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05月22日 05:50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尖峰大厦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 召集,董事长蒋晓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大会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雄武、洪高翔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尖峰集团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 东大会的议案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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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峰集团 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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