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七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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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波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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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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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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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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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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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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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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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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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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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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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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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6、9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审议通过。议案8为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
律师:马雷、赵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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