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27日 05:43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2,453,030,877.4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不再提取,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453,030,877.47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7,645,328,826.72元,减去2018年度分配现金红利325,331,950.00元,2019年末未分配利润为9,773,027,754.19元。

  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19年末股本1,626,659,7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569,330,912.50元,本次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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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为多业联产的新型化工企业,主要业务包括化工产品及化学肥料的生产、销售,发电及供热业务。主要产品:肥料、有机胺、醋酸及衍生品、多元醇、己二酸及中间品等。

  (二)经营模式

  1、生产方面:公司秉承本质安全、绿色化工的安全环保理念,坚持技术先进、系统优化、节能减排、精细管理的生产理念,依托洁净煤气化技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打造了“一头多线”循环经济柔性多联产运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大生产管控集约效应,深挖装置和系统潜力,加强平台优化和资源综合利用,生产保持良好态势,低成本优势更加稳固突出。

  2、采购方面: 按照“全程阳光采购、构建战略客户关系”的供应链理念,建立了完善的招投标和购销比价制度,执行严格的供方准入制度,实施源头采购。报告期内,公司强化战略合作,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关注金融工具,指导市场判断,优化定价模式,提高采购性价比,降低采购成本,保证生产需求。

  3、营销方面: 构建“合作创造价值、竞合创造共赢”的营销模式,与竞争对手既竞争又合作,与上下游客户在共赢中获得竞争优势,通过品质提升、塑造品牌、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实现企业目标。报告期内,公司合理预判市场变化,不断优化销售模式和渠道,完善市场布局,强化产销协同,实现了产销平衡和效益最大化。

  (三)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和安全、环保治理持续升级,国内氮肥供需矛盾得到一定缓解,受农业需求继续减少、资源约束不断增加等内外环境影响,氮肥行业仍面临较多挑战。

  报告期内,受世界经济增长持续放缓,贸易摩擦加剧,国际能源价格下行等因素影响,主要化工产品价格较去年同期下滑幅度较大。从化工行业整体来看,整个行业仍承受着经济运行不确定性加大、国际能源价格波动等方面的较大压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9亿元、净利润24.53亿元,同比分别降低1.16%和18.76%。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 年度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2)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0-001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3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20年3月15日以通讯形式下发,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其中:董事边兴玉先生、张成勇先生、丁建生先生、王元仁先生、独立董事徐孟洲先生、曹一平先生、娄贺统先生、吴非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常怀春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2,453,030,877.4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不再提取,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453,030,877.47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7,645,328,826.72元,减去2018年度分配现金红利325,331,950.00元,2019年末未分配利润为9,773,027,754.19元。

  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报告期末股本1,626,659,7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569,330,912.50元,本次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满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要求,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有利于公司未来持续健康的发展。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www.sse.com.cn)。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前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严谨的工作作风,公允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前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此议案关联董事常怀春、董岩、边兴玉、高景宏、张成勇依法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及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是必要的,关联交易及协议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日常关联交易公告》(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进行结构性存款是在保证日常生产经营运行及项目建设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银行结构性存款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手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www.sse.com.cn)。

  上述议案中第二、三、五、六、七、九、十、十一、十二项内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0-002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3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20年3月15日以通讯形式下发,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其中:监事赵敬国先生、庄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2、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3、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未来持续健康的发展。

  4、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5、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6、报告期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完善和执行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0-003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2,453,030,877.4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不再提取,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453,030,877.47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7,645,328,826.72元,减去2018年度分配现金红利325,331,950.00元,2019年末未分配利润为9,773,027,754.19元。

  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19年末股本1,626,659,7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569,330,912.50元,本次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53,030,877.47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69,330,912.5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3.21%,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当前世界经济增长持续放缓,全球动荡源和风险点显著增多。而国内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从行业形势和发展趋势看,国内产业升级和内需潜力巨大,未来还将进一步增长,但低端产品过剩、高端产品短缺的局面短时间内难以改变,石化上游和需求终端所处环境复杂,中间产业链效益受到挤压。同时,行业发展的安全环保压力和要素成本约束日益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贸易摩擦、全球疫情、能源价格大幅波动等对行业的影响加大,绿色可持续发展任务艰巨。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业务

  目前,公司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主要业务包括化工产品及化学肥料的生产、销售,发电及供热业务。主要产品:肥料、有机胺、醋酸及衍生品、多元醇、己二酸及中间品等。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90,478,407.87元,实现净利润2,453,030,877.47元。为加快结构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实现产业平台的新突破,公司一直坚持稳健内生式发展,项目建设持续跟进。2019年公司启动了总投资65.52亿元的酰胺及尼龙新材料项目(30万吨/年)和精己二酸品质提升项目,资金需求量较大。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基于行业状况及企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未来几年,公司将加快结构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传统产能改造升级,积极发展合成气下游深加工项目,与石油化工下游产业链融合,打造高端新材料板块。公司将继续加大项目建设和投资力度,对资金的需求相应增加。同时,为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董事会提出了上述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计分派现金股利569,330,912.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3.21%。

  (五)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除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外,主要用于在建项目投资。2019年公司已启动《精己二酸品质提升项目》、《酰胺及尼龙新材料项目(30万吨年)》(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公告:临2019-010、临2019-011),上述两个项目预计总投资65.52亿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解决;预计项目投产后年均实现营业收入75.99亿元、利润总额7.42亿元。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助于公司实施新旧动能转换,完成产业结构升级;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有利于提升企业未来综合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预期收益良好,符合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共11名董事,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的议案》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和落实,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满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要求,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有利于公司未来持续健康的发展。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业务、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0-004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设立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4)执业资质:1993年8月年获得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19年获得德国注册会计师公会(WPK)核发的《第三国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证书》。

  (5)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王晖先生,截至2019年末,拥有合伙人36名,注册会计师282名,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06名,从业人员总数为708名。注册会计师人数较2018年没有变化。

  3.业务规模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8568.82万元,净资产金额1969.64万元。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4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420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所服务上市公司总资产均值为128.02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等。具体情况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质量控制负责人汪泳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 于晓言先生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刘学伟先生从业经历

  刘学伟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有23年以上的执业经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年,主持、参与或复核过华鲁恒升(600426)、保龄宝(002286)、南山铝业(600219)等十余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并在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重大重组审计等方面具有多年丰富经验,无兼职。

  (2)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汪泳先生从业经历

  汪泳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有22年以上的执业经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8年,至今主持、参与或复核过国美通讯(600898)、长江健康(002435)、鲁阳节能(002088)、联诚精密(002921)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并在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重大重组审计、大型国企审计等方面具有多年丰富经验,无兼职。

  (3)拟任签字会计师于晓言从业经历

  于晓言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助理,有4年以上的执业经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4年, 主持、参与过南山铝业(600219)、惠发股份(603536)、好当家(600647)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并在企业改制上市审计方面具有多年丰富经验,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质量控制复核人汪泳先生,拟签字会计师于晓言先生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等,并符合独立性要求。

  (三)审计收费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3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110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与2019年度提供的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持平。

  三、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严谨的工作作风,公允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0-005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以及相关关联方发生产品供销、房屋土地租赁、工程劳务、设备制作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

  ● 本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是必要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利益,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法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顺利进行,降低公司生产经营成本,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本着“互惠共赢、公平公允”的原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对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关联方山东华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到期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重新签订,有关情况如下:

  二、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方及签订的协议情况

  (一)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注册地址: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西路44 号;注册资本10,117 万元;法定代表人:董岩;经营范围:五金件、塑料制品制造,化工原料(不含危险、监控、食用及易制毒化学品),资格证书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2、关联交易协议概况

  协议一:《房屋租赁合同》。公司向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租用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房屋面积1382.31平方米,租金按当期的市场价格结算,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10元人民币,协议有效期3 年。预计2020年租赁费为20万元。

  协议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公司向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租用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土地共312,596.87平方米,租金按当期的市场价格结算,年租金为每平方米20元人民币,协议有效期3年。预计2020年租赁费为650万元。

  协议三:《铁路租赁协议》。公司向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租用铁路线;租金按当期的市场价格结算,协议有效期3年。预计2020年租赁费为35万元。

  协议四:《综合服务协议》。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职工日常就餐、物业管理(保洁、绿化、车辆看管、办公楼维护等)、医疗服务(职工急救和职工年度查体)等服务事项;结算价格按当期的市场价格结算;协议有效期3年。预计2020年发生交易额为2,800万元。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2019年数据,未经审计):

  总资产:39,446万元;净资产:39,080万元;营业收入:3,540万元;净利润:9,197万元。

  (二)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方介绍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注册地址:德州市天衢西路42号;注册资本5,457.67万元;法定代表人:于富红;经营范围:供热经营、热电生产技术咨询服务;煤炭批发。

  2、关联交易协议概况

  《蒸汽供应合同》。公司向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应热力,结算价格根据当地政府指导价双方协商定价,协议有效期3年。预计2020年发生交易额为8,000万元。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2019年数据,未经审计):

  总资产:87,952万元;净资产:56,814万元;营业收入:10,714万元;净利润:1,225万元。

  (三)德州德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注册地址:德州市通力路38 号;注册资本3,864.26万元;法定代表人:任军平;经营范围:贮藏用金属罐制造;设备防腐处理、高温固化处理、化工设备配件加工及特色维修;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工业压力容器制造。

  2、关联交易协议概况

  《工程劳务及设备制造服务协议》。德州德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工程劳务及设备制造服务,结算价格按当期的市场价格结算;协议有效期3年。预计2020年发生交易额为10,000万元。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2019年数据,未经审计):

  总资产:9,277万元;净资产:5,348万元;营业收入:8,419万元;净利润:38万元。

  (四)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化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注册地址: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西路24 号;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华新;经营范围:有机工程设计、无机工程设计及咨询服务(不含中介,以上范围仅限凭资质经营)。

  2、关联交易协议概况

  协议一:《工程设计及咨询服务协议》。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化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工程设计及咨询服务;按当期的市场价格结算;协议有效期3年。预计2020年发生交易额为 2,800万元。

  协议二:《房屋租赁合同》。公司向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化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租用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房屋面积619.19平方米,租金按当期的市场价格结算,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10元人民币,协议有效期3 年。预计2020年租赁费为8万元。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2019年数据,未经审计):

  总资产:3,240万元;净资产:3,194万元;营业收入:2,268万元;净利润:257万元。

  (五)德州民馨服务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注册地址: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西路24 号;注册资本30万元;法定代表人:丁新林;经营范围: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零售;住宿;主、副食加工销售、酒水及饮料销售(凭许可证经营);(日用品、小百货限分公司经营)。

  2、关联交易协议概况

  《住宿餐饮服务协议》。德州民馨服务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住宿、绿化、物业、饮食、租用会议室等服务事项,按当期的市场价格结算;协议有效期3年。预计2020年发生交易额为1,200万元。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2019年数据,未经审计):

  总资产:210万元;净资产:148万元;营业收入:946万元;净利润:23万元。

  (六)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

  与本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区;注册资本:人民币62185.94万元;法定代表人:张代铭;经营范围:生产西药、化工原料、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固体饮料、兽用药品、鱼油、制药设备、医药检测仪器及仪表、自行研制开发项目的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批发零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批发兼零售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疗器械(Ⅰ、Ⅱ、Ⅲ类)、隐形眼镜及护理液、检测试纸(剂)、保健食品、母婴用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化妆品、洗涤用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日用百货、初级农产品、海鲜、成人计生类产品;进出口业务;化学原料药、化工产品、化学试剂、医药中间体(以上三项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互联网信息咨询与服务;电商代运营。

  2、关联交易协议概况

  《化工原料供应协议》,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直接向本公司采购化工原料。按市场价格结算;协议有效期3年。预计2020年发生交易额为33,000万元。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2019年三季度报告数据):

  总资产:604,925万元;净资产:301,831万元;营业收入:129,926 万元;净利润:9,473万元。

  三、重新签定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关联方的相关情况

  (一)山东华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方介绍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乐梦中心1-415室;法定代表人:李军;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主要经营项目: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非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正戊烷、甲醇、1,2-二甲苯、苯酚、乙酸[含量>80%]、乙酸溶液[10%<含量≤80%]、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N,N-二甲基甲酰胺、二甲胺[无水]、二甲胺溶液、三甲胺[无水]、三甲胺溶液、丙烷、正丁醇、异丁醛、正丁醛、环己酮、氨、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溶剂油[闭杯闪点≤60℃]、石脑油、苯、丙烯、环己烷、碳酸二甲酯、亚硝酸甲酯、乙二酸二甲酯、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不涉及剧毒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危险化学品)(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销售:煤炭(不得在高污染燃料控制区内生产、加工、存储及现场销售原散煤及不符合本地燃用标准的型煤)、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金属材料、化肥、钢材、建筑材料、家用电器、针纺织品、焦炭、蜡油、重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2019年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为6,418.04 万元,净资产905.49 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 3,224.53 万元,净利润51.28 万元。

  3、关联交易协议概况

  (1)交易标的及协议有效期:本公司向华通化工提供液氨、醋酸等化工产品,并采购DMF、甲醇、甲胺等化学原料,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

  (2)交易的定价原则:产品价格遵循公允的原则,进行市场定价。

  (3)交易的数量与价格:

  公司预计2020年向关联方销售关联交易最高年度金额上限为人民币4,000万元。

  公司预计2020年向关联方采购关联交易最高年度金额上限为人民币6,000万元。

  4、交易价款结算

  双方据实计算和支付交易金额,采取款到发货的结算方法。

  5、协议生效条件

  本次签署的有关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签章;并由公司股东大会对该等关联交易履行法定批准程序之日起生效。

  四、2019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

  注:(1)2018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4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与新华制药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6)。续签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中提出:公司预计2019年、2020年、2021年持续关联交易交易额将分别不超过人民币31,000万元、33,000万元及34,000万元。该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2)。

  注2:报告期内,因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山东华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未采购本公司产品,导致已在临时公告披露的关联交易后续实施无进展。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是必要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利益,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及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是必要的,关联交易及协议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七、审议程序

  本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常怀春、董岩、边兴玉、高景宏、张成勇已按规定回避表决。此项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八、备查文件

  1、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0-006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

  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根据公司现金流情况,在保证日常生产经营运行、项目建设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基本情况

  1、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运行及项目建设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风险低、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的银行结构性存款。

  3、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本议案所涉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在有效期内存在已购买部分单项产品尚未期满的情形,本议案所涉有关审批、操作、文件签署的相关安排有效期延长至该等单项产品到期办理完毕相关结算事宜。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需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则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二、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合法合规。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银行结构性存款,风险小,在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进展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运行及项目建设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转和项目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进行。通过对部分自有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结构性存款,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进行结构性存款是在保证日常生产经营运行及项目建设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银行结构性存款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手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由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0-007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公司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等产生重大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控制权转移标准替代风险报酬转移标准确认收入。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按照新收入准则,公司对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事项进行了重新评估,执行该项新会计准则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下称“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0-008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9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及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公告编号:临2020-009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22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山东德州经济开发区东风东路2555号凤冠假日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22日

  至2020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华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凭身份证(法人股东还应出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海股票账户卡;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同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上海股票账户卡,于2020年4月21日(上午9:00—下午17:00)至本公司证券部处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4-2465426

  联系传真:0534-2465017

  联 系 人:高文军  李广元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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