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暨部分董事及高管变更并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暨部分董事及高管变更并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2020年01月20日 03:18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暨部分董事及高管变更并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0-003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暨部分董事及高管变更并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月1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董事李峻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变动原因,李峻先生决定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李峻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峻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公告日,李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李峻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李峻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同日,公司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八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八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提名董事候选人

  根据股东单位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建议,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提名郭涵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内容。

  二、任免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议及总裁徐刚先生的建议,经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许海东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刘文彬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在本公司的其他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任免程序。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任免公司高级副总裁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议及总裁徐刚先生的建议,经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于吉永先生和李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高级副总裁,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周庚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在本公司的其他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任免程序。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任免公司总法律顾问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议及总裁徐刚先生的建议,经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戴湘桃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周庚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截止公告日,周庚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97,680股、刘文彬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0,0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周庚申先生和刘文彬先生承诺于原定任期内至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限制性规定。周庚申先生和刘文彬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前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诚挚谢意。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任免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内容。

  五、提议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公告2020-004号《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一月二十日

  附:

  1、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涵冰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中国长城开拓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中国电子物资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工作)。

  郭涵冰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郭涵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2、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许海东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暨南大学,会计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等职。

  许海东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许海东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于吉永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清华大学,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副总裁,电源事业部开发室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曾获得电子工业部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于吉永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于吉永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璇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工程系信息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北京理工大学航天工程专业,工程硕士学位。曾任北京空间飞行器总体设计部主任设计师,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系统部副部长、系统论证中心主任、系统工程中心主任、民用总体室主任,航天神舟智慧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裁等职。

  李璇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19,000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0-00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0年2月12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的时间:2020年2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12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0年2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科发路3号长城大厦16楼

  9、公司将于2020年2月11日(星期二)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普通决议提案

  1、选举郭涵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2020年1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阅同日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暨部分董事及高管变更并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20-003号)。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股东参加会议,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委托法人股东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0年2月7日、2020年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长城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长城大厦

  (2)邮政编码:518057

  (3)电话:0755-26634759

  (4)传真:0755-26631106

  (5)联系人:郭镇  邓文韬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66;

  2、投票简称:长城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2月12日股票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2月1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日期:

  备注:

  1、以上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2、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中国长城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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