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05月26日 02:47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0-009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5月25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九名董事均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拟将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从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提高至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理财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闲置资金委托理财额度,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加速公司转型升级,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互联网药品或医疗器械信息服务”项,并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6月16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1、2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2020-012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16日

  至2020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20年4月25日刊登的《马应龙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002)、《马应龙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003)以及2020年5月26日刊登的《马应龙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009)。公司也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

  (三)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邮戳或公司收到传真日期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0年 6月11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4:30

  (三)登记地点: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信函登记回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南湖周家湾100号,马应龙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邮编:430064

  (四)联系人:赵仲华、郭艳萍

  联系电话:027-87389583、87291519

  传真:027-87291724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将按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0-010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本次增加委托理财额度人民币9.5亿元,增加后委托理财额度合计为人民币1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的类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及货币型基金等,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委托理财期限:自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 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为充分使用公司现有闲置资金,盘活存量资源,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从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提高至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投资额度: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层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加上公司本次拟增加的委托理财额度9.5亿元后,两次委托理财的累计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即2019 年12月31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3%。

  (二)投资对象: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及货币型基金等,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股票投资及其衍生产品、偏股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三)授权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全部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投资管理模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投资操作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委托理财的投资对象均为低风险、高流动性或者固定收益类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投资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按照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规范和明确投资决策管理流程。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3、安排专人对所购买的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等进行日常管理与监控。公司审计监察部定期对委托理财活动进行审计检查。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运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

  (二)通过委托理财活动,可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该投资理财不形成关联交易、同业竞争,对公司治理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由于公司两次委托理财的累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故本次委托理财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额度,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采取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0-011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5月25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为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加速公司转型升级,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互联网药品或医疗器械信息服务”项,并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改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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