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01月21日 05:40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0-06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是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二)本次会议于2020年1月20日10:00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0号院骏豪中央公园广场A1座10层1004室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无缺席会议和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董事。

  (四)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钟君艳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公司同意将下列账户新增设立为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的专项账户。

  开户银行名称:浙商银行金华分行营业部

  账户:3380 0200 1012 0100 0628 0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0-07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是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二)本次会议于2020年1月20日10:00在本公司会议室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无缺席会议和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监事。

  (四)会议由监事会监事张俊平先生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贾杰、张巍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0-11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北京青宥仟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宥仟和”,与北京青宥瑞禾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弘道晋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弘道天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弘道天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23,319,711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74,320,05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8,999,657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2.57%,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一)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青宥仟和于2020年1月13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解除股权质押手续。

  ■

  (二)本次解除质押对应的股票质押是:

  2019年8月22日,青宥仟和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中的28,305,76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其直接所持本公司股份的55.24%,占一致行动人共持本公司股份的22.95%,占本公司总股份的2.89%)质押给袁灵芝,并于当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内容)。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青宥仟和将以上解除质押的28,305,765股的公司股份进行再质押,相关明细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青宥仟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其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截至本公告日,青宥仟和累计质押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51,241,586股,占其直接所持本公司股份的100%,占一致行动人共持本公司股份的41.55%,占本公司总股份的5.22%。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三)《股权质押合同》;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0-12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11月8日,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向钟君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38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5,458,713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本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1,529,999,977.36元,扣除发行费用30,975,345.52元后的净额1,499,024,631.84元已于2016年12月16日存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该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16]8-115号)验证。

  二、募集资金账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公司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欢瑞世纪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欢瑞影视”)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迷局破之深潜》项目的募集资金(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20年1月20日,本公司(以下简称“甲方1”)和霍尔果斯欢瑞影视(以下简称“甲方2”,与前者共同简称“甲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和独立财务顾问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2系甲方1使用募集资金的全资孙公司,甲方2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631585208,截止2020年1月9日,专户余额为4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拍摄《迷局破之深潜》影视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和颖、陈中天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伍佰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17年2月27日,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未使用资金144,024,631.84元,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上述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2、2017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7年3月17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用以实施特效后期制作中心项目(详情请见本公司分别于2017年3月1日、2017年3月1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2017年7月1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向北京魔力空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000万的议案。共计使用募集资金30,000,000元(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3、2018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变更相应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经2018年2月9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表表决通过。本次终止的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电影电视剧投资”中的《楼兰Ⅰ》和《盗情》,并将相应的募集资金25,000万元用于变更后的新项目-电视剧《江山永乐》的拍摄(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24日、2月1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4、2019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变更相应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经2019年12月10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表表决通过。本次终止的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特效后期制作中心” 之募投项目的投资,并将相应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变更后的新项目-电视连续剧《南风知我意》和《迷局破之深潜》的拍摄(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21日、12月1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5、2020年1月9日,本公司向霍尔果斯欢瑞影视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支付4,000万元。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0-09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现将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本次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星期三)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9:15~2020年1月22日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月15日。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0号院骏豪中央公园广场A1座10层1004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需审议的提案符合审议条件,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二)本次会议需审议的提案是: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机构的提案》。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2020年1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其它事项

  1、上述提案为普通议案。需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且分类计算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并披露。

  2、本次提案不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不安排公司股票停牌。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时间和地点

  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登记时间:2020年1月16日~2020年1月21日的每个工作日9:00~17:00,2020年1月22日9:00~14:30。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0号院骏豪中央公园广场A1座10层1004室。

  (二)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三)会议联系方式:

  1、电话:010-65009170,联系人:王泽佳、洪丹丹。

  2、传真:010-65001540。

  (四)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92”,投票简称为“欢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9:15~2020年1月2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注明: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报纸裁剪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0-10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11月8日,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向钟君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38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5,458,713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本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1,529,999,977.36元,扣除发行费用30,975,345.52元后的净额1,499,024,631.84元已于2016年12月16日存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该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16]8-115号)验证。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情况

  (一)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根据证监会、交易所相关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公司具体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北京魔力空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并授权管理层办理注销全资子公司北京魔力空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具体事宜。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账户里的募集资金余额将转回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2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如下: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上述专户节余资金及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用后共计本息29,896,451.27元转入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0-08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新修订通知》及其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新修订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新修订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新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2)会计准则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变更财务报表格式及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2019年1月18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的规定。

  (2)会计准则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会计准则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本期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会计准则变更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

欢瑞世纪 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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