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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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赛维大道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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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易伟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陈玉罡先生、姜帆先生、刘卫兵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熊振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
3、 董事会秘书万兵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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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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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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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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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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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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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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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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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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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5、议案7、议案8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计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4、议案8关联股东康志华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邱晓岩、陈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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