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01月21日 05:37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ST亚邦                 公告编号:2020-002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01月20日以通讯结合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0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芸霞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出席人数、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关闭搬迁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关闭搬迁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ST亚邦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5)。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1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3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邦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三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ST亚邦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5)。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ST亚邦               公告编号:2020-004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邦股份”)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关闭搬迁补偿协议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为了积极配合和支持常州新北滨江经济开发区绿色安全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安全关闭化工企业实施意见〉的通知》(常新安监[2018]12号)等相关文件标准要求,公司决定自愿关闭搬迁位于滨江化工园区内的全资子公司常州市临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江化工”),并由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对临江化工坐落于新北区滨江一路15号的工厂土地、房屋、设备设施等进行补偿。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依法委托常州市鑫浩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浩拆迁”)办理临江化工拆迁协议实施及相关事宜。2020年1月13日,临江化工与鑫浩拆迁公司签署《关闭搬迁协议书》(以下简称“《搬迁协议》”)。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重组,搬迁补偿协议涉及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搬迁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常州市鑫浩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乙方:常州市临江化工有限公司

  2、本次收储土地房屋情况

  本次收储土地位于新北区滨江一路15号,土地总面积74509平方米,土地附着物建筑总面积约22163.17平方米。

  3、补偿情况

  根据常州市延陵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CJDBHYQ(2019)-延陵-01号、CJDBHYQ(2019)-延陵-01-2号和常州中南汇江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常中南评报字[2019]第174号以及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有关规定,本次搬迁补偿明细:各类土地、房屋补偿4412.21万元;设备设施评估补偿1430.28万元;各类补偿奖励1049.7万元;政策激励金214.56万元;上述合计补偿总额为7106.74万元。

  4、付款方式:

  搬迁补偿款根据企业停工停产、设备拆除、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进度等情况分批次支付。

  5、乙方关停搬迁责任:

  按协议生效后约定的时间,乙方应停止一切生产活动,机器设备停运并自行合法合规拆除、搬迁、处置一切不可搬迁的设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厂区土地上一切危险废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乙方按照国家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负责完成对厂区土壤进行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及修复;乙方在交付前承诺严格按劳动方面法律法规规定对原有职工进行妥善安置;承诺债权债务已处理到位或债权债务不影响本协议明确的责任义务履行,且无未履行完的各类行政处罚情形。

  6、交付和拆除

  乙方应当于2020年3月31日前履行完协议中约定的关停搬迁责任,将原辅材料等全部清理出厂区土地,将厂区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交付甲方,在此之前乙方仍负责厂区土地上工厂的一切环保、安全、日常管理责任。乙方交付时,应提供证据或承诺书证明厂区土地(包含全部房屋和地上附着物)无任何权属、抵押、租赁等纠纷。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的交付,书面确认符合条件后进行接收。

  三、本次搬迁补偿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搬迁对象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江化工所有产能及主要生产设备、人员等已于2016年全部转移至其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尔化工有限公司。本次搬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根据搬迁协议,公司将共计获得人民币7106.74万元的搬迁补偿款,款项将分批到账,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补偿款。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搬迁工作的进展情况对上述补偿款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数据最终以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后续相关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ST亚邦          公告编号:2020-005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为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减少各类票据管理成本,同意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合作,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3亿元的资产池额度。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在授权期限内,额度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介绍

  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合作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合作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业务,可对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企业集团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业务实施主体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合作银行

  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浙商银行等资信较好、管理模式先进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资质情况、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选择。

  4、实施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5、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资产池额度,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金融资产合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6、担保保证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提供担保。担保人和担保对象限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各主体之间。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1、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收到票据后,可以通过资产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据的管理成本。

  2、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尚未到期的存量金融资产作质押,通过合作银行增加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共享授信额度,可以在该额度内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据或者提取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尽力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的发生。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金池的票据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款项,随着质押资产的到期,逐步办理托收解付,若所质押担保的额度不足,合作银行将要求公司追加保证金。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金融资产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保证质押的额度充足,尽力控制追加保证金。

  四、授权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负责在出现任何不利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开展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实现公司票据等金融资产的集中统筹管理,全面盘活金融资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质押的票据等金融资产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等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资产池业务。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ST亚邦          公告编号:2020-006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分公司临时停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邦股份”或“公司”)于2019年5月8日发布了《亚邦股份关于子、分公司临时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公司下属连云港分公司、子公司江苏华尔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亚邦制酸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8日起临时停产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整改工作。2019年8月3日,公司发布《亚邦股份关于子、分公司临时停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根据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于 2019 年 5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印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委办发〔 2019 〕96号),公司所在连云港化工园内8家子、分公司继续停产进行安全环保提升整改工作。

  一、停产进展情况

  停产期间,公司根据江苏省、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一企一策”整治方案,进行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2019年10月16日,连云港市化治办发布了《关于做好全市停产整改化工企业复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按标准完成整改后提交复产申请,并经县、市两级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取得复产批复后方能复产。2020年1月17日,公司连云港分公司、江苏华尔化工有限公司已完成整改,通过了灌南县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住建、市场监督、卫生健康、消防六部门的现场核查,申请市级相关部门复核,公司将严格按照复产流程要求,取得市政府批复后恢复生产。

  公司其他停产企业已完成自身整改,将尽快向有关部门提出复产申请,争取早日复产。

  二、风险提示

  截止目前,公司主要产能均处于停产状态,尚未有公司按计划恢复生产。本次停产将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公司密切关注复产进展,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规则》,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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