式,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五、投资者接待日活动主要内容:本次接待日活动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投资者接待日活动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1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吴建华董事主持,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选举吴建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根据吴建华董事长提名,聘任吴严明先生为公司总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根据吴严明总裁提名,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副总裁:

  1.聘任任不凡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聘任姜永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聘任魏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聘任周曙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聘任潘秋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根据吴建华董事长提名,聘任金燕女士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金燕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根据吴严明总裁提名,聘任杨万清先生任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根据吴建华董事长提名,聘任审计监察室主任、副主任:

  1.聘任夏正发先生为公司审计监察室主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聘任钟春水先生为公司审计监察室副主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根据吴建华董事长提名,聘任敖颜思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人员任期自本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八)分别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

  1.战略委员会:由董事吴建华、任不凡、姜永平和独立董事范宏、刘亚萍五人组成。董事吴建华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亚萍、韩海敏和董事周家海三人组成,独立董事刘亚萍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韩海敏、范宏和董事过艳娟三人组成,独立董事韩海敏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范宏、刘亚萍和董事吴严明三人组成,独立董事范宏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任期自本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九)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公司正常开展主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委托理财产品余额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5%、单项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相关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新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6日

  

  董事长简历:

  吴建华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65年11月出生,高分子化学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技术中心主任、发展部经理、投资发展部部长,传化集团副总裁兼发展总监,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本公司董事、董事长。现任传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长。

  总裁简历:

  吴严明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74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工程师。曾任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助理、生产部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化纤油剂事业部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副总裁,本公司副总裁兼任市场总监、有机硅事业部总经理、供应链中心负责人,本公司董事、总裁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

  副总裁简历:

  任不凡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64年6月出生,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被评为浙江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人员”、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选。曾任建德化工厂厂长助理兼厂办主任,公司科研所所长、总经理助理、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

  姜永平先生:中国国藉,汉族,196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毕业,高级经济师。曾任建德市经济委员会秘书,建德市工业局秘书,本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魏涛先生:中国国藉,汉族,1969年9月出生,毕业于浙江工学院,大学学历。曾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生产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有机硅厂副厂长,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周曙光先生:中国国藉,汉族,1970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公司首席技术专家。获国务院特殊津贴、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浙江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和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员,获“建国60周年中国农药工业突出贡献奖”。曾任本公司农化研究所所长、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农化事业部副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

  潘秋友先生:中国国藉,汉族,196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建德市二轻工业总公司办公室主任,建德市委组织部科长、副部长兼老干部局局长、副部长兼人事局局长,本公司副总裁、党委书记兼人力资源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简历:

  金燕女士:中国国籍,汉族,1981年10月出生,法律硕士学位。曾任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助理兼证券事务代表,杭州环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行政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财务总监简历:

  杨万清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7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本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审计监察室主任、副主任简历:

  夏正发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6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建德市李家镇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洋溪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建德市计生局副局长,建德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本公司党委办公室副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审计监察室主任。现任公司审计监察室主任。

  钟春水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6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裘江供销社和江南大厦职员,传化集团审计部经理,本公司审计监察室高级顾问,现任审计监察室副主任。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敖颜思媛女士:中国国籍,满族,198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公司团工委副书记、财务部主办会计、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管理专员,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1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其中一名职工监事余啸由公司五届七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会议由郭军监事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3名监事一致选举郭军女士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长,任期自本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16日

  

  监事长简历:

  郭军女士:中国国籍,1968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会计师,特级管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浙江省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2019年度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曾任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传化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本公司监事长。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

  公司主要合作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委托理财产品余额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5%、单项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范围内,开展相关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类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国债、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国债逆回购、企业债券)等。

  ●委托理财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及资金来源

  在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公司正常开展主营业务的前提下,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授权管理层在委托理财产品余额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5%、单项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相关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

  (二)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等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后按公司核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具体操作。

  2)公司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做好账务处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及检查。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委托理财产品余额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5%、单项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相关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主要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类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国债、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国债逆回购、企业债券)等。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期限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上表,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适度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方式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金融资产分类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风险提示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投资收益,且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在委托理财产品余额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5%、单项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范围内,开展相关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授权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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